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7章 舒服(1 / 2)

我在蛮荒当女王 香茗 1009 字 6个月前

“我在蛮荒当女王”!

边呐呐点头,金客气的说:“辛苦您了。”

美微勾唇角,微一颔首,转身向着前面走去。

之前和美说话的这人眼神好奇的在边和金身上落了落,继续往前走,边走边说:

“你们每天早上起早点,说不定能抢到活干,赚了钱,就能去我们饭馆里买饭吃,别瞧不起,我们那饭馆里的饭菜,你们还真没吃过。”

因为他们就在旁边的房子前面说话,边和金又站在门口,恰好听得清楚。

“钱是什么?”那群人前面一个黑壮的男人沉声问道。

“这个。”那人从脖子上挂着的一个兽皮小袋子里倒出一个圆圆的东西,竖起来捏在手指间给他们展示。

人有点多,金他们很费力的才从空隙中看到那个“钱”是什么模样。

边戳了戳金的腰间软肉,有些跃跃欲试。

“金,我们明天早上去赚钱吧。”

她心心念念着那个肉丸子。

金瞥了她一眼,“你先回去,看顾好阿婆。”

边乖顺的点头,走了进去。

金继续站在门口,淋着雨,就想听到更多的消息。

“这是一枚铜钱,你们每天如果能抢到活,那就能挣到,从一个到五个铜钱不等,就看你们自己的能力。”

“只有去前面抢才能有这个?”还是那个黑壮的人。

“是抢活干,不是抢铜钱。”那人严肃郑重的申明。

“……”黑壮的男人不置可否,只盯着他看。

他眼珠子黑峻峻的,没什么情绪,盯着人的时候,仿佛寂静危险的沼泽。

这人却丝毫不怵。在这于部落,什么样的人物见不着?

“只有抢到活了,才有铜钱挣,你们挣到铜钱可以自己留着,也可以去内城买东西,但你们也知道,这东西也就只有我们主城这边有用,你就算拿走了,也顶多是拿着当个玩意儿,可不能当饭吃。”

这道理自然都明白。

可金的眼神却一闪。

甭管这东西在这个部落里是否能购买到什么,只这样奇特的样子,拿出去,到偏远的部落去换……

毕竟就是陶瓷碎片都有人当珍品挂在脖子上呢。

想到这一点的不止是他一人,那黑壮的男人黑峻峻的眼睛深深的看了眼铜钱,然后在对方收起来后,收回目光。

继续是那样仿佛没睡醒似得半耷拉着眼皮子,虽然这么副样子,可通身的凌厉气势可不弱,轻易的就告诉旁人,他不好惹。

不好惹也没关系,你在我们部落乖乖的,我们也不惹你,你要不乖……

呵!那我们部落里比你厉害的多了去了。

这人背有靠山,所以有恃无恐,继续不卑不亢的介绍着。

“你们可以自己做饭,也可以去内城买饭,房子里都有锅灶,那边也有米面售卖,都比较便宜,但同样的,也是要铜钱。”

“那能多弄来一些东西,换铜钱吗?”

人群里有人好奇的问。因为他们已经知道这房子每七天就要交一次物。

这人一笑,“可以啊,只要你们有多余的,都可以去换,不过得是那种很紧缺的才能换到。”

大致的说完了,才开始分房。

和边部落一样,五个人一个房子,但他们人多,直到走出老远,雨越来越大,雨幕连绵密集,只能模糊的看到一个个影影倬倬的影子,才转身走进了屋子。

一进屋子,暖融融的感觉瞬间席卷全身。

淋雨后身体感觉阴冷潮湿,嘴唇乌青,之前有人在,还能忍受,这会儿进到屋子里,就忍不住的瑟瑟发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