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苦役(1 / 1)

问晋风流 雪夜归来 1446 字 6个月前

二天,仅仅是短短的两天工夫,李季的梦想就迅速的消逝,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刚刚来到这个年代,就被人投到了苦役当中。(手打)

随后他发现,这简单是一个没有人权的时代,头上的脑袋似乎随时都有搬家的可能,那些民夫经常在监工皮鞭下死去活来,当他们被打得皮开肉绽,再也干不了活的时候,就被残忍的投入前面的漳水之中,活活淹死。这是一件相当不幸的事情,然而更不幸的是,李季如今正是这其中的一员,他正忍受着监工的折磨,不知道这种命运什么时候会降临到他头上。

于是,他想到了逃,但是,这里戒备森严,想要逃出去,并不简单。首先要逃开监工的眼线,这些监工有着一双歹毒的眼睛,只要你稍微露出一想跑的意思,他们便将扑过来,将你吊起来毒打,直到将人活活打死;其次,需要一双跑得比马更快的双脚,要不然便有可能被那么四处巡逻的骑兵追回;当然,更要有不成功便成仁的觉悟。这三,李季一都不具备,而且他在这里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逃往何方,况且,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他吃不饱,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人,自然不会多少的力气逃跑。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什么古武学研究,什么三十世纪,此刻都是镜花水月,遥不可及。现在,如何生存下去才是当前的第一要务。

李季原本以为,世界上最凄惨的事情,莫过于以前吃的压缩饼干,可是他现在才知道,有的时候那也会成为难求的美味,现在,如果有人愿意送他一个馒头,他绝对会感激涕零,因为他已经喝了整整两天的白粥了!其实喝两天白粥本没有多少关系,放在以前,他就当调剂一下生活,但是,现在不行,白粥的那一丁儿能量不仅要支撑他一整天的体力活,还要帮他在晚上御寒,他只希望这些白粥能稠上一些,那样他积攒力气逃跑。

当他拖着疲惫的身子去领取那份属于他的食物时,希望注定又一次落空了,原来那些监工见两天下来,再也没人来看望他,已经将伙食又降低了不少。现在的这钵,比起前二天来,还要差上不少。

这难道还能叫粥吗?李季欲哭无泪,这简直就是一碗米汤,里面的饭粒,屈指可数!李季很想气愤的将这钵清汤狠狠的摔在地上,然后大叫一声:“我不干了。”炒了那些家伙的鱿鱼,但是他不敢,因为那样只会让他饿上一天,意味着他以后再也领不到清汤了,他只有这么一个钵子!除了身上的那件单衣,这就是他唯一的财产了,而且如果他敢大声喧哗,那么这些监工,一定会用鞭子好好的照顾他的。

然而,这一切还不重要,更重要的是,他等会还要去筑城!筑城,那是一份相当消耗体力的活,在这个年代,既没有推士机,也没有吊机,全靠这些人一担一担的挑上去,其难度可想而知。经过这二天的劳役,李季这才知道,秦始皇当时为什么要征发那么多的民夫,这分明不是人干的活嘛,以这碗清汤的能量,根本就补充不了那些消耗,更悲惨的是,这些家伙不分昼夜,一天几乎要劳累十个时辰,两天下来,李季就已瘦了一圈,简直比连续上十个通宵还累!李季一也不怀疑,照这样下去,他迟早会成为漳水之中的一堆骷髅。

一阵微风吹来,李季打了一个寒颤,双手一抖,钵里也荡起了一层涟漪,一丝清汤就要溢了出去,李季不敢有丝毫的浪费,赶紧将脑袋凑上前去,用力一吸,只觉一股暖意直达肠胃。

可是这种舒服,并没有维持多久,喝了一口清汤之后,李季反而感觉得更饿了,此刻,就算来二十个馒头,十个鸡腿,五碗豆浆,他都能一口气吃完,但是很可惜,那是不可能的,眼前就这么一钵清汤,而且就连这钵清汤,他也不能一口气喝完。因为他知道,早一刻喝完,便意味着早一分上去筑城,便意味着多干一分的活,便意味着他将消耗更多的能量,便意味着他离死亡更近一分!

