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首案(1 / 1)

消息传出,百姓议论纷纷,以前并没有类似的审案方式,大家都处于观望状态,平冤院前门可罗雀。但若事情过于不公,总有人忍耐不住,想要死马当活马医。有一天傍晚,一对衣衫破旧的老夫妻徘徊于平冤院门口,被院正卫雍思发现迎了进来。原来夫妻俩从临县赶了几十里路而来,是为了自家儿子惨死在乡绅家之事。他家的儿子在县城乡绅郑家做长工,因摔碎了主家的一箱古董瓷瓶赔不起被暴打致死。两位老人家里只有这一个儿子,死后家中便无经济来源难以支撑,但乡绅在县中根基深厚,若是告官怕也无用,得知了平冤院才不得已来试试运气。卫雍思马上让院厮写下状书交给两位老人,留了两天的调查时间,在三天后公审。

公审出了告示,因为是平冤院的首案,月荷与李赫也一同出席,来看热闹的人围了个水泄不通,平冤院调了两队卫兵维持秩序。很快,两位老人和郑乡绅及其打死人的下人到场了,月荷跟李赫也到了,院正卫雍思宣布审案开始。他拿出到公主主宫取来的水晶球,让月荷与老人分别将血滴在上面,水晶球立时发出白光,将事发的情况映在城墙上。

案件经过的确如二老所说,他们的儿子摔碎了郑乡绅带到现场的那箱古董,无力偿还,被下令打死,下手的人是郑乡绅的狗腿子,乡中不少人都受过他的打骂。院厮紧接着又随机找来幽都一家典当铺的掌柜,当场开箱验实了箱中物品虽可称得上古董,但价值却不大。院厮又宣读在乡中调查走访各家查证的关于郑乡绅作恶伤民的品行记录,上有数位乡民手印为据。

事实已经很清楚了,但郑乡绅却坚持:“我因他损失了财物,他又赔不起,难道就白损失?”

“无论你以任何形式惩罚,都罪不至死。”卫雍思说。

“他是我家的家奴,如何处置难道不是我说了算?”

“可私刑致死是触犯了条律的。若您是官员是要贬官的,若您不是,轻则杖责,重则抄家的。现命令要以最高刑罚定罪,您可以选择抄家或者以命抵命。”卫雍思拿出五本厚厚的后晋律例给郑乡绅看。

“这……杀人的是我的手下,抵命也轮不到我!”

“但您是下令的人,又是他的主子,该担主责。”

卫雍思和院判、月荷、李赫商议后给出判责:打手下手狠毒毫无怜悯之心,砍其双手;郑乡绅为杀人主谋,抄家或抵命。至于此刑罚应加重、减轻、还是维持,根据在场百姓举手表决结果,多数人认可了平冤院的刑罚。

卫雍思对两位老人说:“您可以决定是要郑家赔命还是抄家?”

两位老人愣了:“我们还能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