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0章 竞业禁止(1 / 2)

庭审正式开始,起诉方简要叙述案情之后,原告和被告双方就展开激烈的争论。</P>

“综合刚才提交的各种材料,我们认为被告方炫彩广告严重违反了劳动法,使用各种不正当的手段打压、限制、恐吓原告方。”肖空道。</P>

“原告方的观点我们不能同意,”被告席上炫彩的一个律师抢过话头,“直到起诉为止,原告方卢玮、骆朴都是炫彩的员工。公司为他们提供了舒适的工位,充足的培训,高额的薪资,以及种种必要的条件,他们理应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P>

如果他们在竞标中失败,就是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理应给予赔偿。这是天经地义的事。</P>

而且卢玮和骆朴两人在投标失败之后不但不思考如何弥补损失,反而认为公司给予他们的资源不够,试图把责任推给公司管理层,甚至私下考虑跳槽到其他公司。</P>

他们能有今天的成就,完全是因为公司的培养。想带着公司给他们的投资给竞争对手效力,性质非常恶劣。你们有没有听说过一个东西叫做‘竞业禁止’呢?就是为了预防有人带着前公司的保密信息投奔竞争对手,产生不正当竞争。”</P>

“我靠,开眼界了。原来还有这个东西。”旁听席上发出一阵骚动。</P>

“这么看起来,炫彩管制两名原告没毛病啊!”有人说。“你想想,俩原告都是总监级别的,肯定都知晓公司的机密,像什么客户啊,营业额啊,薪资啊之类的。如果跳槽去了竞争对手,这不就是妥妥的投名状嘛。”</P>

双方你来我往、唇枪舌剑地在法庭上斗了一个多小时,说得口干舌燥。法官宣布休庭十五分钟之后继续。</P>

旁听席里,不要说是那些没有立场的警法线记者,就连那些本来坚决要给卢玮、骆朴站台的人,都被炫彩广告的律师说得有些含糊,不知道自己的立场还能不能站稳了。</P>

趁着休庭的时间,肖空仔细回忆了一下双方辩论的焦点。第一个焦点在于卢玮竞标失败,到底应该不应该为公司承担责任。</P>

第二个焦点是卢玮如果离开公司,炫彩应该给予卢玮什么样的评价,以及炫彩能不能把对卢玮的评价分享给行业内的其他公司。</P>

最后一个焦点是炫彩有没有权利管制员工离开公司之后的再就业。</P>

走出审判庭,肖空看到走廊里几个记者正在讨论案情,便借着接水的机会凑过去听一耳朵。</P>

“你们觉得这案子谁能赢?”一个年轻的男记者问。</P>

“我看啊,八成原告要悬。每次都是提出一个观点就被炫彩的人挡回去,然后又提下一个观点。基本上没怎么看到那个肖空反驳,到底是业余人士。”旁边一个上点岁数的记者抽了口烟道。</P>

“什么业余人士啊,完全是法律小白好不好?我查过他的背景,就是一个做宣传、营销策划的。跟法律完全不沾边。”年轻的记者道。</P>

“炫彩的胡律师也不是吃素的。别看他一言不发,都是他的马仔发言,可实际上把天威可能进攻的路早就规划好,给堵死了。”中年女编辑道。</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