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他喝着红酒在院子里疯闹到凌晨,直到隔壁邻居抗议。我们俩衣服都没换就扎在床上睡着了。
早上起来高跟鞋还穿在脚上,身上的红裙已经被我压的皱皱巴巴。他也一样,西装衬衫就像在洗衣机里面绞过一样惨不忍睹,顶着邋遢的鸡窝头和昨天斯文败类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我们互相看着对方同时笑出了声。
吃过早饭,冰箱里只剩两颗鸡蛋了,我就拉着他陪我逛菜市场。
我没洗头,头发简单绑着,也没换衣服,踢踏着拖鞋就溜溜达达要出门。他拉住我:“你就这样出门啊?”
“菜市场而已,都是大爷大妈,又没帅哥,不用注意形象。”
他眉毛一挑:“我难道不帅吗?”然后逼着我回去换衣服。我心想,既然衣服都换了,那干脆出去逛逛街吧。
他依我的意,带我来了南锣鼓巷。我很喜欢这种年代感强烈的历史街区,更何况有吃有喝又有逛。
我像个看新鲜的小屁孩儿一样拉着他到处走到处看,他略有无奈,但还是笑盈盈的跟着我。看到各式各样的小吃我就走不动,每种都要来点儿尝尝,很快手上就拎满了袋子,一边逛着一边吃着。
他皱眉看我:“黑爷我缺你吃缺你喝了?你怎么跟没吃过饭似的”
我嬉皮笑脸的揽住他:“哎呀,又不经常出来。”说着就把吃剩的塞给他。我是每种都想尝尝,但是每种吃两口就够了,剩下的都交给他打扫。
他不情不愿,嘱咐我:“别买了,我都吃饱了。”
我被他逗笑,嘴上还糊着臭豆腐的汁儿,就吊着他的脖子踮起脚,在他脸上啄了一下:“辛苦辛苦,别浪费。”
逛了半天,买了一堆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儿。路过一家眼镜店时,我看看他的墨镜,突然想给自己也买一副,于是就抬腿往里进。
他拉住我:“干嘛去?”我告诉他我也想买墨镜,这样就能和他更像一对儿了。
他捏我的脸笑道:“满足你,跟爷走。”
开车一路回到家附近,我以为他是逛累了把我骗回来,结果他带着我绕到他家后面,那里有个没有招牌的店面锁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