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疯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李白这一首“侠客行”古风,写的是战国时魏国信陵君门客侯嬴和朱亥的故事,千载之下读来,英锐之气,兀自虎虎有威。
而那大梁城邻近黄河,后称汴梁,即今河南开封。
该地虽然数为京城,却是民风质朴,古代悲歌慷慨的豪侠气概,后世迄未泯灭。
也可以说,李旭升也挺喜欢这首诗的。
而他呢,最喜欢的一句无疑就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了。
也相信绝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的想法。
没办法,这句话就是这么霸气侧漏吸引人。
看武侠,谁还没个武侠梦啊,谁还不想手握三尺青锋,问剑天涯啊!
而这两句诗句出自庄子的《说剑》,
原文如下:
昔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下,日夜相击于前,死伤者岁百余人,好之不厌。
如是三年,国衰,诸侯谋之。
太子悝患之,募左右曰:“孰能说王之意止剑士者,赐之千金。”
左右曰:“庄子当能。”
太子乃使人以千金奉庄子。
庄子弗受,与使者俱,往见太子曰:“太子何以教周,赐周千金?”
太子曰:“闻夫子明圣,谨奉千金以币从者。夫子弗受,悝尚何敢言!”
庄子曰:“闻太子所欲用周者,欲绝王之喜好也。使臣上说大王而逆王意,下不当太子,则身刑而死,周尚安所事金乎?使臣上说大王,下当太子,赵国何求而不得也!”
太子曰:“然。吾王所见,唯剑士也。”
庄子曰:“诺。周善为剑。”
太子曰:“然吾王所见剑士,皆蓬头突髻垂冠,曼胡之缨,短后之衣,瞋目而语难,王乃说之。今夫子必儒服而见王,事必大逆。”
庄子曰:“请治剑服。”
治剑服三日,乃见太子。
太子乃与见王,王脱白刃待之。
【庄子入殿门不趋,见王不拜。
王曰:“子欲何以教寡人,使太子先。”
曰:“臣闻大王喜剑,故以剑见王。”
王曰:“子之剑何能禁制?”
曰:“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
王大悦之,曰:“天下无敌矣!”】
庄子曰:“夫为剑者,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愿得试之。”
王曰:“夫子休,就舍待命。令设戏请夫子。”
王乃校剑士七日,死伤者六十余人,得五六人,使奉剑于殿下,乃召庄子。
王曰:“今日试使士敦剑。”
庄子曰:“望之久矣。”
王曰:“夫子所御杖,长短何如?”
曰:“臣之所奉皆可。然臣有三剑,唯王所用,请先言而后试。”
王曰:“愿闻三剑。”
曰:“有天子剑,有诸侯剑,有庶人剑。”
王曰:“天子之剑何如?”
曰:“天子之剑,以燕溪石城为锋,齐岱为锷;包以四夷,裹以四时;制以五行,论以刑德;上决浮云,下绝地纪。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
文王芒然自失,曰:“诸侯之剑何如?”
曰:诸侯之剑,以知勇士为锋,以清廉士为锷;上法圆天以顺三光,下法方地以顺四时,中和民意以安四乡。此剑一用,四封之内,无不宾服而听从君命者矣。”
王曰:“庶人之剑何如?”
曰:“庶人之剑,蓬头突鬓垂冠,瞋目而语难。相击于前,上斩颈领,下决肝肺,无异于斗鸡,一旦命已绝矣,无所用于国事。今大王有天子之位而好庶人之剑,臣窃为大王薄之。”
王乃牵而上殿。宰人上食,王三环之。
庄子曰:“大王安坐定气,剑事已毕奏矣。”
于是文王不出宫三月,剑士皆服毙自处也。
理解古文,最重要的就是联系上下文,有时候还要了解作者写下这部作品的用意,才能正确理解原意,如果只是望文生义,那么最后得到的意思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了。
首先赵文王喜好剑术,从而荒废国事,太子请求庄子让文王不再沉迷击剑,所以庄子入殿劝谏,从而引出了【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这句话。
字面意思是:【我的剑术(高明到),(即使是)十步安排一个人,(从我面前)排到千里之外都挡不住我前进。】
而不是:【十步之内就能杀死一个人,哪怕千里之外都无法阻挡住。】
这里庄子用夸张的说法表达他在一对一的剑术比试中无人能挡,而文王显然也相信了他才【王大悦之,曰:“天下无敌矣!”】
而庄子这样吹牛皮不过是为了引出后面的【说剑——臣有三剑】来劝谏文王,虽然文王真的以为庄子有如此天下无敌之剑术,安排手下剑士比试一番选出剑士最佳的几人来与庄子比剑。
【王乃校剑士七日,死伤者六十余人,得五六人】
……
……
侠客行开篇就以李白这首诗开头,然后引出下文。
这时,李旭升也开始在电脑前敲打着文字。
在脑海中梳理一遍后,李旭升才不急不忙的码字着。
他现在码字的速度可不慢,每小时近万字,如果是全速写的话,绝对超过万字,不过这样一来,就有点费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