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完,他转身上船。
舢板收起,船桨滑动,载着一船的人,顺流而下,而后默默调头,逆流而上。
少年站在河畔林间,一手牵着从船上下来的小姑娘,另一只手捏了捏手里的玉佩,将其郑重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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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黑暗之后,红日如轮,喷薄而出,照亮了广袤的平原。
平原上,两片连绵的军帐,隔着一片旷野对峙,就像是贴在青绿山野之间的两块狗皮膏药。
英国公吕如松身着战甲,坐在中军大帐之中。
军帐内,还有数位将军,皆坐于下方两侧,一脸严肃。
“大帅!叛军主力已临河列阵,我军该如何应对?”
吕如松平静道:“龙首州的兵马可有消息?”
众人一阵无语,这都什么时候了,怎么还惦记着那头的事呢!
“回大帅的话,昨日龙首州的信使说了,他们会在约定的时间,出现在战场之上。”
“可有他们此刻确切的位置?”
“有。正藏于雀尾谷口。”
吕如松点了点头,沉默了片刻,沉声道:“叛军虽然人多,但都是一群乌合之众,在我大军抵达之时,非但不束手就擒,还妄图抵抗我军天威。本帅示弱三日,佯败三阵,为的就是骄横其兵,让其集结主力来此,毕其功于一役!诸位!平叛大局,在此一战!封妻荫子,只此一举!众将听令!”
众人轰然称喏。
一道道军令随着吕如松的吩咐,被发了下去,得令的将军拿着令牌匆匆而出。
很快,军帐之中,就只剩下了一个人。
那是这支大军的两名骑兵主将之一,厉如风。
英国公这支三万人的队伍,和无当军不一样,这是很标准的大夏部队,三万人中,九千人的辎重队,六千人的骑兵队,一万五千人的步兵队。
六千人的骑兵队分成了两支,厉如风就领着其中一支三千人的精锐骑兵。
“你的任务,是在战斗打响之后,带领你的本队,冲破叛军,不要回头,迅速穿插至此处,而后就地清扫附近叛军,等待本帅抵达。”
厉如风看着地图上的地点,震惊地瞪大了眼睛,“大帅,这......”
吕如松沉声道:“这是军令!”
厉如风无奈,单膝跪地,抱拳道:“末将领命!”
......
叛军的中军,是一派截然不同于朝廷大军的局面。
十几个汉子歪歪扭扭地坐着,酒肉的香气弥漫在并不算特别宽敞的大帐中。
“诸位!朝廷的狗官都是些废物,如今已经被我们连败三场,只敢缩在乌龟壳里不敢出来了!咱们今日就敲碎了他的乌龟壳,吃了他的乌龟肉!”
大帐正中的,正是自号平天大圣的反贼头子,下方是他的四大金刚,八面天王之类的心腹,闻言都嗷嗷乱叫着。
平天大圣左手边,是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中年文士,笑着开口道:“大王,诸位将军,别看这官军势大,但历朝历代的好汉起事,要想壮大,都得过这一关。为何?”
“因为只有他们才有那般精良的刀兵铠甲,才有数不尽的辎重钱粮,才有让我们眼馋的战马。打赢了,那些东西就都是我们的,我们就能凭空从十万大军,变成十万强军,从而横扫天下,定鼎中原,大王称帝,诸位也能封王拜相,永世荣华!”
“所以,今日这一战,咱们啃下这块硬骨头,啃下来了,实打实的好处数之不尽,这义军首领的位置,也将是自然而然,这天下,咱们就握住了一半了!”
众人被这话说得面红脖子粗,恨不得立刻就提刀上马。
平天大圣满意地点了点头,端起酒碗,“诸位兄弟,饮了这碗壮行酒!待大胜之后,再踩着狗官的脑袋畅饮!”
又一阵嗷嗷乱叫和摔碗声中,众人出了大帐。
平天大圣也穿好铠甲,提起大刀,在亲兵的护送下,走上了战场。
他来到阵前,指着隔在双方之间那条河水,“军师先前有言,敌军过河,半渡而击之,必胜。咱们且先按兵不动,等他们渡河再攻击。”
而等了一会儿,似乎官军的确耐不住寂寞,开始陆续过河。
“大王英明!官军渡河了!”
平天大圣一喜,“将士们,随我冲杀出去!”
他的话话还没喊完,他的身后就陡然响起了一阵冲天的喊杀声!
他愕然扭头,只见己方军阵之后不远处,骤起一阵冲天烟尘。
而对面原本还慢吞吞过河的官军,也在陡然加速,朝着他们的军阵冲了过来。
“别慌!别乱!前军随我往前冲,让后军顶住后面的人!”
平天大圣大喊着,亲兵也赶紧去传令,但他高估了一群乌合之众的恐慌。
在官军的骑兵提起全速,如热刀切油一般冲进了叛军军阵之后,叛军主力就已经在蔓延的恐惧下四散奔逃,那骤然瓦解的军阵,清晰地显示了这场大战的结局。
“大帅!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