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湖南永州法院枪击案2(1 / 2)

在朱军看来,调到办公室待遇虽照旧,但没有车开了。</P>

当时提拔做队长,单位给他的车每月用油指标定高,所以这里‘油水’很多,朱军一直不想走。</P>

朱军在争议声中继续着他的队长职务。</P>

但因化疗脱发、听力减弱等缘故,朱军开始戴鸭舌帽,沉默寡言,路上遇到熟人,伸手捂住鼻子,低头走过。</P>

2010年6月1日上午9点多。</P>

46岁朱军从押钞车司机手中取走了运钞车的钥匙后,转身来到枪库。</P>

朱军说对值班人员聂焱说今天要去市局验枪。</P>

按照规定,取枪必须有分管副局长签字。</P>

值班人员询问朱军后,得到朱军的回答是,“领导在那边等我。”</P>

并未多想的聂焱将库房里的“七九”式微型冲锋枪、“五四”式手枪、“六四”式手枪,以及6个装满子弹的弹夹悉数交与朱军。</P>

其中“七九”式弹夹2个,各装有子弹10发;“五四”式弹夹2个,各装有子弹5发。</P>

“六四”式弹夹2个,各装有子弹5发。</P>

9点半左右。</P>

朱军开着绿色邮政押钞车,驶上了政府路。</P>

当地人把这条南津中路称作“政府路”。</P>

由北往南,依次分布着房产局、公安局、区委区政府、检察院、法院等政府部门。</P>

押钞车拐进南津中路46号,停在了零陵区法院里。</P>

建于1990年代的零陵区法院大楼陈旧不堪。</P>

一楼是审判管理力公室、审监庭和监察室。</P>

二楼是调解室,审判庭。</P>

三楼有一间会议室和多个不挂牌的领导办公室。</P>

四楼是一个由审判大厅改装的大型办公室,集中了该区三个乡镇法庭的法官办公。</P>

五楼则是收藏文件的档案室。</P>

接近10点的时候。</P>

头戴鸭舌帽、肩背黑色旅行袋的朱军出现在了零陵法院办公楼4楼。</P>

朱军先进了楼梯旁边的厕所拿出一把微型冲锋枪。</P>

10点零1分。</P>

左起第一间农村法庭办公室,是水口山法庭庭长赵沪宁的办公室。</P>

珠山法庭副庭长谭斌正在撰写判决书,还没回过神来,便被推门而进的朱军一梭子子弹打中,当场死亡。</P>

同在办公室内的水口山法庭庭长赵沪宁、副庭长蒋启东、相继中弹,当场死亡。</P>

书记员欧阳毅用手阻挡枪支被击伤,伍晓辉也中弹负伤。</P>

正从五楼下来的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员黄岚迅速拿出手机拨打了110。</P>

电话还未通便被朱军击中背部,倒地不起。</P>

随后朱军毫不犹豫举枪自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