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场。
是人类目前所掌握的知识中,最想破译的东西了。
来自外太空的神秘信号;鲨鱼能在数公里外,嗅到滴落在海水中的血液;神经衰弱的人,独自走夜路会感觉心里发毛;上官柔柔能读懂人心;荆然分昼夜等奇怪的事,都和磁场有关。
美杜莎能摄魂的魔眼,也是如此!
不知多少年来,摩西家族都是近亲繁殖方式的延续,确保血统最纯正的同时,也造成了基因突变。
事实上,近亲产物本身,就是一种基因突变。
基因突变后,肯定会有致命的缺陷,却也有常人不会有的“优点”。
摩西家族的基因,不断突变到美杜莎这一代时,让她拥有了神奇的生物磁场,能通过眼睛发送某种电波,控制人的思想,出现她所希望的幻觉。
叶无双,是美杜莎迄今为止,惟一一个不受她魔眼控制的人。
其实叶无双并不知道,今天中午在外宾酒店里,美杜莎对她施展魔眼时,她的面孔,立即开始变幻不停。
叶无双的变脸,纯粹是一种察觉出危险后,立即启动的自我保护本能。
美杜莎当然是第一次,看到人的面孔,能随意改变。
她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正如别人搞不懂,她怎么会有一双魔眼。
她只知道,她的魔眼是矛,叶无双的变脸,就是盾!
矛再怎么锋利,只要盾够结实,就能挡得住。
不过,两个被楼秉玉重金聘来的粉头,却没叶无双的变脸本事,在美杜莎的魔眼看过去后,立即应声而中,目光呆滞,缓缓看向楼秉玉。
片刻后,他们忽然发出一声凄厉的嘶叫,扑了过去。
他们,看到了什么?
为什么,脸色如此的凄厉!
冯美珠呆呆的看着,那俩粉头扑向楼秉玉后,压根不在意被拳打脚踢,只像疯狗那样,死死抱住他,连撕带咬。
楼秉玉惊恐不已,厉声大叫着,抬起手肘,狠砸一个粉头的脑袋。
叶无双也吓呆了,全然忘记美杜莎跪在她面前,正抱着她的腿,看着那三个扭成一团的男人,喃喃问:“他们,怎么了?”
美杜莎悠悠回答:“我让他们以为,他们是狼人。而那个人,则是他们的死仇,吸血鬼。他们如果不杀死吸血鬼,就会被他把鲜血吸干。”
叶无双明白了:“你提取了他们的记忆,再施加干扰。”
美杜莎微笑:“是的。当然,如果他们没看过黑夜传说之类的魔幻电影,就不会这样。无双,你说,让那个人幻想,他是谁,才更好玩些?”
啪!
叶无双用一记耳光,回答了美杜莎。
美杜莎一呆,轻咬着嘴唇,默默垂首。
她不明白,她哪儿说错了,她的爱人,才会惩罚她。
叶无双挣开她的手,后退:“让他们恢复正常。以后,再敢当着我的面,这样玩弄我的同胞。我就,抠掉你的眼睛!”
那会,美杜莎让辛格代劳,要打断楼秉玉三人的腿时,叶无双并没有阻止。
这本来,就是叶无双为讨好李骁,要做的事。
但她却不喜欢,外国人把楼秉玉三个人,当玩具玩。
有道是,士可杀而不可辱!
楼秉玉三人不配称之为“士”,可有着浓浓“炎黄精神”的叶无双,却不喜欢他们被外国人羞辱。
美杜莎这才明白,她错在了哪儿,连忙嘬唇,发出了一声极其尖利的口哨声。
正疯狗般撕咬楼秉玉的两个粉头,立即停住了动作。
砰!
砰砰!!
脸,胳膊,腿都被咬伤的楼秉玉,趁机抬脚,暴吼着什么,接连狠踢两个粉头的脑袋。
很快,他们就接连抽搐,口鼻流血,眼看不活了。
看着彻底发疯,接连狂踢,直至最后一丝力气都没有后,才大张着嘴巴坐在地上的楼秉玉,冯美珠终于明白了过来。
接着,她就感觉胃部剧烈翻腾,再也忍不住,丢掉细高跟,抬手捂着嘴,冲进了洗手间内。
等她把胆汁也几乎吐出来后,才感觉好了许多。
她要离开这间屋子,用最快的速度。
不,是离开银丰酒店!
也不。
是离开四九城!!
此时此刻,只有呆在云海,冯美珠才会感觉,这个世界是正常的。
只是她刚要走,叶无双说话了:“冯美珠,你不能走。你走了,我怎么能让李骁相信,是我把你从楼秉玉手里救出来的?”
冯美珠娇躯一颤,看着叶无双,哑声:“我,不会见他的!”
此时已经坐在沙发上,挑着二郎腿的叶无双,笑了:“我当然知道,你不敢见他。因为,你在云海酒店的愚蠢行为,差点酿成不可饶恕的大错。”
“本来,他对你就有所成见。”
“现在,他身边又多了六七个貌美如花的小姑娘。你啊,现在就是被他玩腻了的旧鞋子。”
叶无双越说,话语越恶毒,犀利。
一把把刀子那样,狠狠刺在冯美珠的心尖尖上。
“不,不要说了!”
冯美珠娇躯剧颤着,双手捂住脸,软软靠在了墙壁上。
哪儿,还有丝毫云海三嫂那嚣张跋扈的气概?
她以前敢那样嚣张,全是因为李骁的爱,来支撑。
李骁不再爱她了呢?
冯美珠就等于被去了皮的刺猬,别说面对老虎了,就是一只狗,都能轻易咬死她!!
看她这样痛苦,叶无双越加开心,哈哈娇笑:“我还知道,你不敢见他,是怕他对你亲口说,能有多远,就滚多远。”
她没有美杜莎那样的魔眼。
却有着一双毒辣的眼睛,和高达一百四的智商!
因此,她能轻松分析出,冯美珠当前的心理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