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贝伦西北部,华特农庄。
瑞文在一张扎人的床铺上悠悠转醒。
那是一大团堆积在角落中的焦麦杆,麦芒扎得他一阵刺痛!
他转过头,看见空间一角散落着几只血淋淋的火鸡脑袋。这是一座谷仓,外面正值正午时分,白炽遍洒大地。他的鼻腔中回荡着蜜糖和香草诱人的香气。
与淡淡的鸡粪味混杂在一起。
“唔......”他忍痛支起上半身,看见谷仓门口支着一副旋转烤架,金属铁杆上穿着一只焦黄的火鸡,饱满肥大,鸡皮颗粒分明,个头比一头刚足月的小猪仔还要大!
“卡梅隆,我睡了多久?”
瑞文坐了起来,下意识地将目光投向身旁那团毛毛糙糙的金黄色。他忠实的助手蹲在自己身边,寸步不离。
“不算很久,火鸡还没烤熟。”卡梅隆一派轻松道:
“你失去了超过一千毫升血液,除此之外并无大碍。”
“这么说,‘绯红’真的放过了我们......”瑞文头脑昏昏沉沉,若有所思地嘟囔着,将目光投向毫发无损的斜阳夫人。
华特三兄弟正围在农舍内的矮桌边打牌,等待遮阳棚下的烤炉发热,和斜阳夫人一行人有说有笑地谈论着农庄里的上百只火鸡。
他们利用正午的地热烤制火鸡肉,不时用软毛刷刷上一层冒泡的黄油和蜂蜜。罗勒,鼠尾草等风干香料被满满当当地填在鸡肚子里,等待热力将香味自然催进鸡油中,滋滋作响。
“最初想到这个点子的是老二。”
华特大哥嚼着一条焦麦杆,骄傲地开口道:
“他提议在火鸡群中挑选出一只火鸡王,把它养得又肥又大,教会它服从命令,然后让它统领鸡群。”
“要知道,火鸡比你们想象得要聪明许多。那些火鸡先是围绕着‘火鸡王’建立了简易的阶级制度,省去了我们很多照料的麻烦。”华特三弟说。
“出乎意料的是,它们甚至建立了一套简易的宗教,将它们的喂饲者奉为了神明,每天将选中的祭品啄断爪子,推出鸡棚上贡!”
华特二哥用手臂上昆虫触须一样的细长须状物探入香料堆,感受味道。
“我们现在吃的就是它们上贡的火鸡。除了祭品,火鸡王国里还会选出强壮的‘战士’。那些战士会被我们拿去当斗鸡卖掉。这附近有个很大的斗鸡场,开在旷野边缘。一只好的斗鸡可以卖出500烈洋。”
“这一带还在斗鸡?”琳惊奇地问道:
“这项活动不是在限酒令实施那年起就被禁止了吗?”
“他们同时还禁止了一个男人娶几个老婆的风俗呢!”华特大哥调侃道:
“但那和我们郊区人有什么关系?文明人甚至不愿意在郊区的泥地上弄脏他们的鞋底!他们压根不会来郊区执法,所以我们该斗鸡的斗鸡,该喝酒的喝酒,该娶老婆的娶老婆。”
几人在餐桌前高谈阔论,不一会,香喷喷的烤火鸡就端了上来。那火鸡个头非常大,几乎相当于一只烤乳猪!华特三兄弟亲自动手分割,给每个人的盘子里都放上一大块肉。男人们开了好几大瓶焦麦酿酒,兑进城里买的廉价超轻朗姆酒内,加上蜂蜜,混合成了一种非常上头的烈性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