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百十七章 早膳(2 / 2)

手里还有些闲钱,她左右看看,虽说买卖摊位也不少,可贫穷百姓沿街乞讨之景亦充斥着,叹口气,是人皆有恻隐之心,偶尔当个圣母应当也是无妨的。

看着用树枝在地上写着‘卖身葬父’四个大字,?杨冠玲朝着衣衫褴褛的落魄孩子碗里抛下了些文钱,摆摆手,示意她不要他的身子,她还真没本事也没能力去带孩子。

又看见隔壁那块地,一名少女面无表情的跪坐着,地上写着‘卖身葬母’,杨冠玲喟叹一声,再度掏出文钱放进碗里,依旧摆摆手。

再度往旁挪动了几步,是一对兄弟档,全身亦是脏兮兮的,地上的字为‘卖身葬蛐蛐儿’,杨冠玲叹息一声,便欲把文钱放下,却又临时煞住阵脚,她不敢置信,惊呼道:“什么?卖身葬蛐蛐儿?这也行?”

“?──你看吧,谁说女扮男装的姑娘好骗?”原在旁边卖身葬母的少女拍拍衣摆踱了过来,怨怒的扫那对兄弟一眼,回过头,看向杨冠玲,静默片刻之后,一下子跪在了地上,眼泪已是夺眶而出,“姑娘啊!!!请您行行好啊!!!我们这四姐弟是真的没爹没娘了啊!!!看你衣着不俗,才动起这种坏脑筋,请你原谅我们这些可怜娃吧!顺便再多些施舍吧!!!”讲到这里,其他的三个孩子早已是跪了下来,扯着杨冠玲衣袍,连连哀求,只是不知是在求原谅,还是在求给钱。

杨冠玲很伤脑筋,只觉手足无措,退了一步后,便见有身影横挡在自己跟前,他寒着声道:“做什么?不想活了吗?”

四个孩子里领头的那位长姐打量来人一会儿,倒也很有骨气,她壮着胆子续道:“乞索儿能做什么?当然是讨口饭吃啦!讨饭吃是为了什么?当然是为了活命啊!想当年吴子胥也干过这事呢!你们可别狗眼看人低!把人不当人看!”

?──这女娃是人才啊,还是个标准愤青型人才啊!该不会……也穿来的吧?典型的高官必爱女主类型啊,可惜,她这次杠上的主角貌似是找错人了……杨冠玲仰头观察若严表情,深怕他一个不爽,当街立即把四个孩子掌毙。

却未料,若严面不改色,沉吟半晌后,仅是淡淡问道:“……我只好奇,你们的身,到底值多少?”

四个孩子愕然了,唯独那长姐反应够快,伸出饭碗,喊了一数字,眼睛眨巴眨巴的,期待中隐含不安。

“好。”若严答得爽快,掏出铜钱便置于杨冠玲手上,略过她吃惊的表情,斜着眼,努努嘴示意她快点动作。

“谢谢姑娘施舍,谢谢大爷恩德,我们没齿难忘……”长姐流着泪跪地,正想把碗揽回自己怀里,却被人一脚踩住了碗口边,那人挑高着眉,轻浮问:“姑娘?大爷?哼,以后不准再这样唤了,叫娘跟爹!”

一言既出,其余五人皆是默然,杨冠玲尤其无言,心里已忍不住跪地呐喊:大侠!你节操呢!你要坑爹也不用免费附带个坑娘啊!

“……这条路直走再右转找一名叫九五二七的人,剩下的他自会帮你们打顿好。”抛下这段话,男人若无其事地牵起杨冠玲的手,大步流星的迈开步伐,便继续两人的逛大街之旅。

手里捧茶,走在路上,杨冠玲时不时地偷瞄身旁之人,好一会儿,只见他仍旧直视前方,唇角却隐隐勾起,他好心情地道:“你已经偷偷看我二十次了,这可是从前所没有过的,如今能够如此,还真令人高兴。”

“胡说什么啊你……”杨冠玲有些窘迫,动了动手便想要挣脱,此时,凉风徐徐抚来,似他轻不可闻的叹息一般:“……你终究是不够了解我。”

松手,他迳自地走在前头,身形孤寂而落寞。

杨冠玲神情有一丝恍惚,心底一急,她加紧脚步追到男人身侧,出言问道:“你怎么会想帮那四个孩子?”

