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家伙,赚钱当然得攒起来留着给未来媳妇儿花,怎么能用来被病人买水果,就算是私人医生也不该这么大度。”
李雨桐这话听着是在调侃,实则是在提醒楚祈他们之间的关系。
从始至终,他们都是病人和医生的关系而已,顶多可以被称作为朋友,所以他完全没必要做出这副姿态来。
楚祈并不愚笨,怎么会听不出李雨桐的意思。
他的脸上没了刚刚从诊所里出来时意气风发,连眼神里的光都黯淡了下去,“也对,你现在什么都缺,唯独不缺钱,既然如此,想吃什么你就自己买吧,我先回去了。”
这家伙每次生起气来都是不吵不闹,直接扭头就走。
李雨桐觉得有些好笑,但又不好说什么,只能随便挑了点东西跟他一起回了出租房。
这间房子里有个厨房,但年久失修,很多东西都老旧的没法用。
昨天他们已经买了一个新的电磁炉和锅回来,但窗户并不透风,以至于不管煮什么厨房里都会烟雾缭绕。
“看天气总感觉要下雨,也不知道晚上会不会来一场大暴雨。”
楚祈冷哼了一声,“冬天能下什么雨。”
“那可说不准,我记得有一次接了个任务,需要保护的人是个年轻小姑娘,那时候也是冬天,比现在还要冷,就在对面动手绑架人的前一个小时,突然下起了大暴雨,冻的我眼泪鼻涕全都出来了,别提有多狼狈。”
楚祈挺喜欢听李雨桐聊起从前的事,因为这样会让他觉得和这个女人之间的距离又被拉近了一些。
“你曾经保护别人时有失败过么?”
“当然,保镖也是人,没有一直顺顺利利的时候,总会阴沟里翻个船。”
“那失败了会怎么样?”
李雨桐笑道:“也许我比较幸运,每一次任务失败之前,都会把金主安安全全的护送离开,自己则落到对方手里。”
“他们折磨你了?”
“用折磨这两个字未免太过家家了。”李雨桐直言道:“大概七八年前,我怕执行了人生中第一次失败的任务,落到了一个男人手里,虽然已经过去这么多年,我依旧能记得他的样子。”
“他没有杀你?”
“对于怨恨的人,杀了灭口是最好的解脱方式,所以行内的人一般都不会这么做。”
楚祈非常好奇,“那你是怎么死里逃生的?”
“当然是反客为主杀了他,女人比起男人,最有优势的一点就是擅长于演戏,还会让对方放松警惕。”
“听起来逃的很容易。”
“那你可就想错了。”李雨桐卷起了袖子,露出了肩膀的位置,“看到这个疤痕了么?”
“嗯?”
“那男人用烧红的钢筋直接穿过了我的皮肉,把我丢在一个废弃的工厂里,血液和腐肉的味道会引来蚊虫蚂蚁,那三天四夜,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是怎么熬过来的。”
楚祈原本还以为那伤口是被子弹射穿的,没想到竟然是活活刺穿皮肉后所留下。
他看着李雨桐那张依旧风轻云淡的脸,心情极为复杂,“都过去了。”
“没错,确实都已经过去了,但在经历过这些事以后,人就会变得心境豁达,连生死都可以看得很轻。”
“这就是你不顾一切,哪怕明知道可能丢了命也要去帮助顾轩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