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马夫是个懒得,并没有将容倾城扔的多远,只是丢到比邻的城镇就走了。, : 在她看来,容倾城不过是一个小孩子,即使丢在比邻的城镇,但一没钱,二没吃的,三没住的,恐怕也活不长了,于是就放心的扬起马鞭,绝尘而去。
的确如那马夫所想,容倾城一个六岁的孩子在这个城镇没有活下去的资本,最后只能与乞丐为伍。
身为乞丐中最小的一个,是好心人们每天照顾的对象,这份照顾让那些乞丐们心生嫉妒,就抢了他的钱,将他赶出了破庙,丝毫没有怜惜他只是一个六岁的孩子。
那夜,天上下着倾盆大雨。六岁的孩子无助地躲在一户人家的茅屋下,静静地看着远处一身黑色蓑衣的女子向他缓缓走来,伸出苍白的没有丝毫血色的手,将他轻轻拉起。
“跟我走?”那女子问道。
六岁的孩子没有丝毫犹豫的点头,为了活下来,他只能答应。
从此以后,六岁的孩子就过上了无尽的黑暗生涯。
那个地方叫嗜血门,专门培养杀手的,在里面没有什么女尊男卑,男尊女卑,只有强者为尊。你强,便可以欺凌弱者。你弱,便只能被强者欺凌。
为了努力的活下去,他只能在无数的孩子里面厮杀。第一次杀人时的恐惧,害怕,无助,痛苦,让他备受煎熬。
直的后来,杀人已麻木,没有任何感觉。
十岁,他在所有人中脱颖而出。被门主,也就是当初那个黑衣女子选中,倾心培养。
十五岁,他接了第一笔生意。
十七岁,他成了名震江湖的第一杀手。
十八岁,一笔订单,让他去杀了北戎国丞相孟丞相,他没去。
这笔订单异常重要,他没去,因此遭到了嗜血门的追杀。
围困中,一中年女子悠哉悠哉地骑马而来。手一挥,无数药粉从手中撒出,那些围困他的杀手们瞬间倒下,七窍流血而死。
他问:为什么救他?
她答:因为你没杀孟丞相。
他恍然,认为她是朝廷之人。
后来,他才知道,她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医仙谷谷主,医仙圣手。
她带着他来到京城,见了那个主子。虽不知那主子是什么身份,但身上流露出来的尊贵气息让他知道,她不是普通人!
后来,他选择了去新建成的琼华阁,改名为容倾城。而那主子,倒也经常来。一回生二回熟的,他们倒是成了知己。
“你真要杀了它?”他问道。
君离点头,“不然你以为呢?”
“我在好奇,它到底哪里得罪你了?”他再次问道。
撇了眼躺在桌上挺尸的某猫,君离笑道,“哪里都得罪我了。”
黑猫爪子微不可察的抖了一下,继续装死挺尸。
容倾城也看了黑猫一眼,笑道,“的确,得罪了你的,都是没有好下场的。”
黑猫爪子又是抖了一下。
“不过,这么可爱的猫,怎么能煮着吃呢!”容倾城愤愤道。
挺尸的某猫闻言,立即跳了起来,不停地点头。
待看到两人投过来的视线,黑猫身子一抖,倒在桌上继续装死。
两人忍俊不禁,君离笑道,“那你说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