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nf</b> 海港城附近很难打车,而且我下楼后,才发觉我的手机不知道哪儿去了。
算了,找不到就算了。
反正我现在已经醉了,感觉舒服多了,喝醉的感觉可真好。
这也是我为什么一直做着这份工作,它每天都有那么多免费的酒可以喝。
醉生梦死,没有烦恼。
我想我以后肯定会变成一个酒鬼——和我爸一样。
不同的是,我不会结婚,不会生子,不糟践别人的人生。我一早就打算先活着送走我妈,然后找个角落,弄点除草剂什么的,像喝酒一样地把它干掉。
结束我这烂掉的一辈子。
就这么走了好久,最后太累了,看到个公交车站,便坐了下来。
其实才一斤半,毛毛雨而已,就是有点晕,并不想吐。
再说我全程都很紧张,没吃什么东西,也吐不出来。
找了个东西靠着,直到忽然听到了梁墨冬的声音“醒醒,玫瑰。”
高中的时候总是要上课到好晚,我家又天天打架使我睡不好觉。
所以晚自习的时候,我总是想睡一会儿。
那时梁墨冬总是会在该回家时叫醒我。
就是这样轻轻地晃我,然后说“醒醒,玫瑰。”
他的声音就像夏日的晚风,又凉,又润,又温柔。
被他叫醒,我从来都没有不高兴,因为我知道,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让我不舒服。
在快捷酒店的那天,最后那一会儿,他也是用这样的声音叫我。
他说“醒醒,玫瑰。咱们一起去吃点东西。”
那天我懵懵瞪瞪地看着他,而他正搂着我——他的胳膊垫在我的脖子下,手指上缠绕着我的头发。
我睁眼的那一刻,他正握着我的手,像看什么好东西似的,一寸一寸、仔仔细细得端详着我的脸。
我想也许这就是结婚的感觉吧?和一个男生睡在一起——如果对方能一直都是梁墨冬就好了。
那是我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抱在一起。
出来后,我就上了这趟21路公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