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让爱在心灵里荡漾(2 / 2)

罂粟爱情 兰朵 8733 字 9个月前

天仿佛突然就黑下来,她只觉得一口气堵住咽喉。原来,不娶她,培华也很幸福!原来,父母包办的婚姻,并不都是支离破碎的!原来,老太太死了,自己还是一败涂地!六年啊,两千多个日日夜夜,想了培华无数遍,怎么从来没想过这些“意外”呢?她跌跌撞撞跑到大学的假山后面,找那只装着秘密的小瓶子,早不见踪影。

薄幕降临,天上吊着半弯残月,幽幽的,只是没了灵气,像一锅米汤。

她大病一场,发高烧,就是检查不出原因。丈夫天天守着她,瘦了一大圈,真的不如从前帅气了。

当时的月亮,美在青春无悔,洁白无瑕。而什么能够永恒不变呢?时间可以稀释浓郁,灰暗韶华,它才是真正的赢家。

她想好了,一切的一切,不如细水长流。

她轻声对丈夫说:“等我病好了,咱们要个孩子吧,我想给你生个像你一样的儿子!”

在春天的湖畔

对许多男生来说,陆小悦是朵带刺的玫瑰。

她那样桀骜,乌黑的眼珠外有一圈漂亮的琥珀色,使她看起来像一只小兽——一只灵巧的、骄傲的、野蛮的小兽。新生入学会上,她的热舞吸引了无数艳羡和妒嫉的眼光。这样的女生,是用最浓烈的油彩画就,下面的老教师暗暗叹息,虽然聪明,可惜用错了地方。

是的,那样聪明的陆小悦成绩总是起伏不定。她穿4个口袋的军绿色裤子,顶着一头乱发摇摇晃晃穿过校园,后来有人发现她躲在厕所抽一种薄荷香味的香烟。

陆小悦不是个好女孩。这是这所重点高中大部分师生下的结论。

正午的阳光下,陆小悦瞅见自己的影子细细长长地在水泥地上飘移,她明白自己是孤单的。从12岁父母离异开始,陆小悦见到的父亲只是汇款单上的名字,她就感到自己要做个与众不同的孩子,果然就一直这样做了下去。

当陆小悦见到李抒时,她是愿意变成一个好女孩的。

鲜亮的蓝天下,白云是透明的,柔和的光线打在李抒的脸上,他那样高那样帅。他的手臂长长的,肌肉健壮地凸起,泛着青春的古铜色。陆小悦想如果被那两条长长的手臂抱住,一定有醉人的温暖。那手臂,必是爱和支持。

第一次陆小悦感到自己还是那个温柔的好脾气的女孩。借着手电筒的光,她一个字一个字地在粉色的信笺上写下心事,没有别的,只是愿意变成他怀中的小鸟,一饮一啄皆仰仗他的爱和关怀。陆小悦静静流下了泪。

她穿上蓝天一样颜色的裙子,带着透明的发夹,把信郑重地放人邮箱。等待的日子里,陆小悦乖巧文静,眼中时时闪着柔和的光芒,连最古板的老师也惊讶于她的美丽。

3天后,陆小悦看见自己的信在校园的公告栏中。周围遍是嘲笑的眼光,她分明看见自己心中那朵软软的花,要时浸满墨鱼恶毒的汁液,一瓣瓣变成扭曲的乌黑,然后撕毁飘落,发出尖厉的绝望。

晚上,陆小悦不敢回到宿舍。她一遍遍在校园里的湖水边徘徊。她想自己要死了,世界这么美好,却不愿施合给她一丝微笑。可她那样年轻,陆小悦把头埋在臂弯中,开始哭泣。

“陆小悦。”突然有声音惊讶地唤她,是周帆。那是个非常普通的男生,和李抒十分要好,听说他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哥们儿。

“你怎么在这里?这么晚了。我送你回去吧。”

“不要你管!”陆小悦倔强地继续把头埋在臂弯,周围静默,过了很久,她以为周帆已经走了,抬起头,他却还在身边。

“还不走!”陆小悦暴躁地大叫,又飞快地抹把脸,她不愿他看见自己的泪水。

“我担心你会跳河。”周帆缓缓地说。

陆小悦假装不屑地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嗤,然后从口袋中掏出一包烟,给了周帆一根。看见他一脸尴尬的模样,陆小悦忍不住地大笑。一直到黎明,她恶作剧般地看着这个不会抽烟的老实孩子脚边是一堆残剩的烟蒂,心中的憎怨竟一点点随着黑夜的烟头化为余烬。毕竟,有人陪她,她黑色的心情打开了一点点缺口,让阳光进来。

