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无所谓,我会出手!(2 / 2)

有点“高山仰止”的意思。

达成了此行的目的,叶向阳也没再在这里继续逗留。

很快。

收拾好了东西,叶向阳悠悠然地离开了这里。

……

回到车上。

叶向阳直接把起诉状、法院的立案通知书和调查组给出的结果截图做了简单处理,然后发到网上。

关于前些天,米昔昔私自篡改后台信息,并且谎称砍价成功、还声明自己已经通过优惠券领取手机商品这件事,叶向阳需要做一个回应。

因为到现在,还有人以为叶向阳撒谎,恶意蹭热度带节奏。

即便他后来拒收了米昔昔自己发到报社的那台手机,依旧被人说是炒作和作秀。

虽然叶向阳并不在意某些人的看法,但这些黑锅,总不能老扣在他头上吧?

也不需要把全部的证据都拿出来,只要法院的立案通知书和调查组给出的结果,就足以还原整个事情的真相。

没有什么证据,会比这些更有利了。

【卧槽卧槽!叶哥牛逼大发了】

【果然!我就知道是米昔昔自己改数据,现在终于有证据石锤】

【调查组的石锤?牛批牛批!】

【叶大记者这是憋了一波大招啊!】

【我说这么觉得少了点什么,这下对味了】

【又到了喜闻乐见的打脸环节】

【太狠了,米昔昔现在已经够惨了,这……】

随着叶向阳晒出这些,之前有关于他的质疑和阴谋论,全都粉碎地烟消云散了。

法院的立案通知书倒是其次,关键是调查组的那个结果。

昨天他们才听说米昔昔被约谈和调查组进驻的消息,没想到还没等后续通报出来,叶向阳这边先有了动静。

而且还是直接跟调查组挂钩的。

这简直是小母牛上天!

……

另一边。

因为被上面公开点名,加上公司股价暴跌等一系列的事情,以及被约谈和调查组入驻的缘故,整个米昔昔上上下下都焦头烂额。

有种人人自危那种感觉了。

江城法院那边的传票还没到,就已经有人在网上关注到了叶向阳的动态。

他们公司又被告了?

而且还是那个姓叶的记者。

一时间,大家都有些不爽的同时,还有些不屑。

又来碰瓷?

对于叶向阳,米昔昔好多人都没有什么好印象。

主要大家都发现,这几天糟糕的局面,貌似都是自从叶向阳“盯上”他们公司开始。

要说都是因为叶向阳一个人引起的,那倒有些夸张。

没人觉得他有这么大的能量。

但因为米昔昔这段时间的公关和在网上买的通告,让很多人都觉得,对于他们公司来说,叶向阳是一个“不光彩”的角色。

自己的饭碗都有可能不保了,能对他有好感,那才怪了。

不过……

当他们看到叶向阳发的内容时,都有些懵了。

尤其是公关部之前参加会议那些员工,和知道真相的一小部分人。

对于调查组给出的结果,很多人都有些不相信。

但即便如此,也没有人敢立马说是假的。

更不敢随随便便质疑。

万一是真的,到时候他们前脚刚“澄清”,然后就出现反转被石锤,就彻底完蛋了。

本来现在的舆论就对他们糟糕到不能再糟糕了。

况且。

就算叶向阳再傻,也不可能在这种时候,弄一个假的出来。

抱着一丝不可能的侥幸,法务部当即向江城法院进行核实。

然后……

他们就收到了江城法院发来的传票和相关文书。

真被告了。

而且江城法院立案,本身就说明了很多问题,发现自己居然“榜上有名”的人,更是傻眼。

“这尼玛,这关我什么事啊?这事可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凭什么告我诽谤?”

“这不是瞎搞吗?哪有这样乱告人的?我特么……”

“公司真的篡改过他的订单和数据了?”

“废话,别说你不知道,猜都能够猜出来,大家心知肚明的事情。”

“这完全两码事好不好?有没有参与和自己能猜到,这能一样吗?”

“不对,这锅我可不能背啊!当时是谁提议来着的?”

“对,谁提议和做这种决定的自己站出来,总不能拉着我们一大群人当垫背吧?”

“……”

内讧了。

一个个纷纷撇清自己的关系。

这特么是有可能要坐牢的。

在之前,没有人会想到有这个结果。

诽谤?

这是公司行为!

法律明确规定,诽谤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也就是说,犯这个罪的,只能是人。

单位不是该罪的犯罪主体,不能追究单位的“诽谤罪”。

因此没办法这样去认定。

最多也就起诉米昔昔公司,要求承担侵权责任。

再者。

想要起诉,是需要有一定证据的。

没有人觉得叶向阳能够掌握相关的证据。

这点也是最关键的。

即便找到了具体的人,没有证据,法院也是不会支持的。

这一个原因,才是所有人有恃无恐的底气。

然而……

调查组的出现,把最不可能的给变成了现实。

大家完全想不通,叶向阳是怎么跟他们搭上线的。

虽然说,叶向阳并不知道在之前的决策当中,到底都有谁参与了,而起诉又需要有具体的人,不过这一点都难不倒他。

像这样的决定,总得有一定职位的人吧,而且公关部出面肯定没跑了,网上查一查相关负责人就行。

不是你?

那没关系,先告了再说。

而且……

总有人知道是谁,都做了什么事,又在这个过程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吧?

慢慢再追加就行。

追究米昔昔侵权责任的同时,某些出坏主意的更不能放过。

公司是死的,可人是活的。

做了坏事,不会真以为藏在后面就没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