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九十三章,地精(1 / 2)

哒哒哒哒——

小镇的街道上,两个骑士一马当先,踏着泥泞的街道就奔了出去,后面跟着四个骑士侍从,也都骑着马。

镇上的居民们从门缝里,从斜视里看着那策马奔腾的身影,眼中带着不知道是羡慕还是自卑的色彩。

骑士,那可是骑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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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文骑士,我们今天的任务是清剿这个地方的地精。”

“根据哨兵的探索,这里有一窝数量在二十几只到四十几只的地精族群。”

“如果任由它们发展下去,会影响到小镇的安宁。”

大骑士赛克轻松的夹着马腹,脚掌蹬在马镫上,身下的黑色大马一路轻松的奔跑着。

雷文点头,他背着他的重剑,身下的瘦马瘦骨嶙峋,却意外的给力,丝毫不显沉重。

地精这种生物他知道,可比最初的精灵们要拉胯多了,没有丝毫的灵性,只知道操与杀与吃。

是整个生物链的毒瘤。

而且因为繁殖速度特快,基因十分不稳定,极易被外来因素诱导。

所以,个子小小的地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人口基数下产生的变异体。

到目前为止,变异的地精几乎能排满整个魔力元素表,更别说还有一些特殊变异,比如熊地精,大地精,龙地精,海地精,堪称是新时代的变种怪物之首。

所以,绞杀地精的任务说简单也简单,一小队民兵就可以解决很多地精。

说复杂也复杂,因为谁也说不准这明明只有十来个的小地精会不会出现一个变异体把你反杀在这里。

变异的不确定性,才是最让人头疼的地方。

再加上地精的身体又没有什么作用,除了喂养最低菊魔物史莱姆之外根本没有什么作用。

又常常居无定所,不喜欢收集宝石钱币或者矿石,导致了即便是有冒险者杀死了一整个营地的地精,常常会因为最终的收获还无法修补武器防具而欲哭无泪。

这些地精,硬生生的活成了废物的样子,没有人愿意主动去杀它们。

胆小如鼠,碰上打不过的敌人就钻树林,所以,除了新人冒险者之外,基本上没有多少人会主动杀地精,除非它们的数量已经达到了一定限度,必须要清理的地步。

对其他人来说没有用,但是对于战斗力的检测,地精还是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比如普通的民兵战士,能够独立杀死一只地精就勉强可以做一个民兵战士。

能够杀死复数的地精,那他就可以算是民兵精锐,可以纳入正规军那种。

如果能同时对抗好几只地精并进退有理,不见纷乱,那已经可以说是精锐中的精锐,可以尝试培养成骑士。

骑士的话,杀戮地精就只能用一个形容词形容,那就是割草。

在简单的下马探查了整个地精营地后,赛克与雷文规划了本次冲锋的路线,观察了地精们的内部反应。

一旦出现那种地精们富有集合意识或者其他不正常反应的情况,基本上就可以确定地精们之中出现了变种。

“冲锋!”

轰隆隆隆——

在小树林的空地上,像成年人胸口那么高的灰色地精们正在扒拉着草根与虫子嚼着。

它们是杂食性动物,不论是虫子植物还是血肉,都可以吃个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