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相遇?(重修)(1 / 2)

若不是自己侥幸两次穿越,恐怕在第一次昏迷的时候,就已经死去,不再人世间存在了吧。

更不存在什么灵魂、地狱!

明明已经知道了江婉的为什么自尽,但迟嗣还是忍不住多想。

万一江婉是受到了什么委屈呢?

或者说受到了什么逼迫,什么谋害?

她总是蠢蠢的,谁都相信。

万一呢?

迟嗣甚至有些想回到那个时代,去看看在他死后,江婉到底是如何才会在他死去的同年选择自尽。

骨节分明而又纤长的手指轻轻的抚摸着那支已经断裂的白玉簪。

那轻轻捏起,放到了鼻尖轻嗅。

发簪上没有了那记忆中的清香,只有一股浓浓、并不好闻的土腥味。

明明已经是过去的记忆,现在却又鲜活起来。

江婉是个双生子,还有一位姐姐名叫江歌。

她们幼年丧父丧母,为了生计,江婉进入乐府,江歌则是女扮男装去了战场。

江歌是个野心勃勃却又德不配位的可怜人。

只是获得了一点功绩,就想着要封王拜相,因为分功不均,便拥兵自傲,想要谋反。

第一次,她侥幸成功,成了商朝的第一位女将。

可第二次,她便没那么幸运了。

最终被商王亲自斩腰于天牢刑场。

一个不知深浅的蠢人,迟嗣是这么评价她的。

对于江歌,迟嗣没什么感觉,只是因为江歌的死让江婉险些哭瞎了眼,他便一直记在心中。

江婉比起江歌,就显得过于安分了,安分的不像亲姐妹。

她一步步成为舞女,并在这方面展现了惊人的天分 ,十七岁便通音律舞蹈,成了商朝舞乐第一人。

想到江婉,迟嗣的记忆就变得更加鲜活起来。

江婉在庆功宴上一舞倾城,是所有年轻将军都想求娶的存在。

而自己作为唯一不近女色的人,却只是因为抬头看了一眼,王上便把人赐给了自己这个第一功臣。

在他们婚姻的大多时候,自己都对江婉不咸不淡。

但那个蠢女人也从不气馁,总是一副以他为天,对他深爱至极的模样。

从什么时候,他们两个开始亲近的呢?

迟嗣记不清了。

或许他们一直都是那种不咸不淡的相处方式。

待在这间鉴定室的时间越长,迟嗣的情绪就愈发浓厚。

【反派黑化值+1】

【叮叮叮,反派黑化值已到达97,处于极度危险状态,请宿主迅速做出回应!】

系统的声音响起,可是江婉…

在哪儿呢?

“迟先生。”

助理敲了敲门叫道。

在得到允许后她走进来,“那位送来货物的小姐忽然说,有一样货物她不卖了,想要回去。”

迟嗣皱眉,“要回去?哪一件?”

这里面的任何一件,他都不会还回去。

如果那女人非要,他就用钱砸,总会有一个数目能让对方妥协。

他这么想着,可秘书却说:“那枚白玉簪,她说那是对她来说很重要的东西。”

迟嗣一愣,随后微微瞪大了眼眸。

他当即要亲自去见那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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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到那个女人的时候,迟嗣整个人都愣住了。

在鉴定室里听到那个女人说想要回白玉簪的时候,他第一反应是不悦。

在听到女人说觉得簪子对他很重要的时候,他又生起一些侥幸心理。

他想要去看看,这个女人是否会和江婉有关系。

例如……

江婉的转世。

当他看亲眼看到少女的时候,便彻底呆住了。

他怎么也没想到,世界上会有这么奇妙的事情。

少女的脸庞和记忆中的那张脸一模一样,只是气质截然不同。

只是一眼,他就在心里确定了这是江婉的转世。

前世今生的情谊让他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你看我干嘛?!”

女人,不,应该还是个女孩儿。

她对于迟嗣侵略性过强的眼神有些不悦,气哄哄地说道。

她看起来年纪不大,也就只有十八九岁的样子,反正绝对不会超过二十三岁。

身边的中年男人轻轻拍了拍女孩儿的肩膀,让人不要冲动。

少女的脸上干巴巴的,短头发,打扮也很中性。

她年纪虽然看起来不大,但整个人身上却已经有股短时间内散不去的土腥味。

这代表着她已经下过很多墓了,是个经验十足的盗墓贼。

只要是同行,基本都能一眼看出她的身份。

“你叫什么名字?”

迟嗣忍不住问道,眼眸微微有些失神。

少女往后退了一步,更加不自在。

她怎么觉得这个传说中的港岛大财阀,看起来…像个变态?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金蟾蜍李小婉是也!”

金蟾蜍是李小婉的外号,她希望自己能通过盗墓赚得盆满钵满,便给自己起了个金蟾蜍的外号。

语罢,她还行了个抱拳礼,神态间尽显江湖人的姿态。

“我叫迟嗣。”

看着与前世妻子性格神态截然不同的李小婉,迟嗣的心中那股异样的感觉虽然渐渐减淡,但还是不停地荡起涟漪。

他盯着李小婉,想要看到李小婉在听到自己名字后有什么不一样的表现。

“迟嗣?”

李小婉在口中咀嚼着这个名字,似乎在想着什么。

迟嗣看着她沉思疑惑的表情,心中压抑着的复杂情感呼之欲出。

“我好像梦到过这个名字…”李小婉想起了这个名字,她有些狐疑地看了一眼迟嗣。

在梦里,她和这个人都结了八百次婚了,还是那些渗人的古代服装。

她一直以为是自己挖墓挖多了,撞邪了。

没成想,现实里竟然真有这个人?!

她不自觉把心里的吐槽说了出来,只见那个迟嗣的眼神更亮了。

李小婉下意识躲到了把头的身后。

“你干什么,那只是梦可不是现实,别用你那种变态的眼神看着我!”

……

但最终,李小婉还是留在了港岛,没有跟着自己的把头回到大陆继续做摸金校尉。

问就是钱。

没错。

她屈服在了迟嗣那数百亿的资产之下。

她爱钱!

能有钱,还不用下墓,这样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不捡白不捡!

而且,这个迟嗣还怪帅的!

只是…

在迟嗣将白簪交到李小婉手中的那一刻。

远在大陆北部的一处地下深处。

一双美目,正缓缓地睁开…

那双漂亮的猫眼,此刻迷茫而又空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