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呢?傻子呢?”
程大事将故事婉婉道来,陈阳虽然已经知道了傻子的结局,但还是问道。
“死了呗,第一次外出做任务就死了,没跑过猪妖,被猪妖叼住了大腿,等我解决了我的对手之后,他就只剩下半个身子了。”
程大事语气轻快,仿佛没有什么悲伤的情绪。
“他当时还有一口气,但他笑了,他说自己以前从来没有吃过那么多好吃的东西,也从来没有喝过那么好喝的东西,可他什么都给不了家里了,因为他知道他要死了。但是他举着仅剩的胳膊,说让我带回去给他弟弟,因为他的弟弟只剩下一只胳膊了。说完这句话之后,傻子就死了,但他还高高举着胳膊,仿佛等着我将它带回去。”
“所以刚才那家人是傻子的家人?”
陈阳心生好奇,有些不敢置信。
真的会这么巧吗?
“我不知道,虽然我还记得傻子家人的名字,他爹叫做李山奎,他弟弟叫做李二牛,他侄子叫做李家乐,但我不敢问,因为我没有把他的胳膊带回去,我只是将他埋到了地里,可能现在早就被猪妖挖出来吃掉了,所以我不敢问。”
汽车开始来回晃动,程大事双手紧紧抓着方向盘,仿佛用尽了自己身体内的全部力气,最终只化作一声叹息。
他和傻子不熟,也没有多少感情,但看着傻子最后的模样,他还是忍不住失声痛哭。
二人的交情好像就止于一个小队的队友,虽然最后傻子还是死在了第一次的任务中,但程大事却让傻子在死前没有那么孤独。
直到现在程大事都还记得,傻子晚上边睡边哭,哭醒了睡,睡醒了哭。出发执行任务前,他问过傻子到底为什么会被抓进先锋队,傻子只是傻笑着抓着头发,一言不发。
所以程大事在看到独臂男之后,他的心猛地一抽,然后就做出了那个决定。
“所以”
“所以我回来是为了那些回不来的人!”
汽车驶出繁杂破旧的街道,接着就到了一片无际的旷野和农田。
要塞的农田并不需要多少人工,他们有着极为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这是为了聚拢人口,加快人口繁衍速度。
程大事车速全开,即将要到达此次目的地西山区。
远处的天边红霞似火,偶尔还能看到两三个小黑点在天空之中盘旋。
那是妖魔的斥候,它们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着要塞的一切,但因为有神灵遗物的庇护,它们就只能这么远远的望着,哪怕会出现一丝机会。
黄色的大地上被火烧云盖上一层红色的光晕,黄色与红色的结合,让普通无奇的地面多了一丝神秘的气息。
但这里没有层叠的山峰,也没有翠绿的树林,更看不到广阔的大海,太阳朝升夕落,人们晨出暮归。
“大事,你见过海吗?”陈阳开口问。
“大海?我没有见过,但是我听说过没办法,我们要塞处在肥沃的平原,距离大海还有很远的距离,但我在城防军的时候听他们说,有几个要塞挨着海洋,然后他们所需要面临的问题,不仅仅是陆地上妖魔的攻击,还有来自海洋里的攻击。”程大事觉得自己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应该远远多于陈阳,他和陈阳讲述自己的听闻,“海里的妖魔操纵着几十上百米的海浪,仿佛永不知疲倦的冲击着要塞的防御,所以那几个要塞的人们生活的比我们更加辛苦,因为靠海的防御需要更多的人力与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