周帆先离开,陆小悦又独自坐了会儿,把口袋中的刀子扔进了湖中。刀面隔着口袋,划破了她的手。她吮吸了一下,有咸咸的腥味,忽然感觉自己蠢。她杀了李抒和自杀都是蠢,没有人会记住她,所以她要坚强地活。

那个小小个子的周帆,她会记住。

10天后,陆小悦转学,对于她和妈妈来说,那毕竟是件丑事,她想学会遗忘。可她却在秋日的中午收到李抒的来信。

他在信中说,陆小悦,我错了。在你离开的时候,我才明自我是喜欢你的。我喜欢你身上淡淡的薄荷烟味,我喜欢你穿着深蓝牛仔裤的那个笔直的桀骜的背影,我还喜欢你的舞蹈。陆小悦,因为你和别的女孩不一样,所以我不敢去爱,我怕你的信对于我是一个恶作剧。所以,我,我错了。

阳光从薄云间透过,照在陆小悦的发间。是那样轻那样薄的阳光,就像一匹软软的丝绸,干净得没有波纹。陆小悦充满皱褶的心,刹那间被轻轻抚平。足有半年,她一直憋着她的泪,却在此刻倾泻而下。然后她的心变得透亮。

17岁零35天,陆小悦得到重生。

于是他们开始细水长流地通信。李抒在信中说,陆小悦,我希望你考上复旦。我们相聚在复旦,这多有意思啊。陆小悦在心里停顿了一下,她的人生开始出现一条明亮的分界线,好像雪线的阳光,尖锐的清凉。这是她12岁的理想,她以为已经失去,却没有,在一个叫李抒的人的笔下又复活了。她很郑重地写下:好。

他们约定,暂不见面,直到进入大学的那天。

陆小悦差点打破这个约定。那个冬天,她进城去,特意赶到学校。黄昏时分,同学陆续地出来了,她心中狂喜,强烈希望见到那个高高的帅气的身影。陆小悦躲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有小雪落下,打湿了她的发,渐渐地,耳际也变得冰冷。当她的手都冻得麻木时,也没看见李抒。夜色已浓,陆小悦失望地想离去,却看见一个瘦瘦的身影,是周帆。

“陆小悦,你怎么在这儿?”黑夜中,陆小悦看见他的眼睛,那样亮,亮得让人的心一热。

“我为什么不能在这儿?”陆小悦反问,“现在,我要回去了。”

“如果你还没吃饭的话,我想请你吃拉面。就在前面50米。”

温暖的拉面馆消融了陆小悦寒冷的感觉,香喷喷的面条下埋伏着大片的牛肉,周帆把自己的牛肉夹给陆小悦:“我今天胃不好,吃不下。”

陆小悦理直气壮地吃了。奇怪,在周帆面前,她总是无拘无束,也许是因为他太普通了。

饱食的惬意从四肢传来,暖洋洋的满足中,她听见自己不设防地问周帆:“李抒在吗?”

“他家里有些事,请假了。如果他在,你也不一定见到他,他最近很用功。这小子,想读复旦呢……”

陆小悦的心里盈满骄傲的笑容,她恨不能马上向周帆宣布,这是他们的约定。当然,她什么也没说,只是低下头,像一只俯吻鲜花的蝴蝶,满心满心都是甜蜜。

车开了很久,陆小悦想起周帆,忽然意识到他可能是喜欢她的。她有小小的内疚和感动,但只是瞬间。一个人不喜欢另一个人,心就会变得很硬,这是没办法的事。

陆小悦进了复旦,李抒没有。

她一遍遍地给李抒写信。但是他销声匿迹,再也找不到了。陆小悦几乎确认他是因为自卑消失的。他是多么骄傲的一个人啊,他的生命中不允许有挫败吧。可在她心中,他就像羽毛洁白透亮的天使,牵着她的手,带领她飞越生命中的重重樊篱,到达一个开阔的世界。

陆小悦把那些信放在最隐秘珍贵的地方,连同她的少女时代。

再见到李抒,是在高中毕业半年后。就像许多老套故事中说的一样,他们在地铁中相遇了。微白的灯光中,陆小悦像一朵轻盈的百合,知性、清秀、高雅,李抒简直不能相信这就是那个顶着一头乱发穿着4个口袋肥裤子的女孩。

他讷讷地说不出话,在这个曾被他重重伤害过的女孩面前,唯有惭愧。但是陆小悦好像一点儿都不记得当时发生的事了,她的笑容那样柔和明润。他告诉她一直为那件事后悔,在新加坡的3年,他都在后悔。他自认是个善良的人,却做了件冷酷的事。他越成熟越觉得这件事做得过分,他一直想写信给陆小悦道歉,却不知她转学去了哪儿。

“什么?你从没给我写过信?”

