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章 杀人造尸配阴婚2(2 / 2)

而这次罪恶的交易也让马崇华尝到了甜头。</P>

几天后的4月10日。</P>

在甘肃镇原县,马崇华故技重施从杜永侠家带走了安福红。</P>

4月12日。</P>

马崇华将安福红带至宁县米桥乡屈家村一废弃窑洞,给安福红注射盐酸氯丙嗪致其死亡。</P>

4月13日。</P>

马崇华与杨树深再次踏上了运送尸体的路程。</P>

这次马崇华就没有之前那么幸运了。</P>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P>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P>

同时《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是指,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P>

2019年7月1日。</P>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尸体侮辱罪判处马崇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P>

2021年2月8日上午。</P>

在当地法院验明正身后,马崇华被依法执行死刑。</P>

阴婚市场明码标价,如何定?</P>

一具刚去世的女性尸体能卖到10多万,而死了好几年的只能卖4-5万。</P>

病死的女尸往往要比交通事故致死的女尸价格高。</P>

而刚刚病死的女尸又比离世多年的价格高,越“新鲜”越好。</P>

所以,年轻漂亮的、刚刚病死的、家庭条件好的女尸最值钱。</P>

价格往往可达十几万乃至几十万元。</P>

这种特殊的供求关系,在过去的上千年间早已催生出一个无形的灰色产业链。</P>

阴婚产业链上有三类“供尸人”,他们环环相扣,滴水不漏。</P>

首先是“阴媒人”。</P>

多为人脉广的当地人,他们负责牵线搭桥做尸体中介。</P>

然后是“盗掘人”。</P>

专门盗挖入土的尸体,干体力活。</P>

最后是“运尸人”。</P>

多为老司机,有车有经验,便于进行跨省买卖尸体。</P>

2004年。</P>

山西霍州妇女汤某,听说女尸在阴婚市场能卖钱。</P>

便把女儿12岁的同学狠心勒死,卖了两万多块钱。</P>

2007年。</P>

河北临漳男子宋某,为了谋取阴婚暴利,杀害6名妇女。</P>

其中4名有智力缺陷,剩下2名,是他骗雇的保姆。</P>

2011年。</P>

刑满释放后的王海荣伙同两人,杀害一名孕妇,一尸两命。</P>

卖给他人配了阴婚,共得赃款元。</P>

2015年。</P>

一顿致命毒打后,山西常兴平将其9岁的外甥女变成了一个夭折男孩身旁的“鬼新娘”;</P>

2016年。</P>

内蒙古王占存胁迫外甥女毒害亲姐姐,之后询问是否有人配“阴婚”购“女骨”;</P>

2019年。</P>

山东德州23岁女孩方洋洋因婚后未能生育,被夫家殴打致死。</P>

在火化前,方洋洋已被娘家提前“安排”好了冥婚</P>

……</P>

据资料显示。</P>

近10年内,警方破获的涉阴婚刑事案件就近300起,如此可怕的数据令人胆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