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不好意思啊,常老师,我已经跟男朋友约了今晚一起吃饭,他现在应该在校门口等我了。”
何敏的表情有些尴尬,说实话,她心里是很愿意帮常欢这个忙的,毕竟很少有人会拒绝跟一个靓仔单独相处的机会,就算吃不到,多看几眼也是好的啊,要不是男朋友已经到了,说不定她会直接推掉那边,但现在却不行。
“好吧,那就没办法了!”常欢耸了耸肩道。
他不是没想过做何敏的电灯泡,拆散一对是一对嘛,但她现在的男朋友是湾仔反黑组的,指不定就在见过他,万一暴露身份就不好了,来日方长,还是徐徐图之吧。
不过为了给何敏的男友上点眼药,他特意将何敏送到了距离校门口不远的地方,这样从外面看,刚好能看到他的存在,却看不清他的面容,至于这么做会不会太过卑鄙无耻下流了?常欢只知道有妞不泡的话,读者爸爸们立马就会跑路。
一直目送着何敏上了车,常欢才准备回停车场拿车,结果刚转过身就看到了达叔那张胖脸,还猥琐的对他嘿嘿笑着。
“常sir,泡妞啊?”
“是又怎样?”
“没,何老师挺好的,人长得漂亮还温柔,特别有爱心,是个不错的对象,不过你要小心,她男朋友可是反黑组的大帮(高级督察)。”
“那又怎样?他够我靓仔吗?”
达叔顿时被哽住了,靓仔大晒啊?他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吃软饭的小白脸了,想他曹达华铁骨铮铮,从不受美色诱惑,打死都不会吃女人的软饭。
看着神游天外的达叔,常欢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道:“喂,该回魂了!”
“额,不好意思啊,常sir,人老了就容易走神。”达叔讪笑道。
“行了,别说那些有得没有的,我叫你查的事查得怎样?”
说到这个,达叔一下来了精神,道:“已经查到了,庄尼仔,家里是搞贸易公司的,父母经常不在家,没什么人管着,喜欢跟社会上的人士来往,在学校里跟另外三人号称毕架山四虎,他是老大,听人说,他在外面还跟了个大佬,是东星一个叫大飞的。”
大飞是东星的?这点常欢还真不知道,不过没想到他刚搞完洪兴,很快就要和跟洪兴齐名的东星对上了,看来他跟社团真的是八字不合。
“听你这么说,他的嫌疑蛮大的?”
“是啊,这个学校去参观的那些人里,就数庄尼这帮人的胆子最大,就算不是他,也是他那些同伴做的。”
“我知道了!”常欢沉吟了一阵后,道:“你在这盯着他们,我去拿车。”
“没问题!”
庄尼一行人终归还是学生仔,根本没什么警惕心,就连常欢跟达叔一直跟在身后都没发现,就这还敢偷警枪?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跟着这帮人胡乱转了半个多小时后,见庄尼甩掉了其他同伴,只剩自己跟死党两人,常欢知道正戏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