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武宁国使团(1 / 2)

“苍天啊,太好吃了,”金阳毫不停歇的将肉块往嘴里狂塞,那一块一块油腻腻的红烧肉就这样消失在方孟的眼前,令他有些心惊肉跳,心想就金阳这样吃下去,该不会患上心血管疾病吧。</P>

“没想到阿孟你还有这一手,怎么不早些时日拿出来,以前我吃的都是些什么猪食。”</P>

方孟懒得理他,转而对张婶道:“张婶,等会还要麻烦你再去买一些猪肉回来,我爹晚上还要吃呢。”</P>

“好的少爷,”张婶一脸笑容,这一盆红烧肉是她在方孟的指点下的成果。</P>

她尝了几块,味道竟然与少爷昨日所做的相差无几。</P>

这让她非常的高兴。</P>

她是高兴了,方孟却差点抑郁。</P>

果然每个人都有自己所擅长的领域,这张婶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淳朴的大婶,没想到在做饭这方面,竟然有如此之高的天分。</P>

听老爹说,苏静舟的特点是记忆力超强,无论什么书籍,只要她认真看两遍,就能从头背到尾,简直不要太离谱。</P>

金阳别看平时不着四六的,实际上,他也有一技傍身,那就是写文章。</P>

九岁一篇《白云遮日》惊动整个明京城,就连皇上都听过他的名字,他是世所公认的神童。</P>

在这个奉行‘文章千古事’的时代,加上家庭背景,金阳日后必定会走上仕途,</P>

云儿虽然还小,但那一手极为精湛的女工让不少大人都感到汗颜。</P>

李若格就更不用说了,小小年纪武功高强,连秦元都不是她的对手。</P>

那自己呢?</P>

睡觉?</P>

抄袭?</P>

这算什么!</P>

相比身边的人,好像自己才是废物。</P>

麻蛋。</P>

练字练字。</P>

一连三天,方孟都把自己关在书房练瘦金体。</P>

在张婶学会红烧肉之后,金阳和李若格就没再来打扰自己,这俩祖宗整天缠着张婶给他们开小灶。</P>

猪肉便宜,王同吃人嘴软,再加上李若格和金阳也不算外人,所以也就放宽了府里猪肉的供应。</P>

当然,李若格没心没肺,又是方孟请回来的护卫,等于就是方府的人,她白吃白喝是理所应当。</P>

金阳则不同,毕竟是金家少爷。</P>

好在他也不是一个不懂礼数的人,每次来访,都会带一些礼物,应当是他的父母交代过。</P>

张婶这几天收到的礼物比她这辈子收到的还要多,全部都是金阳送的,谁让她做的红烧肉是金阳最喜欢的食物。</P>

经过这几天的摸索,张婶在方孟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良,让红烧肉的味道更进一步。</P>

对此,方孟只能干巴巴的称赞了几句。</P>

但心里,却像是被一块石头堵住了一样。</P>

闷的难受。</P>

他猜的没错,张婶果然是天生的厨子。</P>

这天,明京城发生了一件大事。</P>

武宁朝的使者到了。</P>

武宁朝和大风朝的关系并不好,甚至可以说是世代为敌,数十年前发生了一场十万多人的大战,最终因为两败俱伤,草草结束了。</P>

自那以后,两国虽然维持着表面上的和平相处,但在交界处,几十年来摩擦却从没有间断,</P>

此次武宁朝派出使团出使大风朝,其目的路人皆知,不过是为了前些日子从边疆送回来的杨卜。</P>

杨卜乃是武宁朝当今皇上的亲兄弟五王爷之子,算起来,杨卜也是武宁皇上的亲侄子。</P>

不过此人在武宁朝的风评很差,比方若臻在大风朝的还要臭很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