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轮红日从东方缓缓升起,缕缕柴般阳光照耀在大地上,万物从黑暗寂静中复苏,一座布局若格格状的小镇也重获光明,变得越发热闹起来。
小镇以布局为名,名为格格镇。
格格镇的镇东头,土坯泥巴墙,杂乱茅草顶,两间灰色的破旧房屋给人一种萧凉,房屋的不远处,几棵在风中微微摇晃的桃树让人眼前一亮。
桃树上长了许许多多的花苞,一个个花苞粉红粉红的,像一颗颗珍珠缀满了枝条。开的花是粉白色的,花瓣娇嫩,在微风中抖动。
一棵桃树下,发出阵阵的带风声,一个大约十七八岁的青衫少年在练习拳脚,几束阳光越过桃花照样在他肌肤若玉的俊秀面庞上,双眉似剑若柳,下面是一双天潭灵动眼,散发出光芒灵活,右眼眶外的一颗泪痣,显得更加成熟有魅力。
他手肘齐动,一拳打出,时而挥空一腿,每打出一招,他面部便抽动一下,同时透出失落的神色。
“林格!都晌午了,锅里怎么还是一干二净的?“骂声从那两间土墙草顶屋方向传来。
林格抬头瞟了一眼,一白胡子老头站在两间破屋前,手里还拿着一个青黑色似木棍的东西指着他。
“知道了!催什么催!”他眉头一皱,很是不耐烦。
白胡子老头气的吹胡子瞪眼,一动不动地站在破屋前又骂了两声。
过了一会,林格从树旁站了起来,腰间两个小锦囊随之摆动着,他简单收拾一番,抱起木盆便向两间破屋子走去,边走边说:“你催个什么,我又不是你不给你做,大好练功时光全被你符老头破坏了。”
林格对此一脸无奈,从八岁开始,他便被符恒逼着把家里的轻活重活全揽下了,而之后符老头则是每天叼着烟枪,无所事事。
他看了看符恒,一根根银丝般的白发在黑发中清晰可见,微微下陷的眼窝里,是一双深褐色的眼睛,心里突然有些难受,但目光落在后者手里的三尺烟枪上,心里又有些抱怨。
林格抱怨是抱怨,但是没有办法,符恒一天天变老的同时,他却逐渐长大了,最关键的是他害怕老头手里的三尺烟枪。
说起符恒手里的三尺烟枪,他是疑惑不已,平常烟枪不过一尺,可是符恒的烟枪却有三尺之长,而且符恒对它很是爱惜,根本不让人碰它,小时候他抱着好奇心摆动了几下,便被符恒追着打。
林格迅速将目光从青黑烟枪上收了回来,符老头手里拿着一个小布囊,递道:“拿着这点钱,去镇东头你张叔那买点肉回来。”
“肉?”林格喉咙蠕动一下,瞪着眼问,“老头,你什么时候这么慷慨大方了?”
对于肉,林格已经快不记得是什么味道了,格格镇又没有什么野味,他嘴里已经淡出鸟来了,符恒宁可每天让他去镇上买点烟丝,都不愿意买点肉渣肉沫。
符恒长呼出一口气,一阵白烟从嘴里飘了出来,缓道:“明日你便十八岁了,也算是成人了,买点肉庆贺一下。”
“肉大张叔二张叔。”林格似乎没听符恒的话,眼睛猛地一瞪,鼻翼微微掀起,摆了摆手,“我不吃了,前年去镇东头买肉,我差点没被大张叔二张叔拿剁肉刀砍了。”
“不去不去。”他扭动身子。
“不去也得去!你不想吃我想吃,孙子给爷爷买肉天经地义!”符恒理直气壮。
“说不去就不去,分明是送死。”林格双臂交叉在胸前,随后砸吧嘴说,“再说了,又不是亲的。”
话从嘴边流出,他便后悔了,瞟了符恒一眼,发现后者微微低下了头,于是连忙道:“算了,去就去吧,死就死了。”
“哼!”符恒转身径直走向屋内。
林格想起刚才所说,心里愈加后悔,刚才的话似乎伤到符恒了,他从懂事开始,符恒便告诉他,他是在镇子不远处的玉树涯下的一条小溪旁被符恒捡到的,当时他还是襁褓中的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