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警告函(2 / 2)

固桓设计指出,国企应当作为市场引领者,树立良好榜样,而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采用低成本材料,并压迫设计公司降低标准,这与固桓设计的价值观不符。</P>

知识产权被侵犯:</P>

固桓设计指控厦门国企非法使用其知识产权作品进行宣传,甚至篡改其水印logo,构成侵权。</P>

抄袭问题:</P>

固桓设计发现厦门国企有抄袭其设计方案的行为,强调今后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抄袭出现。</P>

款项支付问题:</P>

尽管固桓设计按时完成了工作,但厦门国企尚未支付相应的款项,而其他供应商却得到了及时结算。</P>

提出的要求:</P>

删除所有属于固桓设计的知识产权文件。</P>

停止任何形式的抄袭行为,不再提供优惠配合。</P>

未经同意不得使用固桓设计的知识产权作品。</P>

立即支付未结清的款项。</P>

后果说明:</P>

如厦门国企不同意这些要求,固桓设计准备当场或法庭上展示证据对质。</P>

事件结果:</P>

警告函发出后,厦门国企改正了错误,项目质量得到提升,高寒获得了应得的款项。高寒认为,虽然国企的员工表现不佳,但领导层能够采纳意见,显示出宽广的视野和格局。</P>

总结:</P>

这封警告函是固桓设计为了扞卫自身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以及推动健康合作关系所采取的行动。它不仅揭示了双方合作中存在的问题,也是对国有企业职业操守和市场行为的一次严肃质疑。最终,通过沟通和正式途径解决问题,体现了法治精神和市场经济原则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