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医闹(1 / 2)

港城第一人民医院。

方辰和赵秀在张之民的办公室里见到了他。

此时的张之民一脸铁青。

方辰见到他的时候,张之民正对着电话另一头神色激动的大吼大叫。

“凭什么?我不服!当时病人被送来抢救的时候,人都已经不行了,是老子救了他。现在病情恶化,凭什么要我承担医疗责任!老子的女儿还在读高中,老子没钱赔!”

吼完,他重重的按掉了电话。

吭哧吭哧的喘着粗气。

“阿辰老师,您来了,坐。”

赵秀一把抓住了张之民的衣袖,指责道:“张之民,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人家属不肯签字,你做什么手术啊,这不是摆明了医闹吗?”

“你懂什么!你以为我傻啊!好歹我也当了这么多年医生了!”

张之民苦着脸,无奈解释道:“送那老人来医院的,是个年轻人,听说是见义勇为。当时老人全身是血,我也没多想,直接让送进了抢救室……”

……

按照医院的规定,治病救人之前必须得先付款。

但像这种紧急情况,等拿到钱再抢救自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医院就让那年轻人去付款,老人则送进了抢救室。

结果年轻人逃跑了,临走说他只是做好事,这钱不该让他付。

医院拦也不是,不拦也不是。

好吧,这本来也没什么,医院这种烂账其实多了去了。

这时候,老人情况恶化了,必须进行手术,这手术必须有家属签字才能进行。

关键是,连付款都找不到人,还找谁签字?

要是等公安系统找到家属再通知,再等人来,这中间至少半小时的时间差,老头早已经一命呜呼了。

医院倒是第一时间想办法联系家属,可病人等不及啊。

眼看着病人危在旦夕,出于职业素养,张之民自作主张,给老人动手术了。

不手术不行啊,那不是眼看着人去死吗?

然后,麻烦来了。

手术刚做完,很成功,但绝不算顺利。

老人年纪大了,经受不住手术的折腾,如果一口气缓不过来,就得死。

这时候家属到了。儿子儿媳,还抱着婴儿,一哭二闹三上吊,撒泼耍赖,非要医院给个说法。

医院想要讲道理,可鸡同鸭讲。家属不听,他们就一口咬定,张之民没经过家属签字同意,就动手术了。

医药费不肯给也就罢了,还一口咬定说如果老人死了,就是医疗事故,得赔钱。

这明摆着就是讹人!

在医院看来,这事是张之民自己自作主张的,当然得让他自己搞定。

方辰听明白了:“所以,只要那老人醒过来了,其实就没关系了吧?”

“对。”张之民苦笑:“如果老人醒了,我就是大英雄,不墨守成规,敢担当责任,医术高超,医德优秀,反正一定会有一大堆马屁精,把我捧上天去。”

“可如果老人没了,那我就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