“是啊。”他说,“你转学后我就去了新加坡,在国内的信都是周帆帮我转的。但是,我从没收到你的信。你给我写信了吗?”他温暖地笑着,有一点点调皮。

陆小悦摇摇头,也笑:“你以为呢?我那时都恨死你了。”

他们挨得那样近,她看见他的亮眼睛闪着动人的光辉,却仿佛是另一个人的影子。原来,信中的他不是李抒,是周帆。这个平常的男孩,用自己的方式鼓励她。惆怅的潮把她的心打得温软一片,她的眼中不觉流出了泪水。

“怎么啦?”李抒惊慌地问。

“没什么。”陆小悦走出地铁,看着闪烁的大太阳,心里塞满了深深的感动。

陆小悦隔着玻璃窗看着周帆,他还在这所中学复读。李抒告诉她周帆上次高考志愿没填好,所以落榜了。

周帆没有看见陆小悦,也许也不一定想见。陆小悦就这样隔着玻璃窗静静地看着,她似乎闻到了热气腾腾的香味,就如当年的拉面。

两周以后,周帆收到了一封来自上海的信,信里只有一句话:我们相聚在复旦,你说的!

这时候的陆小悦正坐在早春的湖畔,身边飘来淡淡的花香……

分手后的第三十天

她打开了那扇门,没有回头,泪水已经湿了眼睛。

她感觉到他站在她的身后,呆呆地望着她的背影,却没有勇气挽留她。

可她没有回头,她不忍心看他的眼睛,她知道,一回头,她就永远也走不出他的视线了,她知道,她爱他,虽然他们已经说好了要分开。

他们曾经那样浪漫地相爱过,那样幸福地生活过,他曾经带给她那样多的快乐和美丽的憧憬,可那一切就好像发生在昨天,又好像很遥远。

那是梦境吗?他和春天一起走进她的世界,给她描绘了一幅最美丽的画卷,让她流连忘返,失去了自己。

为了他,只为了他的一句承诺,她果断地结束了已经摇摇欲坠的婚姻的城堡,她自豪地告诉她的前夫,放开我吧!我终于找到了真爱。

她放弃了亲情友情,放弃了曾经的一切,跟着他浪迹天涯,只为了他的一句话:“我要和你过一辈子。”

租住在最简陋的平房,吃着最便宜的饭菜,她依偎在他的怀里,幸福得象个孩子:“只要有你,我什么都不在乎”,她说。

为了让他放心,她换了昔日的电话号码,手机只为他一个人而开,她不在流连网络,把所有的时间都留给他,让他的每分每秒都温馨。

他喜欢早上睡觉,为了让他安静地睡觉,每天早上她醒了都不敢翻身,怕惊扰了他的美梦。

他喜欢玩足球,她包揽了家里所有的家务活,让他去球场一展英姿。

她爱他,爱得刻骨铭心,爱得惊心动魄。爱得不顾一切,爱得死去活来。

她经常钩着他的脖子说:“老公,你永远不要离开我,如果没有了你,我就没有了活下去的勇气,我的世界里只有你,只有你。”

他淡淡地笑着:“我说过要离开吗?我会陪你一辈子的。”他的话半真半假,让她捉摸不透。

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幸福就这样静静地流淌着,她感觉到很幸福,因为有他。

她不喜欢他出去,她不允许他离开自己的视线,她害怕一转眼他就丢了,只留下自己。

一天他去车站接一个朋友,去了三四个小时,她着急了,对着电话哭了:“老公,你回来,我想你了。”

他说:“我在陪朋友吃饭呢,要等一会儿回去……”

她的心不安起来,于是她又拨打了他的电话:“你快点回来,我生病了,要不你就永远别回来了,和你朋友过去吧!”

他回来了,脸色发白,他想骂她,可一看见她的眼泪,他的心软了。

每次出门,他都要小心翼翼地请示她,他知道,那是她对他的好,他不想让她不开心。

可是最近他出去得勤了,回家越来越晚了,她的心慌了,好像他真的要离开她一样。

她一个人守在家里,眼睛盯着时钟,他已经出去了三个小时,四个小时……她的心乱了。

晚上他回来,喝了很多酒,眼睛都红了,他们吵了起来。

她问他到底去了哪里做什么了?“我们说好的,彼此永远忠诚,不是吗?”她哭得一踏糊涂。

他激了:“你到底想不想让人活了,我是人,要有自由啊!”他一拳头打碎了她给买的生日礼物,一只小猪储蓄罐。

看着满地的碎片,她哭得更厉害了,她捡拾着片片碎片,喃喃着:“你为什么要把他弄碎了?这是我们爱情的信物啊!”

他们分手了,他无奈地摇着头:“我是真的想和你过一辈子的,可你为什么老不相信我?我真的爱过你,不在乎一切,你知道吗?”

