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超凡脱俗(1 / 2)

这世上有一个人,从不讲究什么花巧的招式,就是简单的一拳,对方就噼哩啪啦的带着骨碎声飞了出去。

没有变化,没有后着,再厉害的高手,在这厚重磅礴的一拳面前,都只有飞出去的下场。

当他们像落叶一样飞出去的时候,他们也像落叶一样没有了生机。

这个人,叫陆云。

在这天下,就没有他做不了的事情。

因为他无敌于天下,始终屹立在巅峰。

如果说除了那一身惊人的武力之外,他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是什么,便是他那不安分的性格了。

这种性格似乎打一开始便注定了他这一生都要奔波忙碌,也似乎注定了他要跟探险考古打交道。

撒哈拉沙漠的恐龙化石;亚马逊丛林中的遗失文明;古印加帝国的黄金宝藏;耶稣曾穿过的圣衣;希伯来失落的圣物约柜;古埃及的太阳金经;传说中的石中剑这些探险考古发现通通都与他有关系,但要说其中的某些重物最后花落谁家,那肯定是他无疑了。

当他开口说,这些东西我要了。

尽管他的声音,好似一直都是那样,既不铿锵有力,也不掷地有声,就是淡淡的一句话,像是在聊天。

可是,有些话既然开口了,那就必定是说到做到,因为他的行事作风就是这样的。既然说了,无论你听或不听,都跟他没半分关系,也就是跟你说一下而已。无论是找到了什么人,或是躲到了什么地方,都不会改变那早已注定了的事实。

那种纵横天下无敌手,无一人能与其匹敌的王霸之气可不是吹嘘构建出来的,而是实打实的用拳头打出来的。

即便那些人有意见,有别的想法,可谁敢公然的站出来,大声的说我不允许呢?

说真的,并不能保证没有人这么想过,但敢公开的说出来的,坟头草都已经长的三尺有余了。

这就是陆云,霸道无比,唯我独尊!

在这乾坤天下,不管是什么,他都唾手可得!

纵然是鹰酱,兵精马壮,有着挥鞭断流之黠武兵势,威震天下,可只要他开口,照样要退避三尺。除非下定决心,要重新开天辟地,重回原始人时代,否则他在世一日,便有无数人永无宁日

这些事,王超虽知晓,却并不在多,毕竟有些乃是绝密,如今从唐紫尘嘴巴里听到,之所以扶持一个韩首富出来,就是为了搞收藏,这种内心的震撼已让他没太多力气去展开遐想,如果真要写上一本有关陆云传奇故事的书籍,估计销量会比圣经还要畅销,因为他的故事注定了会陪伴无数人成长。在结束了这一话题后,他们便默契的跳过了足球这一环节,将视线放在了此次的拍卖上。

说起这次的拍卖,便不得不说这里主人的任性了。

在这寸土寸金的帝都城,搞了这么一地儿开会馆,一不图钱,二不图名,为的就是一乐子。

什么乐子?

坐观天下风云变,我自岿然不动的乐子。

没人会怀疑这地儿的特殊性,纵然这地儿没什么历史,也没什么岁月的痕迹积淀,可就像刘禹锡曾说过的,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就是这个道理。因为这里的东家是陆云,是那个纵横天下无一敌手的大人物。所以不管你是谁,都得另眼相看了。

人就是这样的存在,你于微末之间时,那就是一个狗不理包子,可待你摇身一变,手握一方大权,执掌天下无数人生死时,对你就不仅仅是尊重了,还得有畏惧。

就好比现在,当拍卖师将一个银质的信筒放在拍卖台上,直言这是教皇英诺森三世的亲笔信,全世界仅此一份时,现场的气氛直接就被引爆了。纵然是唐紫尘的心性,也不由得震惊无比。见旁边的王超面露不解,她出声解释道:“英诺森三世是罗马教皇,他强大到让整个日不落、丹麦王国、葡萄国、中立国等国王俯首称臣向他下跪,更是发动了第四次十字军东征,攻占了当时号称最坚固的君士坦丁堡,他在位时,让教皇的权势达到了鼎盛年代,也因此被称之为万皇之皇。他的亲笔信,说是仅次于圣衣、裹尸布这样的圣物也不为过。”

顿了一下,唐紫尘视线流转,便看向了三楼斜对面的一行人,语气也不由有些戏谑:“他们是天使之城的红衣主教,是这颗星球上最古老庞大的势力之一,其源头可追溯到耶稣时代前年他们曾邀请陆云前往南极寻找宝藏,代价便是付出三件武平的优先选择权由于天使之城临时变卦,撕了契约,最后便全都便宜了陆云”

王超视线很好,看过去便看到了那几位红衣主教难看的脸色,不难猜测这位英诺森三世教皇留下的亲笔书信来源定然与那的宝藏有这某种关联,想来赔了夫人又折兵便是这种感觉了。

但他好奇的是,这些红衣主教的叫价很奇怪,不是金钱,金钱对在场的这些人来说就是一张废纸。“姐姐,起源图书馆是什么?为什么他们喊出来这个后,大家都沉默了?”他问身边的唐紫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