若严看也不看她,望着旁边摊贩满脸好奇,他随口答:“老子人帅心善呗,偏偏就是有人看不出来,可惜囉~”

杨冠玲知晓这家伙是在闹别扭,索性也不问了,省得自讨没趣。默默跟在他身后,她负手随意看看,此时,耳里听到些骚动,目光瞟至来源处,她禁不住大叫起来:“吞、吞刀?”

时已快到日落,一些摊贩开始收拾起来,可人群并未散去,反而皆聚在了百戏前,啧啧地看着表演。

所谓的百戏,便是杂耍技艺表演,找鼎、吐火、上竿、跳索、乔筋骨、吞刀等等,因为内容包罗万象,故称百戏。若搁在平时,怕是看不大到的,可见今日路旁有迎娶之事,看来乃吉日也。杨冠玲弯着嘴角,心想自己运气可真不错,碰到了好时机。

走进人群,妄想能挤到前头看得更清楚些,却因为身形实在太矮小,踮起脚也只看得见一堆后脑勺,瞎忙了一会儿,她正欲作罢,此时,身子一轻,却是被人揽进了怀里。足尖轻点,衣襟顺风猎猎作响,回神后两人已是上了屋簷,由上望下俯瞰远方,视野更甚。

“──不就角抵戏吗?何必看得如此入迷?”若严嘴角紧贴着她耳际,温热的唇瓣几乎快碰到她的耳垂,“差点以为找不到你,都快急死我了。”

杨冠玲转过头来,挣扎着,本是想要讲点什么,却见男人手里面具已换成了把灯笼,火光离若严极近,玉润般明透的酡红色融融琢成他的脸庞,温润的鼻息平和地周旋在她颊边,渗进其肌理。他微笑着,双眸炯炯,似是有流光静静涌淌。

她瞬间顿下了动作。

“……比起面具,这灯笼应不会惹你厌恶才是。”若严摇了摇灯笼,笑得好生欢喜。

望着杨冠玲依旧发楞着,他叹了口气,认命道:“好吧,让我来告诉你,为何我要帮那四个孩子。因为,我很羡慕,羡慕即使当了乞儿,他们也能聚在一起。我从很小的时候便离开了父亲与兄弟,如今早已记不清他们的模样。我的母亲只是一个小妾,且极不受宠,没钱没势,是拼了一身老命才得以将我抚养长大的。在遇到师父之前,便是母子两人相依为命,所以,在这个世界上对我最重要的人,从来就是母亲。”

“可现在不一样了,你对我很重要,”鼻尖亲暱地蹭起她的脸,摩挲着,游移着,伴着细细呢喃,情意缱绻,“我只是想讨你欢心。”

一股酥酥麻麻难以比喻的情绪,在她胸口中悄悄蔓延开来,来得有些突然,却又仿佛本该如此一般。她皱着眉,意图强压住那丝异样,毕竟,这终究是太不切实际。

她要回家的。

垂下眼帘,杨冠玲稳住声线,镇定着轻唤:“小狐狸。”

“──嗯?”

杨冠玲微斜着头,避过他的动作,回眸凝视他,认真道:“我会信你。”

不知是百戏结束了还是如何,一切都安安静静地,她几乎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声,还有那佯装淡定的语气,“若严,我会相信你的,所以,你可以不必刻意讨好我。”

“──我现在会相信你,以后会相信你,永远都会信你。”眨眨眼,她不自觉地咬着唇,“你无须特地为我做什么……”

若严瞅着她,面无表情,闻言良久后才道:“我想要做的事,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挠我,既然下定决心,就只能放手一搏。”

“讨你欢心亦是如此,”垂下头,他笑出声来,捏捏她的鼻子,“知道你肯信我,我真的真的很快乐。”

“我这辈子,从来没像今次那么快乐过。”

一语说完,吻落少女唇角处,很喜悦,很得意。

杨冠玲怔住,却仅仅是闭上眼帘,不闪也不避,可梨涡泛起的绯红却已然吐露了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