别人穿越,个个都是身份高贵无比,王侯将相,至不济也有个不错的家世,从来不用为生计为愁,可李季从来就没有想到,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就被人发现,充作劳役。充作劳役也就罢了,反正哪个朝代都有,这不算什么希奇事,可是,他接着发现,这些家伙太不人道了,一天劳累下来,晚上居然还要着火把干活,即使那短短的二个时辰休息,还连个窝棚都没有,只能和那些劳役们挤在一起,抱团取暖,简直苦不堪言,而且最让他不能容忍的事,就是两腹空空,只有这么一清汤,只怕是铁打的汉子也受不了!

“又要马儿跑得快,又要马儿不吃草”,简直比资本家还要厉害三分,照这么下去,李季清楚,自己结局无非三个,第一,累死;其次,饿死;最后,冻死。

穷则思变,当李季想到自己在这里唯一的道路便是死路一条的时候,李季就开始想其它办法了。李季甚至有心在这些劳工之中来个大串联,做个陈胜吴广第二,可惜他思索了良久,还是打消了这个主意,这里不允许交头接耳,他又一个人也不认识,便是打些暗号,却是没有一个人认识。李季摇了摇头,将脑子里那纷乱的思绪荡开,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风又起了,天,变得阴沉起来,眼下已是深秋,李季身上只有一件单衣,那根本就起不到任何作用,裸露的皮肤上面顿时起了一层的鸡皮疙瘩。他端起钵子,感觉着里面传来的一股股热量,又喝了一大口。

饿,还是饿。李季觉得自己就像安徒生笔下那个卖火柴的女孩,又冷又饿,唯一可以安慰的,似乎只有在脑袋里回忆以前那些食物,看着眼前的清汤,此刻,他多少的希望出现一个鸡腿啊。

当然,李季知道,那只不过是他的奢望,眼下连个馒头都不可得,更别是鸡脚了。但是,老天爷仿佛感觉李季的诚意,此时一股香味传来,李季食指大动,本能的顺着香味望了过去,只见一个监工正端坐在地上,从一个篮子里面拿出两壶酒和一个烤羊腿。那只羊腿烤得金黄,已经被人分去一半了,只见那个监工拿来就啃,滋滋有声,丝毫不顾众劳役眼馋的目光,一个人吃得不亦乐乎。他的皮肤白晰,似乎没有怎么被太阳晒过,眼睛幽蓝,头发金黄。

这不像本地人啊?李季的心里闪过一丝疑问,望着那两壶酒,他的馋虫也被勾了起来,在这深秋,有一壶酒,那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不仅可以过过嘴瘾,更可以驱寒。如果眼前只有这么一个监工,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前去,将他打翻在地,夺了他的酒壶,抢了他的羊腿,一饱口福。他现在虽然饥饿,但是他相信,在他拼命的情况之下,对付区区的一个监工,应该没有太大问题。

可惜,这个监工的身后,还有整整的一队,当然,如果只有这么一队,那还好办,李季绝对相信,只要有人登高一呼,眼下这群柔弱的劳役就会变成嗜血的狼群,将他们碎尸万段。这些日子,李季可亲眼看到,不少的劳役,被他们活活的打死,他绝对相信,没有一个人愿意生活在这种生活当中。可问题在于,不远处是便是邺城,里面有不下十万的军,一万以上的铁骑,那才是李季忌讳的所在。在这些骑兵的铁蹄之下,这些手无寸铁的民夫,不过是一群待宰的羔羊罢了。

哎,李季收回视线,低下头来,又喝了一口清汤。他现在依然还是稀里糊涂的,不明白为何这些监工,为何与众不同,他原本想问问那些同自己一样的劳役,可是才刚刚开口了一个字,就为此挨了一道皮鞭。后来,他才隐隐约约的知道,这还算他运气好,有些人便是因此被活活打死,这些劳役,根本连百姓都算不上,都是被人从别的地方赶过来的,任意打杀。

这是一个视人命如草菅的年代!李季在这个世界呆了两天,就得到如此结论,而现在,仅仅是第三天,他的身上就已有了十多道鞭痕,李季曾暗暗发誓,若是有那么翻身的那一天,他一定要让狗仗人势的监工断子绝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