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抓捕(1 / 2)

偷人家黄犬?偷人家道具?偷人家小孩?偷人家小推车?偷人家女朋友的心?

把整个彩螺广场搅得鸡犬不宁,最后还能安然离去?

你小子到底还有什么坏事干不出来?

事已至此,斗篷女又怎么可能不知道他是故意的!

咬牙切齿,她是恨不得将那小子的下落说出来,好为人民大众服务。

可问题在于,她真的一点都不知道啊!

“那您可能找错人了,我并不知道关于那逼那个家伙的信息。”

斗篷女竭力按捺平静地说,只想将眼前民经尽快打发走。

但她这话说出来根本没人信。都到这份上了,能叫不认识?

看着这个女生不知悔改,民经痛心疾首。

“你可能是一个好人,但你的男朋友肯定是一个混蛋,听我们一句劝,不要再包庇他了,把他的信息告诉我们,更何况你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怎么能毁在那种人手里?”

咳咳,看来是咬定她了吗?

也怪,毕竟她和那小子同出现在这么一个狭小的房间里。

“我们只是今晚才在半道认识的。他骗我去买套,然后就一个人出去了。”

斗篷女又说。

话一出口,她就意识到有什么说错了。

“半道认识?”

李经察若有所思地瞧着她,衬衬下巴。

“今晚才在路边认识,今夜睡炕头?”

再加上她后面一句充满暗示的台词。

几个经察都不由地摇摇头。

“这年头啊,卖淫招嫖抓得紧。”

也对。

那个男的跟个混世魔王一样,做出这种事情没什么奇怪。

只不过

现在地下行业的魔爪都伸到这种清纯类型的校园女生身上了吗?

得严管,今后还得严管啊。

“我不是,我真不是那种”斗篷女忽地眼神瑟然,面色一转,“经察同志,你们能来真是太好了!是那家伙在街角胁迫我过来的,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学生”

“现在这样说?”民经耸耸肩,“晚了,迟了,这都是常用伎俩,我们见得多了。而且手机都在身边,怎么可能没机会报警?”

“小姑娘,你的姓名,住址,职业?”民经又问。

斗篷女不由地言辞犹顿,说不出口。

虽然占据这具身躯,但是她还不能知晓其中记忆。

就算胡编乱造一个,要是被查出差距,她就更没法解释了。

这番光景,不用多说,几个民经也引起警觉。

“把猫放下,认真说话,这样多不方便啊。”

“我不”斗篷女下意识地说出。

“对了,那猫是?”

李经察等忽地注意到她怀中的猫已然被捆作一团。

可怜的大眼睛中,充满了求救的意味。

难道这个女人还是个虐猫癖?同一时间想到。

更加引人怀疑。

“不管怎么说,再加上关于那人的那件事情,得回去跟我们做一场笔录吧。在这里说话多有不便。”

斗篷女泯紧了唇,哑然说不出话来。

去局子里。

做笔录啊。

她连这个躯干的名字都不知道,又怎么可能不露馅?

被识破是铁板钉钉的事。

而且到了那种地方,把手里的猫交出去,失去抵抗能力,然后等待督查科的人追寻过来,她不是自投罗网?

怎么说也不能去警局

倒是现在也不能按她想得撕破脸皮的方案来。

督查科不在场,那小子关于事情的真相一点都没说出口,眼前这几人以及外面那群人也不过是被刻意骗过来,充当老工具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