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章 人在江湖(1 / 2)

“人有些困了,闭上眼,嘴角轻轻翘起,因为他在睡着前想起那一年一起哼过的歪腔小调:

馒头白呀白,白不过姑娘胸,脯。顶点 23S.更新最快

荷尖翘啊翘,翘不过小娘屁股。

……_

城内一条石街禁路,一袭早生华发赤足狂奔的青年:

温华,我草你祖宗十八代,谁他娘的准许你不练剑了。

他用尽最后的力气掷出手中天下名剑,这是他专门要送给他的。

温华,你他妈傻啊,就不知道假装来杀我,就算你刺我一剑又怎么了,那一年,哪次不是我扮恶人帮着你骗小姑娘的。

就许你是我兄弟,就不许我是你兄弟?

有你这么做兄弟的?

白发青年沙哑哭腔,哭着哭着,哭弯了腰。

这江湖早已没了人情,子可以弑父,兄可以杀弟。

世交可以拔刀相对,世仇可以把酒言欢。

一切都可以是交易,一切都是为了自己。

温华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色,眨眼就被世人忘却,但这江湖,正因这不起眼的小角色,才更有意思。

不错,我就喜欢这个角色(e)”

“好吧,看你们说得那么好,我又去看了一遍,只能说太装了,然后就读不下去了,悍刀行看一半看不下去了。”

“嗯,看了好多年的了,本来就是书荒,刚好无聊至极才看的,长看会难受,一天看个几页够了,嗯,电子书的几页,书架也只有这本书。”

“在我看来,这是一部需要书龄和阅历的,雪中写的断断续续也许作者本身都不知道该如何把这般大的一张画纸填满各种色彩。”

“其实我是到了中期北莽入侵北凉的时候就不太想看了,喜欢看的是江湖,不是朝廷的打来打去,然而又不想跳过去看,等等以后有兴趣了再看下去吧。”

“好吧,我看第一遍的时候纯粹就是打发时间,看的很慢。

看完后,又重复了一遍,就突然想到了其他,比如故事写的是哪个时期的,自己推敲了半天,得出答案,才发现有很深的套路,大量的引经据典,张冠李戴,包括很多没有注意到的历史人物及原型。

以后才是被一些父子情,兄弟情,君臣情,主仆情所感触,被戍边军队,能臣干吏所折服。

最重要的是这本书写出了我心底里期许的江湖,有顶级高手的绝世风采,也有小混混的江湖梦。”

“其他人我不知道,不过这本书我是看过四次的,第一次看了3章,索然无味,读过后觉得俗套不堪,哪来的趣味可言?

第二次看了大概10来章,仍未有读下来的兴致。

第三次看了快百章,因为高考而弃之。

而现在,再次取出,读之。

开始有了新的看法。

反正大家都知道,李导的书都是精品,如果你们细算的话,只要看看李导的在零点中文的稿酬就可以看出他的地位来。

有史以来的至高地步呢!

最多只能说好看。

看过之后不一定会看第二遍,但偏偏就有这么多人刷了几遍的。

……

而过了几个月后,李默在拍完离别钩后,就开始继续制作佛本的电影了!

电影后面的事情全权交给许幽梦他们来办。

而经过这些时间里,离别钩也上映了,如果说之前的那部霸王枪有所遗憾,那这离别钩就是好看。

……

就像某一网友评论:

“我看故事,不太喜欢动感情,能不对角色动感情,才能更多地动脑筋,才能更好地享受情节,才能使看故事这件事成为更有趣的消遣。

况且对于我这样年纪的人来说,动感情,已经是一件奢侈的事。但能让我动感情的作品,必定非同凡响。

我看武侠的时,很少对角色动感情,而看了李导的却常常对角色动感情。

离别钩中杨铮这个角色,怎么看都不像是能令我动感情的那种,他黝黑、瘦削、沉默,打架的时候不用招式,简直土气,遇到高手不趁机学艺,简直傻逼。

所以读《离别钩》的时候,我很放心。

不过我欣赏杨铮这个人的理念:做事动脑筋,但真需要拼命的时候,又敢于拼命。

放眼江湖,能真正笑到最后的,几乎都是这样舍得一身剐的人。

我也喜欢《离别钩》的叙事口吻,这一次挑大梁的不是江湖豪侠、少年英雄,而是逮人归案的捕头,如果没有遇到大风大浪拍案惊奇的事件,这些捕头也不过是娶个普通女人,白天公干,夜里回家,过最平凡的人生。

我佩服作者在写过最华丽的冒险、最诡异的遭遇之后,还能欣赏这种日常生活里沉淀的美。

可是后来,我变得更在乎最终boss狄青麟这边的情节了。

一方面因为杨铮敢情是装弱,他不是不会招式,还藏着离别钩这件嗜血杀器。

而且他这人太装了,蓝大先生好心救他,想教他几手,他得了便宜还卖乖,居然拍拍屁股走了,害得一心想报答他爹的蓝大先生只好激他出手,好指教他一下,结果葬送了半条腿。

另一方面是因为,我看到了狄青麟的骄傲和寂寞。

世袭一等侯狄青麟,本是多么根正苗红的一个娃啊,他当然有骄傲的理由,他就像男性世界的上官小仙,在男人的每个方面都已做到极致。

但他也寂寞,他高处不胜寒,自认无敌手,他迷恋女人,又不愿被女人征服,是个爱无力患者。

我不禁想,如果他真的能和思思在一起,会不会是对人人称羡的神仙眷侣?

男人也许是真不该富养的,狄青麟出落得眼界太高,太爱自己了,从小应有尽有,这才视富贵功名如粪土。

如果他像杨铮那样连饭都吃不饱,也许就能更懂得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