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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捂着胸口, 血还是不停从伤口中涌出,我的坐骑夜骐被他们击中, 我也重重的跌落在这片树丛中,我立刻举杖发出信号, 让我的部属们尽快赶来。

看着那帮老东西尾随过来,我的精神却无法击中,思绪莫名其妙的散了开去。

我叫汤姆·里德尔,可我讨厌这个名字,太普通了,随便什么阿猫阿狗都可以叫汤姆,所以我考虑给自己重新起个名字。一个又酷又拉风的名字, 让所有人都害怕发抖的名字;可惜后来取了, 却没几个人敢叫。

酷和拉风这些奇怪的词汇都是她教我的,我觉得很有趣;奇怪,我怎么以前不觉得生活原来这么有趣。

遇到她以前,一切好像都不是这样的。

她一直奇怪我对食物好像从来都不上心, 美味佳肴和干粮粗食对我来说没有什么区别, 甚至我不是很喜欢吃,除了必要的维持生活必须的食物,我从来都不多吃一口。丹尼尔做出来的五颜六色的芒果梅子饼干点心,任何人都会食指大动,我却没有什么反应。

她怎么也想不明白。

很简单,如果你也像我一样十一岁之前长年累月的吃变质发酸的食品,你就明白了。

她说当时的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生产相对过剩引起的, 我很同意;因为孤儿院的社工总能从牛奶工厂后门的废桶里找到很多刚过期的牛奶。

这些牛奶完全没有香味,无论怎么煮都泛着酸味,不过,这就是我一两岁之前的所有伙食;稍微长大了,就开始吃固体食物了。

早午晚餐都是一样的,煮的稀烂的麦片粥配上有些霉变的黑麦面包,或者是发芽的土豆炖出来的糊糊加上硬的像石头的面包。

吃的时候,你要一口咽下,千万不要尝,因为如果在舌头上停留的时间太长的话,你很容易能吃出石头沙子来,运气好的话你还能吃到蛆虫,当然已经死掉了。

不过也不总是这样,如果外面有所谓的‘慈善人士’来访问的话,他们就会给我们穿上干净的新衣服,吃饭的时候加一片冻硬的火腿。

我的左边第三颗大牙就是托了这种火腿的福,顺利的磕掉了,让我没有经受换牙痛苦。

她有一次问我,我长的这么好看,怎么没有在小时候被人收养呢?

我摸摸脸。没错,我小时候非常好看,白皙,可爱,漂亮的小男孩子是有钱人收养的重点目标。

可是她不知道的是,收养其实是一个内部操作过程,来拜访的有钱人不可能带着放大镜一个一个的去查看孤儿院里所有的孩子,所以他们只会看到被推荐的孩子。

孤儿院通常会推荐什么样的孩子呢?当然是乖的,听话的,诚实的,聪明的,长的不错的,等等等等;我显然不符合以上要求。

事实上,我一直觉得这些要求描述的不像是人,倒像是条小狗。

我当时太傻了,只会和科尔夫人硬扛,以至于得不到任何推荐的机会。

经过吊死兔子和海边悬崖山洞事件,我彻底明白了,当事情发生的时候,你不是抵赖就可以的,他们虽然抓不住证据,但是怀疑就可以让你倒霉了,你得找个替死鬼才真正安全;在霍格沃兹三年级时,学校发生蛇怪杀人事件,我有幸将这个理念良好的运用到了人高马大的海格同学身上,收效甚佳。

“那你干嘛要做坏事呢?不做不就行了吗?”她可爱的皱着眉头。

我亲了亲她粉嫩嫩的小脸;她不明白的。

孤儿院就是一个战场,你得不停的战斗,抢食物,水,被子,衣服,一切生存条件;我三岁的时候生过一次病,因为几个大孩子抢走了被褥。

滴水成冰的寒冬里,没有火炉没有被子,我裹着床单睡了一夜,然后就发烧了,高烧几天不退,差点就死了,孤儿院不会给你请医生,顶多熬点儿姜汤喝喝,

但是我没有死,连科尔夫人都很惊异于我的生命力,她说一般孩子都熬不过去的。

后来我就明白了,孤儿院给的食物和御寒物根本不够用,你要是想自己不挨饿,就只能请别人减肥,你要是自己不想受冻,就只能让别人凉快。

她听了之后很难过,当天半夜据说被噩梦惊醒,然后就跑进我房间给我盖了两层被子,炎热的夏天我险些捂出一身痱子来;可我一点也不生气,我搂着她呵呵直笑。

问题不在这里,科尔夫人她们不喜欢我,不是因为我抢人东西,在孤儿院这种行为是很正常的,只要不出格,谁也不会当真。何况,最受科尔夫人宠爱的两个孩子也不是什么好鸟,他们抢东西的历史可比我长。

“那到底是为什么呢?”她支着脸颊苦思不得其解。

因为,我是最与众不同的。

科尔夫人说,我是她见过的最古怪的孩子。

太与众不同,在任何一个集体中,都不是一件好事。

我五岁之前常常挨打,因为不会控制身上的魔力,所以周围总是发生一些奇怪的事情,大孩子们都喜欢把我按在地上用力踩,用石头扔我,向我吐口水,大声咒骂我是怪物。

如果我哭的话,他们会打的更起劲,笑的更高兴。

那时,我几乎天天鼻青脸肿,满身伤痕,就是睡着了也会疼醒过来;常常半夜疼醒的时候,发现自己小小的缩成一团。

我去找嬷嬷要些药来擦,有时她们不耐烦的讥笑我老是损耗院里的物资,有时她们会故作善良的来关心我,她们眼中露骨的同情真让我恶心。

真虚伪,我不需要这种伪善。

五六岁之后,我渐渐学会了控制,我可以按我自己的意愿行事,放火,漂浮东西,控制动物,…对了,还有和蛇说话。他们看我的眼神渐渐变了,恐惧,怀疑,猜测,看见我躲躲闪闪的,背着我窃窃私语,他们开始怕我了。

我喜欢这种感觉;我喜欢被人畏惧。

对了,就是这个老头的眼神,他眼中全都是恐惧,直直的向后躺倒死掉了,这是我今天解决的第几个所谓长老巫师了?这些个老不死的。

凡是在天文塔中一起算计我的,我一个都不会放过。

心爱如她,我都毫不犹豫的杀了,何况这些家伙,杀一百个我都不会皱下眉头;长老巫师又怎么样?我杀的厉害巫师多了去了。

十一岁,我告别了麻瓜世界,来到了霍格沃兹。

我很快就发现,我天生就是个魔法师。

教授的课目,无论多难,我一听就明白;高等的魔咒,不论多复杂,我一上手就会了;书上的东西我不但可以照样做出来,还能够举一反三。

人们总是崇拜强者的,如果这个强者还和气慷慨,那么在学校里建立自己的势力,笼络自己的关系网,其实一点也不难。

毕业后情况也差不多;黑巫术,黑巫师,黑魔法,杀人,修行,谋夺别人的东西,扩大自己的势力,哦,还有女人,各种各样的女人,酒精,奢靡的生活。

这种生活过的十分无趣,还没有孤儿院里的日子让我来的印象深刻,至少我能记住当初打我的人都是谁,可是现在,我就是杀了人全家,也未必记得住他们是的姓氏。

奇怪,我孩子时代所有梦想得到的东西现在都有了,崇高的地位,富足的生活,强大的魔法,应有尽有的生活,永恒的生命,可我却依然不快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