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李芸汐来支配。
答应就扯结婚证,不答应那就算了。
他李家也不算食言。
那么
对于这么苛刻的条件,林平会答应吗?
答应!
当然全盘答应。
处的角度不同,考虑的事情,自然也不同。
第一条,入赘李家。
人家什么条件?
林平家什么条件?
他不当上门女婿怎么可能?
第二条、治好李芸汐。
不用他们说,自己的老婆,林平也得拼死去救的。
第三条,五百万是李芸汐的嫁妆。
林平没那么脸皮厚,人家父母给小两口的钱,他厚着脸皮去要。
协议正式生效。
林平就一个条件!
一个特别奇葩的条件。
一家人怪异的问他,要开什么条件?
“婚礼当天!我希望请开连锁超市的张家,全家来参加婚礼。”
一家人是莫名其妙,这算什么条件啊?
李有福是房东,张家是他的房客,本来就算是有关系的合作伙伴。
请他也是很正常的嘛!
所以,他们家没反对,直接一口答应了。
就这样
一个巨大的软饭碗,成功被吊丝林平给捧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