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三呷了口茶,却是对着江伊佳和莎莎,讲起了一件从前的往事来。
“自我出家后,便鲜少走出院门,我这毛病,你们也是知晓的,只是万事,却总有个机缘。”
“那是个严寒的冬季,鹅毛般的大雪连下了几日,将佛寺前山门的来路给封了个严实。寺中的人手本就不多,这样的日子,他们只能等在原处,静等着天时。那时候,寺中的炭火预备的虽齐全,可这菜蔬吃食却是有些不够了。为此,那寺中的方丈师傅便寻到了我这儿,想让我想想办法,从山下采买些菜蔬面食,送上山去,已解这寺中的饥荒。”
“大雪封山的路不好走,我也只能仗着自己的这身轻功,勉强下了山去,凭着手里不多的钱银,采买了些便宜的,便准备回去。雪色,本是这世间最纯真的颜色,可一旦与那血色相抵,却是格外引人的注目,我便是在那时注意到了那条狗。”
“它那时瘫在地上,周围全是些晦暗不明的血点子,要不是它起伏的肚子,我哪里能想到它竟还活着。”
“街市口的菜贩有些是知晓它来历的,见它这副模样,也是颇为感慨,我那时身披袈裟,见到这样的人间惨事,自然不能坐视不理,便想尽些人事,给它寻个医家。”
“听那菜贩所说,这狗,还不是路边普通的野犬,乃是从那斗狗场中出逃的一条斗犬。它刚逃出来时,已是伤痕累累,可它那性子,却是凶狠异常,常人别说逗弄它,就是给它些吃食,它也是那副龇牙咧嘴的嘴脸,不肯同人亲近。久而久之,它的日子便越发的不好过了。”
“它身上的伤口,新旧交替,烂的是一塌糊涂,那身子,也是骨瘦嶙峋。它自小便被训练成了极凶悍的样子,别说看人不亲近,就是同集市中的同类,也没法混不到一块去,可即便如此,它却不知为何,仍是每日不歇,要跑去那狗庄门口蹲守,既像是在等人,又像是在寻着什么。”
“能从斗狗场中逃出,它已算是幸运了,毕竟那样的地方,进去了,再厉害的狗,也有被咬死的那一天,只是不知它为何要对那狗庄如此牵挂,以至于被那狗庄的老板瞧见,起了歪心,想要将它拉去里头配种,生养出厉害的赛犬来,好卖大价钱。”
“它确实是条厉害的狗,即便受了那狗庄的追捕,被马车给碾成了重伤,却仍是苟延残喘的躺在路边,一个劲儿的朝着那狗庄的大门呜咽,那菜贩觉得它实在可怜,这才将它拖到了一边,免得它再受那马蹄践踏之苦。”
“后来,我亲自去了趟狗庄,问了那庄子里头年长的一位管事,才终是弄清楚了这里头的缘由。”
“那狗的样子,像是庄子里曾生养过的一批赛犬。这些狗崽子还未出生时,那狗庄的老板一早便牵好了线,寻到了买家,只等小狗崽一落地,便将它们一股脑卖了换钱。只是那一回,那只生了崽的母狗不知什么缘由,见自己生养的孩子被一只只带走,竟发了凶狠,当场便将那买主的手指给生生咬断了半根!”
“狗庄里出了这么大的事,那买主自是不能再来了,那庄子的老板却更是个心狠的,硬是将那条母狗给卖去了斗狗场里,哪怕它才刚生产完,也还是被送到了那些凶恶的大狗嘴边,任由它被咬的七零八落!”
听到此处,莎莎却也是红了眼眶,都说舐犊情深,这母狗如此,也是被那狗庄之中的恶人所逼,即便是在不通人情的东西,也不会这样生拉硬拽的拆散刚生产的母子,更何况,普通的狗庄,也是等那小狗崽落地后长上些日子,才会让人来挑选,哪有刚生了,便卖的啊。
“斗狗场中的这些名犬,都是从小闻着血腥味养大的,他们这般行事,也是怕母狗同狗崽待久了,这些狗养大便会失了斗性,故而自小崽一出生,斗狗场中的人便要从小驯授它们撕咬、追击,只要能赚钱,不过是死几条狗,对人而言,有何大碍可言。”
“那母狗被送走后,这些小狗便也陆续的被送到了不同的斗狗场中,之后,那管事的便也不知晓它们的下落了。只是再见到那条被碾的狗时,那老管事总觉得冥冥之中有些感应,他觉得,那狗,是寻着味找到这儿来的,它是来寻它的狗娘了。”
“后来,那狗还是死了,它被马蹄踢断了几根肋骨,又遭了车轮的碾压,本也活不长命了,只是临死时,它那乌溜溜看向狗庄的眼神,我却是如何都忘不了。没办法,我一个披着袈裟的和尚,总不能任由它被那些馋肉的人给剥皮去骨的吃了吧,便寻了块干净布料,将它包起,背回了寺中,在后山寻了个好去处,给掩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