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梅川丧子痛,秉公诉刑名(2 / 2)

高氏物语 蓬莱三人 1830 字 6个月前

这句话也就是糊弄糊弄无知妇人,话里的推脱之意,根本瞒不过净空和尚。

但高师盛这话说的言之凿凿,明日的官司还要靠他出面佐证,向今川家的代官说项,不好过於逼迫。

“明日,望请庄头,仗义执言!”

“这是自然,我定当会与郡中刑部少录和检非违使如实回禀,相信定然很快会有裁决判状下来。”骏府不承认大小官吏自家冒领或继承祖上的官职,而是以今川家内部的实际职务,每年重新先朝廷集中表举。

如庄头代官职务,表举的基本都是兵卫职,属於六卫府中的兵卫府管辖,分左右两部,主要负责京都的警备、巡视工作,与庄头责任相同,故而前任庄头野山益朝的职务被表举的就是正八品上右兵卫大志,高师盛接了他的班,等呆满了一年“试守”期,骏府方面,就会正是向朝廷表举於他,出任兵卫官职,至于他会被表举几品何职,具体还要看他的过去一年的考核功绩来决定。

如果不合格,那他就无法“转正”,要被撤职申饬,如果任期内有严重失误,甚至会被逮捕回骏府城问罪。治下“宗论”,并且出现死伤就是兵卫官的失职,只不过高师盛现在还未正式续任,又是第一天新任就出现重大问题,也没写交接文书回呈郡中,按理是追究前任的责任。

主管刑律治安的多是正六品以下的刑部吏职,受两使厅辖制,最高位者官至六品。分别是“检非违使厅”的从六位下“检非违使大尉”和“勘解由使厅”的从六位下“勘解由判官”。

“检非违使大尉”负责管理远骏叁三国的治安、卫生、民政。职位重要非常,多从家室良好的人物中选拔。起初是检举犯人、管理风俗,也从事诉讼和裁判工作,权势强大。

“勘解由判官”监察交代豪族国人以及郡司事务,避免郡司利用职权横行一方。所谓解由,是后任者为向前任者所递交证明前任者任期中并无租税等不正行为的证明书,所进行的调查,主要负责征收税务问题引发的罪名。

所以高师盛才会说向刑部少录和检非违使回禀,让他们裁决对错。

高师盛不是冷血之人,听到这妇人悲容哀泣,也是对她的丧子之痛,深感同情。

於情於理,他都应该主动出面,帮助将凶手尽早缉拿归案。可是···虽不知郡中会如何处理,但他已经决定抽身事外,准备袖手旁观到底。

不单是因为,他收了善光院院主证弘的贿赂。

从一开始,听到梅川院与善光院的僧人,分别是真言宗和净土真宗时,心底就不由自主的对真言宗,出现一种难以描述的抵触情绪,有意无意地开始袒护善光院一方。

这种态度,高师盛自己也难以理解,只能将之归咎于他作为净土真宗信众的本能好恶。

这种偏向明显属于私心,於公心他对梅川院僧人也无甚好感。

梅川院主动挑起“宗论”,才导致出现死伤,本就有错在先。晚上又连夜过来堵在院内,放任亲属哭闹,又占着院落超度死者,把骏府的庄所当成什么地方了?他们自己不嫌麻烦,高师盛还嫌晦气。

和尚们一哭二闹三堵门的强诉手段,最是惹人反感,他们这种态度,别说高师盛恼怒,就是庄所其他差人脸上也不好看。

善光院的和尚还知道,“庄所大门朝南开,有理无财莫进来”的道理,不管是不是虚情假意,起码是先花钱打点一二,让大家面子上都过得去。

梅川院这个做派,不但没有想打点庄所的意思,恐怕是那十万永乐钱的处罚也想就此赖掉。

高师盛既然回来了,其他人也就没有继续留在前院,陪着和尚们枯坐的必要,摆了摆手示意让室野平三等人赶紧去生火做饭。

…………

和骏府同心众一样,除了休沐外,平常当值时间,庄所众人也都是吃住在庄所里,不能随意回家。

平时吃饭都是与货郎们搭伙,原本庄所都关门生火,准备做饭,结果梅川院的和尚们又跑来,把尸体抬出来,好一通哭闹,耽搁到现在也没吃上饭,这么看来高师盛和青木大膳反倒比较走运。

高师盛特意嘱咐室野平三,连和尚们晚饭也一并做了,顺便又让人把后院的空屋收拾一下,留供母女宿住。

饭好后,先帮净空和尚劝着云寿尼母女,去后院客房,歇息用饭。云寿尼许是哭累了,也不像之前那样执拗,听了劝说,带着女儿去了后院。

自己则取来一个小马扎,放在塾房门口,坐在上面,捧着碗糙米饭,伴着酱油、味增、两块萝卜干一边吃着,一边看着和尚们陪着梅川院空善在哪里哭丧。

夜色渐渐深沉,和尚们倒也是颇有毅力,从庄所借了薪烛点燃,看样子是要挑灯夜宵,闹腾一晚上都不打算闲着,既然不用赶他们出去,干脆也就任由他们随意,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

注释一:“僧人皆有家,不以为异”。出自清代赵冀的《陔馀丛考》。记载陕西边郡山中僧人的情况。

注释二:宋张商英《护法论》中说,“不蓄妻子者,使其事简累轻,道业易成也”。与空海禅师没有关系,时间差距五百年以上。

注释三:官职一说,只是为了方便写作,同时区分具体职务,散人对战国时期大名自己设立的奉行代官职称,实在不了解,而且查到的都很笼统,只有总称,而无明细。

以后基本都会全部用平安朝廷的官职代称,如果给各位读者带来不便,万乞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