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飘零之叶(2 / 2)

白色国王 狐丘丈人 1727 字 6个月前

“私生子,你才是个孩子。”梅芙笑了起来,“你说我们转身回家,就能过上和平的生活,可是我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吗?高地领主们什么时候不是沉溺在争斗中?血亲骨肉为了几头羸弱的病牛、一座风化的石屋,就能刀剑相交,一时屈膝臣服,却阻止不了后代子孙为了一张羊皮纸上的权利,流干最后一滴血。你以为吉利克的兄弟们、我的兄弟们会眼里噙着泪水拥抱我们,给我们戴上花冠和桂枝,欢迎我们回家,欢迎一个新的竞争者?”

她露出一种罕见的坚定神色:“不,我们不会留下的,我们会跟着你战斗,保护你的左翼和右翼,如果你在战场送命,我们就一起战死,因为你不只是个私生子,你是我们的主君,我们的统帅,我们的国王!”

你是我的。

安格斯愣愣地望着她,吉利克一脸激动,其他人一个字都没听懂,只是懒散地看向三个自由的高地人。

“老领主虽然抓了我,但至少没让我送命,他反抗至高王被杀,已经洗净了名声,我不会再记恨。我是个高地人,而大人身上流着古代高地国王的血,如果有朝一日,你要向我们的敌人宣战,我的剑永远是你的。”

吉利克伸出手,静静等待着。

安格斯犹豫地朝梅芙看去,后者露出得意的微笑来。

他最终探出手臂,抓住了那只握剑之手,然后,另一支手又握住了他的,虽然洁白如雪,却让他感到一股久违的暖流。

温暖对餐风饮露的流亡者是一种奢侈,至于爱,安格斯从不敢想,在和托斯卡纳夫人上床的时候他就知道,他们之间最多是孺慕跟怜惜。

年轻的阿基坦公爵曾写过这样的诗句:

“吾爱,我岂不愿甜言蜜语,

只因我一无所有,无人堪怜。

我将独自进入流放,

忧心忡忡,朝不保夕。”

安格斯一直觉得自己还算幸运,宫廷里有些传言,一些失宠的将领会被派到偏僻的岛屿“驻守”,在那些浅滩伸展得太远的海岛,井水日常停滞腐坏,守卫者在城墙后面一个个得了坏血病死去,或者被截肢、变成残废,才能回首都养老。

他至少一直跟随在一支主力军队后面,只要性命还在,总能找到建功的机会。

有些放逐者就不会如此擅长自我安慰了,小格斯帕特里克带着自己的军队离开多佛的白海岸时,心中就惆怅不已,他将陪同希腊特使罗杰·菲兹达戈贝特前往君士坦丁堡讨论向阿列克修斯皇帝提供佣兵的问题,或许还得沿途访问一番意大利的教会王公们,国王给了他最高规格的仪仗和礼物,但是这趟出使毕竟意味着远离权力中心。

靠舷方向,那个诺曼骑士倒是一副怡然自得的模样,小格斯帕特里克一见此人就感到厌恶,首先,这男人长得虽然俊俏,却总带着一种法兰克骑士的高傲,更重要的是,格斯帕特里克一看见这家伙就会想起,如果不是诺曼人杀了父亲,他的家族现在不会比诺森布里亚家族势力更小。

沃尔特·德·维农倒是没在想战死的父亲,这个诺曼人此次出海是为了朝圣,首先是去罗马找自己的旧友,然后再一道去圣墓。他这个决定在公国引发了不小的震动,连前线的诺曼底公爵本人都写信给他,叫他经过小亚细亚时替自己探视一番老公爵的陵寝。罗伯特公爵的祖父当年去圣地朝圣,结果死在了尼西亚,只好就地安葬,罗伯特的父亲威廉公爵就曾经对长子交待过此事,有机会要将祖父迁到耶路撒冷安葬。

罗伯特本人曾经考虑过朝圣的事,不过那是在他反叛父亲以前了,那时候阻止他的是鲁昂宫廷里那群只消一眼随时会让他硬起来的情妇。

当然,这几年事情已经不那么简单了,二十年前,班贝格主教的那次著名朝圣虽然惊险刺激,放到今天已经不算什么,那时候,贡瑟主教在君士坦丁堡被扣押,原因是他穿着太华丽、容貌太出众、随从队伍太庞大,以致希腊人怀疑他是伪装的亨利四世;然后就是在叙利亚遇上了贝都因强盗,不过那时至少撒拉逊领主们还会出手援助,当地的埃米尔对出手阔绰的基督徒不但没有反感,倒是拼了命地解决匪患,以免吓走朝圣者。现在么,据说希腊帝国已经奄奄一息,塞尔柱人如同猖狂的狼群,旅行者能从安纳托利亚活着抵达卡帕多西亚边境都算天主呵护,陶鲁斯山现在就是马匪的天然堡垒,无论是希腊人还是塞尔柱人通过都会被洗劫,更别说拉丁人了。

不过什么都好,只要能远离该死的撒克逊人和他们的国王。如果不是威斯敏斯特的明令,他甚至懒得再踏足这片海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