第92章 【大秦荣耀】(3):秦使(2 / 2)

在破虏朝的时候,一位横空出世的‘天才’御史上谏,改岁币为岁金,并根据岁金的成分、重量与纯度来考核该朝贡国的诚意。

摄政三十四年,秦使陈显谴责楼兰王交纳的贡金成色不足,楼兰王背地里跟妃子抱怨了几句秦国贪婪,翌日陈显便入宫斩其首级,立其胞弟为王。

由于西域都护府的秦军数量比楼兰城人口还多,楼兰人心悦诚服,莫敢不从。

当然,陈显的举动因为不合规章制度,随后也遭到革职查办,新任楼兰王去世后,原楼兰王留在咸阳的质子在受命担任楼兰丞、楼兰尉等官职的秦吏陪同下返回楼兰继承了王位。

从这个例子中也可以看出,由于秦使的行动缺乏有效监管,一些秦使仿佛成了朝贡国里的土皇帝,甚至出现了废立之事,为后来的一些事情埋下隐患,这也是黑夫晚年执意要设置都护府管辖距离实在太远地方的原因之一。

尔后的许多年里,每当西域发生动乱,最先遭殃的往往就是秦军出发前往西域都护府腹地必经之路上的楼兰。

秦使这么牛逼,有没有朝贡国敢反杀秦使呢?

答案还真有。

截止到摄政四十二年,只有西南夷的几个中小朝贡国勾结孟加拉地区不从朝贡的外敌杀过秦使,它们为此付出的代价是三代人的鲜血,即西南三大征当中一征、二征的目标。

在朝贡体系建立的最开始几年,那些常驻异国他乡的中小行人并没有什么权力,还容易被当地势力腐化,直到调整为如内郡流官一样五年一任最多连任一届必须换地的制度,才在表象上稍稍遏制了这股腐化秦吏的势头,但背地里秦吏与朝贡国官僚勾结为自己谋取私利的例子仍旧数不胜数。

毕竟能被派到千里乃至万里、数万里之外担任行人、使者或属吏的秦吏本身也不是秦吏队伍里的优秀人才,至多只是中人之姿罢了,缺乏了帝国内部那样有效的监管机制和秘密部门的监视,封建官僚的腐化从来都只是时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