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 / 2)

偏偏爱上你 黄千千 3517 字 10个月前

烟雾从于南天的鼻中缓缓吐出,他已经好久没怞烟了,甚至可以说已经戒掉烟瘾,那为何现在会有想怞烟的冲动?

坐在庭院的秋千上,看着缕缕烟雾从自己的眼前飘过,一抬眼正是满天星斗,明天应该会是个好天气,而他的心情却是无比低落。\\wWW。qΒ5。co/

自从知道丁美芳母女住进家里的真正原因之后,他几乎有一整个星期没有和她们碰到面。

他是有意逃避她们,那是种无形的惭愧,他竟以小人之心去揣测她们母女的心意,这是他最无法面对自己的事。

他不该是这么小心眼的人,却做出了这么小心眼的事!他原以为丁美芳一定有所图,没想到她们只是一对在困境中求生存的母女。

他的判断错误,让他深感挫折,这才是让他无法面对她们母女的心结吧!

他在那晚答应了爸爸和丁美芳,不会把事情的真相告诉林怡君,就让这个秘密如同表面的美好,让林怡君以为自己有了家,一个幸福美满的家,也让她可以从爸爸的身上,得到那份迟来以久的父爱。

他总算能稍稍理解她为何总像哈巴狗般讨好的模样,从小到大,她大概都得看别人的脸色吧?所以尊严和面子对她而言根本算不了什么。

寂静的夜里,摩托车的呼啸声在大门前停止,接着是转动钥匙的声音,大门开的同时,于南天也站了起来。

“小白,谢谢你送我回来。”林怡君的声音在门口响起。

“怎么这么说?只要你让我追,我天天都嘛可以送你回来。”

这个男孩的声音,应该就是林怡君嘴里的小白,怎么取了一个小狗的名字?于南天不由自主地往前走了几步。

“小白,你又来了,我还没满十八岁,要是交男朋友,会被我妈打死的。”

于南天在心里想,幸好她还有自知之明。

“偷偷交,就不知道了。”

于南天不知哪来的火气,等他意识到自己的举动时,他已经走到了林恰君的身边。

“啊,南天大哥。”林怡君很显然吓了一大跳。

于南天脸上有种陰寒的冷峻。

小白的脸皮扯了一下,要笑不笑的。“君君,我先走了。”然后,小白像是被鬼追一样,飞快地骑上摩托车走了。

“你年纪还小,不准交男朋友。”于南天冷声警告。

“我没有要交男朋友。”她无辜的回着话。

十一月底的夜风吹来,让只穿着一件薄衬衫,又在机车上吹了一路冷风的她,不禁缩着脖子,双手不停地搓柔着。

“没有最好。这么晚了,快进去吧!”看她缩成一只乌龟,他的眉头又习惯性的皱了起来。

“喔。”她眼珠子溜了一圈,看了他全身上下一眼,然后走进家门。这个南天大哥,今天怪怪的。

于南天将大门关妥后,林怡君突然又转过身来。

“南天大哥,你怞烟?”她终于发觉哪里怪了。

“不行吗?”他反问。

“当然不行,三岁小孩都知道怞烟对身体不好,你不能怞啦!”她讨好地笑着。“把烟给我,我替你把烟丢掉。”

他没将烟交给她,眼底闪过一丝无奈,身体半蹲了下来,在鱼池边的石头上将烟弄熄。

“南天大哥,你今晚怎么有空在这里乘凉?”

“怞烟。”

她还是讨好着他,还是像一只哈巴狗,大眼里闪着黑漆漆的光芒。

他却依旧讨厌她讨好的模样,他不是什么重要的人物,他只是个鼠肚鸡肠的男人,她不该这么巴结他。

虽然他知道事情的真相,对她们母女的心情也截然不同了,但是对林怡君的态度依然没什么变,还是不理不睬,冷得像一座冰山。

“你心情不好吗?我从没看过你怞烟,是不是和女朋友吵架了?”她看着他,想从他莫测高深的表情里探究出一点他的情绪。

“你管这么多!”他双手插在牛仔裤的口袋里,看着比他矮一个头的小女生。

“我哪敢管你,我只是关心你呀,有什么事说出来比较好,千万别闷在心里头。”

她跟他说话时一直是面带微笑,无论他口气再怎么不好,她还是一副笑脸,像是听不懂他话里的冷漠。

“关心你自己吧,要念书的人还去打什么工,你就不能好好待在家里念书吗?”话一出口,他就想咬断自己的舌头,他没想到自己会跟她说这些,没等她答话,他就走进屋内,那是种狼狈的逃离。

她楞了一会儿之后,唇角的微笑慢慢扩大,再扩大。南天大哥这是在关心她吧?她知道有些人就是面恶心善,南天大哥一定也是这样的人,她就知道她一定能慢慢溶化他冰冷的心。

她带着笑意走进客厅,于南天已经下见了,而于宗翰和丁美芳正坐在客厅看电视。

“伯父,妈,我回来了。”林怡君在于宗翰身边坐下。

于宗翰将电视关掉。“君君,累不累?”跟君君相处几个月以来,可爱甜美的君君总是能讨于宗翰欢心,让没有女儿的于宗翰,更是把君君当女儿看待。

“伯父,我不累,你没看我壮得跟牛一样,还是只很会耕田的水牛,我只是趁机运动,顺便减肥嘛!”

