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关于养着凌初的问题,明乐很心动。
一来,他不缺钱。
二来,他迟早是要攻略男主的,跟男生谈恋爱这种事儿,他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可以先拿他练练手嘛。
到时候,等007醒来,找到男主,他不就有经验了吗,不就能更好更快地拿下男主,完成任务了吗?
最重要的是,他是男人,也有征服欲的好吗!
那个死傲娇,看着笑眯眯的,却是个硬骨头,处处跟他唱反调,这事关男人的尊严!
哼,征服个女人算什么,他非要征服这个桀骜的男人!
这个问题,明乐深思熟虑了一个晚上,最后决定跟凌初好好谈谈。
毕竟是年轻人,第二天一早,等明乐去看时,凌初的烧已经退了。
他刚洗漱完窝在沙发上,凌乱的发丝上还挂着晶莹的水珠,白皙的皮肤在阳光下晶莹剔透,眼角的乌青也淡了很多。
见明乐推门进来,他抬眸一笑,唇角上翘,眼睛BlgBlg地闪着光,真他妈帅!
“早啊。”
明乐站在门口就怔住了,这家伙,病刚好就打游戏,这才早上八点!
就算是挣钱也悠着点好吗?
明乐不动声色地走到沙发前坐下,修长的手指撑着眉宇,瞧着凌初淡淡地问,“还上学吗?”
凌初手指飞快地在手机上操作着,漫不经心地回道:“不上了,办了休学。”
“为什么?”
“没钱,要挣钱还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