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特叔叔的儿子叫丹尼尔,是一个和他的父亲一样拥有着墨绿色瞳孔的混血男孩,他有着一头亚麻色的头发,鼻梁高挺眼窝深邃,像那些外国电影男主人公小时候的样子,哪怕脸上有些小小的雀斑也无损他的好看。
他穿着红色的鬼脸卫衣,头上带着套头的耳机,手里拿着个游戏机一直在玩,完全没有想要搭理别人的意思,他给人的感觉是冷淡里带着刻薄的。
可能是他们外国人基因的问题,哪怕妈妈告诉她,丹尼尔今年才十四岁,但林荷衣就是感觉对方看起来像十七八岁的样子,“弟弟”两个字她是死活叫不出口的。
“丹尼尔,快别玩你那该死的游戏机了,向姐姐和阿姨打声招呼。”怀特叔叔上前拍了一下丹尼尔的脑袋警告道。
丹尼尔取下耳机,淡淡地瞥了她和妈妈一眼,平静道:“hi。”
“汪!”林荷衣因为见到陌生人太紧张了,手里不停地在摆弄着一只电子小狗,这是妈妈要她给丹尼尔挑的回礼。
“汪汪汪汪!!!”她不知道按到了哪个按键,小狗一直汪汪汪地叫个不停,她紧张地手心全是汗,手忙脚乱地把电子狗的电源键给按灭了。她看到了丹尼尔望过来的目光,整张脸都红透了:“抱歉……”
妈妈摸了摸她的脑袋:“怎么还这样冒冒失失的?过去给弟弟打声招呼。”
林荷衣于是从座位上起来,她今天的衣服是妈妈挑的,妆也是妈妈帮着画的,妈妈的品味比她好很多,就连发型打理的也比她自己以往乱弄的精细。
她把手里的电子狗递给了丹尼尔:“Foryou…”
“Thankyou.”丹尼尔很冷淡地回了一句,然后接过她手上的电子狗。
丹尼尔的脑袋又被怀特叔叔拍了一下:“不是和你说过吗?见到阿姨和姐姐,要尽量用中文讲话。”
丹尼尔皱着眉躲开了:“YouaresosnotthatshedoesntunderstandEnglish.(你要求真多,英文她又不是听不懂。)”
然后两父子对视了一小会,丹尼尔不情不愿地对她说了一句:“谢谢。”
然后开始低下头摆弄那只电子狗。
丹尼尔浑身上下都是一种生人勿近的冷淡气场,林荷衣自己本身也是个社恐,在别人散发出如此明显的不想交流信号时,她没有徐笺川那样的脸皮去贴人家的冷屁股。
不过妈妈和怀特叔叔的相处也很奇怪,一直都是怀特叔叔将切好的牛排放进妈妈的盘子里,又绅士又殷勤,甚至时不时地去没话找话。
妈妈全程表现的冷淡又客气,不太像热恋中的情侣。
用一句不太礼貌的话来形容,林荷衣觉得怀特叔叔……貌似有点……嗯。
丹尼尔显然是被他爸爸这一副舔狗的嘴脸恶心到了,吃了一半就拿起游戏机起身。
“丹尼尔,你去哪?”怀特叔叔也注意到了自己儿子的动作。
“兜风。”丹尼尔用不太正宗的中文甩下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