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说酒(1 / 2)

盛唐日月 酒徒 2362 字 6个月前

“哈哈哈哈哈……”四下里,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众青年才俊们,笑得前仰后合,一个个直擦眼角。

胖水缸卢莛才能平庸,又没有什么自知之明,还一直企图癞蛤蟆吃天鹅肉,很多人其实早就看他不顺眼了,只是耐着他父亲卢征明,乃是吏部侍郎,随便动动手脚,就能令大伙在仕途上平添许多坎坷,不敢轻易得罪他而已。

但是今天,王翰忽然跳出来仗义执言,大伙肚子里所憋的邪火,哪可能还藏得住?即便心中再畏惧卢家父子过后报复,顶多也只是将头扭开,努力笑得不要太大声而已!

如此一来,可把那卢莛的脸面,彻底砸进了泥坑里头。此人气得一跳三寸多高,将手指变成拳头,照王翰的鼻梁便砸,“竖子,敢羞辱老子,老子今天……”

“卢兄,请给张世叔留几分颜面!”拳头才递到一半儿,王之涣已经闪身而至。先用自己的肩膀结结实实,替王翰接下了这一记重锤,随即,用手轻轻握住了卢莛的手腕。“两位都是六艺兼修,想要切磋,另约时间便是,何必非赶在今天?!”

“是及,是及!”那卫道见情况不妙,也强忍心中烦恶,从背后紧紧抱住了卢莛的大肥腰。“卢兄文武双全,有经世济国之大才,何必非得在诗文这种小道上,跟他人争个高下?今天咱们只谈文,不动手。否则,毕前辈那边看过来,大伙恐怕都不会给他留下什么好印象!”

这句话,既将卢莛捧上了云端,又向所有人,陈述了如果发生冲突,可能出现的后果。顿时,令冲突双方,都不得不三思而后行

缘由很简单,那毕构此刻就在花园另外一侧,跟张说,贺知章等人,把盏言欢。虽然眼下这位老前辈仕途不怎么得意,然而,他却是官场中货真价实的清流名宿。在朝堂上,无论资历,还是威望,都远远超过了卢莛那位做吏部侍郎的父亲。

而毕老前辈又不清楚双方冲突的起因,看见年青人动手打架,肯定会觉得双方都有错。一旦点评谁一句,“性子有失稳重”,恐怕用不了多久就会成为士林公论。

“要我说,各位根本没必要争来争去。”见双方都被卫道劝得有了偃旗息鼓意思,张九龄趁机和起了稀泥,“是好是坏,不如交给世人和时间来评判。自魏晋以来,历史上的文坛俊杰,所写的诗加在一起,恐怕不下十万。而流传至今的,不过数千首而已。除了个别不幸遗失之外,恐怕没留下来的,大多都是平庸之作。”

“嗯,卢某的诗,岂俗人能读得懂?”卢莛大觉此言有理,翻着白眼儿大表赞同。

“子寿兄言之有理!”王翰懒得再跟卢莛纠缠不清,也冷笑着表态。

双方互相瞪了一个白眼,彼此分开。自有几名年青气盛不怕事儿的才俊,簇拥着王翰去一旁把盏言欢。也有几名老成持重,或者想要抱卢莛父亲卢征明这棵大粗腿的,则陪着后者去另外一旁,支起耳朵听此人自吹自擂。

双方闹了一场,算是谁也没占到绝对上风。到是便宜了张潜,从此再也没人想起来让他拿出诗作,以供大伙儿品评。

而张潜,也巴不得能逃过这个出丑的机会。干脆不去跟任何一桌才俊掺和,只管拎着毛笔,欣赏桑皮纸上的诗句和草圣张旭年青时的真迹。

还甭说,看着看着,他还真看出些门道来!

留在纸上的诗篇,不乏脍炙人口的名句,但更多的,则是平庸之作,并未比自己那首观菊好出太多,至少,没有达到天壤之别的差距。

很显然,张九龄刚才那句话说得中肯,世人和时间,才是最好的试金石。含金量差的诗句,恐怕用不了百年,就自然地被人遗忘了。只有那些别具一格的,光耀千古的,或者得到帝王身份加成的,才最终流传了下来。

照这个标准,二十一世纪的大部分诗作,恐怕都难逃与作者同腐的宿命。而被诗坛大炒特炒的某些热门诗和男女诗人,呵呵,用王翰刚才的话来说,如果那也叫好诗,真不知道是在侮辱读者,还是在侮辱整个诗坛?

正想得有趣之时,忽然感觉到有人站在了自己身侧。扭头细看,恰看到张旭张伯高那漂亮得令人嫉妒的面孔。

“伯高兄,多谢你的笔。”还以为张旭是来找自己收回毛笔的,张潜脸色微红,连忙将已经快干掉的毛笔,双手奉还。

“用昭误会了,张某过来,可不是为了这支毛笔!”张旭楞了楞,笑着摆手。言谈之间,令人如沐春风,“张某是觉得用昭的字,自成一家,仔细看去,竟然别有一番风味!”

“伯高兄过奖了,小弟实不敢当!”登时,张潜被夸得连脚指头都开始发红了,连忙退开半步,用力摆手。

跟草圣张旭面前说自己书法好,那跟在孔夫子面前卖百家姓,还有什么分别?虽然贺知章先前说过,弄斧必须到班门。可至少弄斧者自己得把斧子耍到收发随心的水平,才够资格跑一趟。否则,就不是求高人指点,而是纯粹找抽了。

谁料,张旭却不肯准许他继续谦虚,上前半步,手指着他先前替王之涣誊写的那句“今日暂同芳菊酒”中的第一个字,笑着点评,“特别是此字,翩然挺立,好似白鹤振翅欲飞。在下曾经练习多次,却从来写不出此等韵味。”

汗,瀑布汗。一半儿是因为惭愧,另外一半儿还是因为惭愧。

前一半儿惭愧的是,送别诗加上作者名姓,一共三十三个字,结果只有一个“今”字,勉强能入张旭法眼。而那个“今”字,则来自张潜自己在二十一世纪读书时,反复临摹了不下百遍的《寒食帖》。此字带着苏东坡的三分皮毛,当然在行家眼里,与其他三十多个字,都大不相同。

后一半儿惭愧的则是,也就在张旭二十三岁,还远远没达到草圣境界的时候,自己敢壮着胆子给此人打个下手。等到张旭走到巅峰时刻,自己再像今天这么胆大,恐怕不被草圣的“粉丝”活活骂死,也会被其他同龄人拖出去砍了手指头。

“两位张兄,还不赶紧过来喝一杯?刚温好端来的菊花白,这已经是第三轮了,倒得晚了,肯定又是一滴不剩!”好在王之涣来得及时,用一杯酒,打断了张旭继续探讨书法的愿望。

不愧是杜甫笔下的饮中八仙之一,草圣张旭听闻好酒又来了,果断放弃了自己最爱的书法,笑着向王之涣拱手:“多谢季凌了,上轮我就晚了一步。这次,无论如何不能再辜负了佳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