“君君,不能没大没小的。”丁美芳笑着阻止女儿的疯言疯语。

“美芳,君君这样很好,这个家一向冷清,自从你们住进来之后,热闹多了。尤其君君这么可爱,我现在可是一天没听到君君的声音,都觉得怪怪的。”一向内敛寡言的于宗翰,在公事上更是一板一眼,回到家之后,完全被君君给彻底传染,只要有君君在,他的话也变多了。

“妈,伯父说的对,如果我不说话,我想这个家一定会是‘最高品质,安静无声’。”

这句话逗得于宗翰和丁美芳都笑了。

“肚于饿不饿?今天晚上有煮凤梨苦瓜鸡汤,很好喝,要不要去喝一点?”于宗翰关心地问。

“不饿。刚刚在火锅店,紫柔的妈妈还叫我去厨房吃了一大碗的汤料,我的肚子都快要爆炸了,再吃下去,晚上就没办法睡了。”林怡君夸张的捧着肚子。

“君君,听伯父的话,不要再去打工了,你这个年纪就是要好好的念书。”

“伯父,你不知道,我要是不去打工的话,紫柔一定会说我有了新家就忘了方记:而且在火锅店最忙的时候我却不去帮忙,我一定会被她骂死的啦!你放心,打工就当成是运动,不但能减肥还有益身体健康。”

林怡君当然知道于宗翰对她的好,但是她强烈的危机意识告诉她,钱虽然不是万能,但没钱就万万不能,还会没饭吃、没地方睡觉。

“宗翰,君君说的没错,一个星期才两天,不影响功课的。况且,她本来就不太会念书,叫她多念一点书,简直是要她的命。”丁美芳取笑着自己的女儿。

“伯父,你看我妈啦,哪有人这样说自己女儿的!”林怡君勾起于宗翰的手臂,不依地撒着娇。

于宗翰哈哈笑了。

于南天因为爸爸的笑声而将房门打开一条缝,看着他们谈笑的身影,他不能否认,这个家自从有了林怡君之后,是活泼热闹多了,从死气沉沉到现在的朝气蓬勃。

“对了,君君,过几天东乐要回来,大概会在台湾待个两个礼拜,然后才回美国,到时你就可以认识他了。”于宗翰对着林怡君说,好让她心里有个准备。

“东乐不是才出去念书没多久,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丁美芳问。

“我爸爸九十岁的大寿,全家族的人都得到场,不论人在哪,都得从世界各地赶回来,毕竟他老人家年纪也大了,这也许是最后一次与子孙大团圆的机会。”

“原来是这样。”丁美芳点头。

“嗯……那东乐二哥,会不会很难相处?”她光应付一个于南天就得绞尽脑汁了,再来一个于东乐,会不会要了她的命?

“别伯,东乐不是南天,他们虽然是兄弟,但是个性完全不一样,东乐比较像他妈妈,你和东乐一定合得来。况且东乐已经知道了我和妈的事,他可是很高兴可以认识你这个小妹妹呢。”于宗翰拍拍她的肩要她放心。

听到这里,于南天轻轻将房门给关上。

明知他本来就是个很难相处的人,但是被林怡君这么一明说,他还是有种呼吸不顺的压迫感。

东乐回来也好,这个家将会更热闹些,林怡君那只老是摇着尾巴的哈巴狗应该也会更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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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的方记里,人声鼎沸,前头是座无虚席,后头的厨房则是手忙脚乱。

“紫柔,拜托你,你回家去看你的电视,别在这里玩啦!”林怡君对着在眼前捣蛋的同学动之以情,双手还不停地清洗着一颗颗的高丽菜。

“我哪有在玩?我是在帮忙!”方紫柔手里拿着一颗高丽菜,她正将菜叶一叶一叶的拨下来。

“你那哪是在帮忙,你看你手上的叶子都快被你分尸了,待会要怎么出去见客?又不是要拿来炒菜的。”林怡君比着方紫柔手上的证据。

只见高丽菜叶本来该一大片一大片的,这会到了方紫柔的手中,却被柔成了不成人样的小碎片。

“我又不是故意的。咦,怎么你都不会弄得支离破碎呀?”方紫柔不解地问。

“因为我不是大小姐。”

“君君,外头有个帅哥找你。”李阿姨的话打断两个小女生的聊天。

寻帅哥?”方紫柔睁大水汪汪的眼睛。“李阿姨,什么样的帅哥?”

“出去看不就知道了。紫柔,你也出去,别在我的厨房里办家家酒。”

“有帅哥可以看,我当然也要出去。”方紫柔看起来比林怡君还要好奇兴奋。

“我不认识什么帅哥呀,会不会找错人?”林怡君走到流理台,把双手洗干净。

“帅哥指名要找君君的。”李阿姨推了推两个小女生的背。

林怡君和方紫柔走出厨房来到店里的柜台边。

柜台边站着一个男人,男人看起来很年轻,顶多二十初头,头戴棒球帽,身穿轻便的T恤、牛仔裤,浓眉大眼,一脸笑意,看起来是个阳光好青年。

“谁是君君?是你还是你?”大帅哥笑嘻嘻地打量着眼前两个长相气质完全不同的女生。

林怡君和方紫柔互看了一眼,两个人都很讶异。

“你竟然不知道谁是君君?”方紫柔看着帅哥,小小芳心都跟着帅哥团团转。

林怡君看着大帅哥,在她的记忆里,她并不认识这号人物,长年的警觉心,让她不轻易泄漏自己的身分,所谓人不可貌相,帅哥也有可能是讨债集团的坏人。

大帅哥听到方紫柔这么说,哈哈大笑出声。“看你长得这么漂亮、这么讨人喜欢,你一定就是君君喽?”

林怡君扯了扯方紫柔的手臂,对她眨了眨眼,那样的电波密码,方紫柔立刻接收到,同学三年多可不是当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