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孰友孰敌(2 / 2)

江湖风情录 咸青虫二 1651 字 6个月前

其实牛必大也必须被抬着,因为他自己靠一条腿无论如何是无法走的。

他虽然今天放过了这个外乡人,但内心,这个梁子算是结下了。心想这个外乡人太厉害了,那儿冒出来的,下次不要让我再见到你,哼。

这里牛必大一干人等欢呼着散去。

花千寻丢了一句:“不好玩。”只一闪,从窗前失去了人影。

只有吴铭轼悲催地倒在地上,他摸了摸自己的腿,还好,没伤到骨头,但的确伤得不轻,一时半会儿还站不起来,他只能爬向路边。

今天这一劫算是过去了,这是他初入江湖的第一战,就这样败了。败到需要一个从不相识的人求情,才算逃过一劫。

劫后余生的他,心情算是一时放松下来,而肚子的饥饿立刻占据了他。

被暴打后的他,不仅伤疼,更是饿得二眼发黑,不由得悲从中来,思忖着这今后的路当如何走。人活着怎么这样艰难,一个生活在底层的无名之辈想活着,为什么就这样难。

他凌乱了,倒在路边的他,在风中彻底的凌乱了。

此时,从花挽楼中斯斯然走出一个小厮,鄙视的地对他说:“我们家姑娘说了,她不想你像条受伤的流浪狗一样躺在这里等死,去找个医生看看吧。”说着话,远远地丢过来一个碎银子。临走还不忘嘀咕着:“没本事,强出什么头,不是自找残废。”

吴铭轼当下是非常想要这个碎银子的,他太需要了,无论是填饱肚子,还是去买创伤药,都需要银子。但是,这是花挽楼中的烟花女子与大茶壶小厮带着鄙视的可怜。我难道沦落到如此地步。

吴铭轼狂喷一口鲜血,这可是实实在在的一口鲜血,是郁闷之极的一口鲜血。他狂呼:“不要。死也不要。”说完这声,眼一黑,这就要晕死过去。

我不能晕,我不能晕,吴铭轼努力地告诉自己不能在这个小厮走之前晕倒,我是男子汉,是堂堂的男子汉,身负血仇的男子汉。他极力地想让自己保持清醒,但意识还是在渐渐模糊。

那个刚才在窗口叫了一嗓子,解救了吴铭轼的瘦瘦的男子此时出现了,他一边用十两一锭的银子砸着那个小厮,一边数落道:“乱说什么呢?乱说什么呢?滚,快滚。

小厮一边嬉笑着,一边从地上捡起那一锭锭的十两的雪花银子跑开了。

此时的吴铭轼终于再也坚持不住,晕过去了。

吴铭轼悠悠醒转,只见自己躺在一张绣罗床上,身上衣衫已然被脱去,只剩一条内裤而已,身边是一位衣衫不整的姐儿,左手托着一个小白瓷碗,右手在自己身上抚来摸去。

吴铭轼本能地一挥手,拨开那姐儿在自己身上抚来摸去的手,吼道:“你想干什么,滚开。”

想必是吴铭轼力大,那姐儿立马被这一拨,身体倒向一边,手中的白瓷碗也不由得摔了出去。

那姐儿本能地:“呦,呦,呦,什么人啊。”她一脸的不乐意,对着一边在喝茶的人道:“阴郎,你看看他。”

那位坐在一边喝茶的人道:“小兄弟醒啦,切莫责怪,只是给你上金创药,并无其它。”

吴铭轼原以为那姐儿在非礼自己,听得此言略略心安,随后向那发声之人看去。

只见那人,脸无三两肉,瘦得像个骷髅头。如果不是眼框中还镶着一双白多黑少的眼珠,也就只能算是风干的骷髅头了。他干瘦干瘦的身体上挂着一件黑袍,因为太瘦,不能算是穿着,只能算是挂在身上。他那端着茶盏的手,也毫无意外地黑瘦,于其说是手,其实更像是爪子,无一点点的肉,且还留了长长的指甲,那指甲粗粗一看,呈现着紫色,且紫中隐隐的是黑色。

他看上去与其说是人,还不如说是黑无常更为贴切。

吴铭轼只看了一眼,心中不免一沉,难道这是黑无常,我死了吗?

那人略略笑了笑,其实不笑还好,因为他的笑比哭还难看。他言道:“在下阴存仁,得见小兄弟刚才的不平遭遇,略尽绵力。敢问小兄弟贵姓,何故至此?”

吴铭轼略略心安,看来自己没有死,应该是被此人救了。但这相救之人,横看竖看的确让自己难以产生一丝丝的好感,只想离他越远越好。偏偏是他救了自己,见他问话,也只能出于礼貌回道:“我并不知自己叫什么,我失去了记忆,你可以叫我吴铭轼。”这是铃儿为自己起的名字。

阴存仁喃喃自语道:“无名氏,无名氏,好,好。”他并不因为吴铭轼的这段很奇怪而不太合常理的回答而不快,反而心中暗喜。

他对那姐儿言道:“春儿,你去备些酒菜,我要与此小兄弟小酌一番。”

“不,不,不,你先上点小米粥吧,然后再上酒菜。”阴存仁补充道,因为只要不是聋子的人,都能听到吴铭轼那饥饿的肚子在咕咕地乱叫。

虽然,吴铭轼自打看到阴存仁第一眼,就没有任何好感,但毕竟是他救了自己,目前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反正是多看一眼都感到反胃。也罢,依靠他先解当下之困,随后越早离开他越好。吴铭轼的第六感告诉自己,他非善类,救自己必有企图。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第十七章何许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