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被人肉了(1 / 2)

碍事的人终于走了。

林泽分了一杯拿铁给妹妹,然后转头看向迟晓晓:"你这次叫我出来,到底是为了什么事啊?"

迟晓晓瞬间后悔,早知道跟那帮人一起走了。

她犹豫片刻,没有说话。

约会?

旧情复燃?

见了对方迟疑的态度,林溪不由得眉头大皱。

她轻轻拉了拉哥哥的衣袖,低声道:"我们走吧,别在这浪费时间了。"

林泽点点头,站起身,转身离开。

至于林溪,则说了句:"别再打扰我哥了,差不多就适可而止吧。"

说完,她便跟上了哥哥的脚步。

迟晓晓看着他们的背影,总感觉有点儿莫名的情绪,那是一种淡淡的不爽混杂着悔恨。

说句实话,她没想到林泽的家庭背景是那样的。

外地人或许不知道,但本地人还是清楚《半岛都市报》的影响力的,就算在纸媒日益落魄的今天,一个主编的职位也意味着很多。

说白了,就算林泽这辈子没什么大出息,也一定可以过得相当滋润。

而且,他现在也不像是没有大出息的样子。

自己当时怎么就瞎了眼呢?

这种诡异情绪的影响下,迟晓晓鬼使神差地拿出了手机,偷偷拍下了林泽和林溪的身影。

然后,她重新注册了一个百度账号,并发帖。

【今天见到《情书》的另外一个主角了,是《陌上花开》的作者哦】

有不少人因为林泽买了《雏鸟》,当然也顺带着看了《陌上花开》,所以这个标题还是很吸引人的。

不一会儿,点击就破百了。

帖子里有一张兄妹俩的照片,虽然只有林溪的一个侧脸,但也能清楚地看出她的青春无限,是个超级无敌美少女。

本来,林泽在他们贴吧里就很火,这下更是爆炸了。

"妹妹?真的吗?难怪能让哥哥写出《情书》那种文章。"

"终于见到传说中的妹妹了。"

"好可爱啊,简直戳到我心里去了。"

七中泡贴吧的大部分是女生,对林溪的称赞大部分停留在"可爱"这个字眼上。

毕竟这丫头太小了,不会让高中女生感到压力。

不知道为什么,迟晓晓略微有些不爽,不过很快,这种不爽就消失了,因为出现了新的变化。

"活捉野生妹妹一枚,谁都别跟我抢!"

"《陌上花开》真是她写的?感觉比《情书》好看多了!"

"遗传基因好啊!"

"这么说的话,我应该叫林泽大舅哥?"

"大舅哥+1"

"大舅哥+2"

"大舅哥+10086"

七中的男生作为少数群体,集体发声的情况相当少见,现在因为一个初中生被炸了出来,这让女生们感觉自己受到了轻待,立即开始冷嘲热讽。

一边捧林溪,一边捧林泽,双方的立场变得诡异了起来。

按理说,这种口水仗很常见,但一旦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就并非迟晓晓的本意了。

她只是想让林溪也"出出名",但是别"太出名",所以在局面不可收拾前把帖子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