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天赋:百毒不侵(1 / 2)

看到长乐的手段,他们也都不觉得残忍,因为他对于正云一家更狠。

“少侠,我们先把他送到于老英雄的墓前,然后我们即刻就去苗疆了。”那绿林汉子说道。

“去!去什么苗疆。”长乐拿剑鞘敲了一下那人的脑袋。

“刚刚不是说…”他有些委屈的捂着头。

“我是为了让他也知道一下那种绝望的感觉,如果咱们真的对妇孺出手,那和他们有什么区别。”长乐想了想对着众人说道,“孙浩就让他这样慢慢的死在老于的坟前,但是他的家人不要去打扰,不然我第一个不放过他。”

“少侠仁义,您放心既然您这么说了,我去苗疆十年,护着这个畜生的妻女十年。”挨了一剑鞘的汉子说道。

“也不用这样。”长乐被他的话逗笑了,“一会我请大家去岳阳楼,不醉不休。”

长乐后来才听说,那汉子后来真的去了苗疆,结果还和孙浩的妻子在一起,一家三口还过的挺愉快,孙浩的女儿也跟着他的姓了。

众人纷纷叫好,长乐猛然想起问道,“可有江西的侠士?”

“我是!”手拿一对鸳鸯子午钩的男人说道,看到长乐,他有些激动。

“可带着江西的水酒?”长乐对他问道。“能给我一壶吗?”

“有的、有的。当然可以。”他激动的点点头。现在长乐在这些人的心中地位十分崇高。

“少侠,俺山东的酒水要不要。”

“我贵阳的琼浆也带了不少。”

“额这关外的烧刀子也好滴很。”

长乐让他的热情弄的有些头大,连忙说道,“老于是江西人,他之前与我说过最喜欢家乡的酒水。”

将孙浩绑在木架子上,立在了于正云的墓前,众人看长乐似乎有话说,他们识相的离开了。

将酒水慢慢的倒在他的墓前,长乐觉得嘴里有些苦涩,于是喝了一口被辣的龇牙咧嘴,就把剩下的都倒了。

“想骂你,可是怎么也开不了口。那时候我直接杀了他多好啊,你这会一定又会嬉皮笑脸的给我讲好多大道理,不过你这会要是能从里头出来给我说道理,我绝对好好听。

老于,你让我觉得这个江湖除了黑白还有别的色彩,也是你让我觉得的这个江湖只适合黑白。我走了,以后有时间再来看你。”

说完他转身离开,李漫云从远处跑来。看长乐已经走远,就对着他的背影三叩首。

【叮!伟大正义的宿主,替于正云全家报仇血恨,奖励侠义点2000、天赋:百毒不侵。】

离长乐替于正云报仇,已经过去了十几天了。他从于正云坟前回来去衡山派说了一声,就从衡山派搬出来了。

刘正风一脸的愧疚,五岳剑派同气连枝,可是衡山派却没有做到。所以对于长乐的离去,他也没好意思挽留。

搬出来以后,他找了一家客栈。掌柜的知道是他以后,死活不愿要钱。

李漫云听说了,亲自邀请他去李家庄住。也被长乐拒绝了,于是他偷偷的买下了那家客栈。听说长乐在那里住,每日都有江湖人士前来拜访。

看出长乐不喜应酬,李漫云替他招呼那些家伙。现在衡阳城中的武林人士都放出话来,只要长乐少侠一句话,赴汤蹈火在所不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