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在成为宋彦的贴身女婢之前。
自己可能都养不活自己,还拿什么养宠物呢。
再加上晋王府里,也没有养着什么宠物。
所以九和一直都认为,这里的人不爱养宠物。
可到了今日,九和亲自去买宠物的时候,这才终于知道了。
原来良国的有钱人,非常喜欢养宠物。
各种五花八门的小动物,应有尽有。
什么猿猴、白鹤、孔雀、鹦鹉、白鹇鸟。
土拨鼠、垂耳兔、狐狸、羊驼,等等等等。
什么稀奇古怪的动物,都能当做宠物养。
九和选了一只,肚子圆鼓鼓的小白狗做宠物。
养个小宠物的首要目的,不是为了玩耍。
而是为了让它吃那些,宋彦不吃的菜肴。
所以这只肚子溜圆的小白狗,最合适。
一看就知道特能吃。
因着小白狗的耳朵,是趴着的。
九和给它取了个名字,叫趴耳朵。
趴耳朵一去到公使馆里,一点儿都不认生。
竟然和侍卫们玩的特别欢实。
九和在一旁,也跟着蹦啊跳啊的玩耍。
一时间,公使馆的气氛好极了。
人声鼎沸、又欢呼喝彩的。
九和在心里直念叨。
没想到啊,养个趴耳朵,竟然能带来不少的乐趣。
怎么没早点养只狗狗呢?
也不知,宋彦会不会喜欢。
万一他老人家不喜欢,那可得把趴耳朵,好好的藏起来。
九和带着趴耳朵玩了一下午,又给它洗了个热水澡。
趁着太阳还未落山,让趴耳朵晒晒毛发。
九和便懒洋洋的窝在躺椅里,看话本子。
一边看,一边止不住的啧啧称赞。
没想到啊,这良国出品的情情爱爱话本子,也甚是有趣。
狗血的上头不说,结局竟然还来个峰回路转的大反转。
有意思,甚是有意思。
九和轻松闲适的过了一整天,直到傍晚夜幕降临之时。
宋彦才领着江枫和杨焕回来。
一打照面,九和便一脸乐呵呵的迎上去。
仰着脑袋,对着宋彦道:
“殿下,您猜猜我今日,买什么了?”
宋彦仍旧目不斜视的往屋里走,眼神也没有给九和一个。
开口直接回道:
“一只狗。”
九和瞬时满脸骇怪起来,不解道:
“殿下,您是怎么知道的?”
“祝佑提前和您禀报了?”
宋彦的双脚踏进门槛里,这才侧过脸,目光柔和的望向九和。
解释道:
“一回来,就听见了狗叫。”
“除了你,没人敢在这里养狗。”
九和脑门上咣当一声震响,心里愈发骇怪。
什么叫除了自己,没有人敢在这里养狗?
难不成,公使馆不给人养狗?
可自己都已经买了。
公使馆的管家总不会一生气,就把趴耳朵杀了吧?
可这是买给宋彦的,给宋彦吃剩菜的狗。
罢了,管他呢。
大不了把趴耳朵,小心藏起来,不给公使馆的人瞧见。
宋彦已经走到了书案旁,侧过身一瞧。
九和还杵在门口那儿,想心思呢。
宋彦见她一脸的苦思冥想,温声道:
“既然买了,就好好养着吧。”
“快过来研墨。”
九和闻言,抬起眼睫,就往声音的方向望去。
只瞧见宋彦,已经端身坐到了书案旁。
忙疾步走到书案旁,拾起墨条研墨。
这一次,九和可知道要专心致志的干活了。
九和正认真研墨呢,就听见宋彦慢悠悠的道:
“你不是想结识魏嫣吗?”
“明日,你把高源的推荐信,给她送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