走出那间房子,他们各奔西东。只有风肆无忌惮地吹过,乱了她的发,他的衣。

他以为离开了她,他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自由,不用在听她的唠叨了。

她以为离开了他,自己就不在为他担惊受怕,不在那样寝食难安了。

离开他,她病了,满脑子都是他的好,他的微笑,他的关心,每次出去吃饭他都要带给她好吃的饭菜,给她买漂亮的衣服。

离开她,他感觉无聊极了,晚上没有人给他盖被子,白天没有人和他聊天了。

半夜醒来,他从梦中惊醒,他梦见了她,梦见了他们温暖的家,还有她的呢喃:“老公,你不要离开我”。

有朋友给他介绍新的女朋友,见了几次面,他每次出去都要花不少的钱,他想起了她:“只要你爱我,我什么都不要,我的钱就是你的。”他想起他们去逛商店,她总是给他买品牌的衣服,而自己却买很普通廉价的衣裳,她说,男人经常在外面,一定要有面子。

她躺在床上,回忆着他们的点滴,她哭红了眼睛“如果当初自己不那样小心眼,如果当初自己多体谅他,不会这样了。”也许爱得太深了,反而更加容易失去,她想明白了。

他们分手快一个月了,他们彼此经历着心灵上的洗礼和思念的折磨,他们终于明白了,爱是需要两个人用心体会,相互理解的。

就在他们分手的第三十天,在那条他们经常散步的小路上,他们相遇了。

她憔悴了很多,已经不在是以前光鲜的样子。

他颓废了很多,好像经历了很多的磨难。

他们远远地看着对方,谁也没有说话,忽然她跑过来,紧紧地抱住他:“老公,我爱你!”

他抚摸着她的头发,亲吻着她的眼睛,他哭了,她也哭了。

只有风肆无忌惮地吹来,干了他的唇,干了她的泪。

李家园子的新鲜事

离我住处不远的李家园子,最近传出绯闻,说后村的菜园子老张头用女儿换了个小寡妇,一时蜚声四起,闹得沸沸扬扬。

李家园子,一向是村里有名的菜园子。这园子有名、也是有缘由的,村里人都知道,不光园子的菜好,菜全,价格公道,而且,菜园子的主人李老汉和李大婶,脾性好,为人也随和,所以,村里凡买菜的,无不到这园子来买,我也常去那里买菜。

谁知,祸起不测,李老汉去年得了脑血栓,一病不起,很快就不治身故了。留下了老伴李大婶、和一个高中还没有读完的儿子。孤儿寡母,种菜的技术不在行,也没力气,这园子一来二去,很快便败落了,令人甚感惋惜。

这李大婶虽说是老伴,其实,她并不老,才五十出头,也不乏风韵,对于一个乡下女人来说,就算很不错的了。

后村有个菜园子老张头,老伴也是去年没的。他不想过单身生活,看准了李大婶为人好,难耐心中的,便时常来李家园子帮这帮那,引起了外人蜚言蜚语,也是意料中事。

不过,有人把女人比作坚果,意思是说,她们仁香皮硬,并不容易征服。这李家大婶就是这么一个女人。尽管后村的菜园子老张头常来献殷勤,她明知道是什么意思,却依然板着副冷脸,并不为所动。而且,李大婶的儿子耐不住外人的风言风语,对老张头态度也极不友好,甚至有一次明白地告诉了他,下次不准再来。

老张头很无奈,犯了难为。不过,他并不想轻易放弃,于是,苦思苦想,终于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原来,菜园子老张头有个女儿,长得白净面皮,大眼睛,挺招人喜爱,也该找人家了。李大婶的个儿子好赖是个高中生,有文化,也不错,正好般配。如果把女儿许给李大婶的儿子做媳妇,就不怕她李大婶不顺着自己。当然,这名声也可能好说不好听,不过,只因老张头铁心要把李大婶赚过来,也就管不了这许多了。

想到这里,少不了也做好了女儿这方面的工作,第二天,叫女儿好生穿戴打扮一番,老张头便套上卖菜的小毛驴车,装上几框菜,以卖菜为名,让女儿坐在车上、就赶着毛驴车上路了。

到了李家园子,毛驴车就停下不走了。

李家的儿子从窗里看出去,见这不受欢迎的老张头子又来了,而且停车不走,顿时,这怒火就不打一处冒。母亲想拦也没拦住,他便瞪着大眼睛、撸起袖子,从屋里冲了出来。刚想要发作,猛一抬头,忽见毛驴车上坐着一个白净面皮的女孩,忽闪着大眼睛、向他微微笑着。儿子这一见不要紧,他刚才的冲劲儿不知怎的一下子就不见了。傻虎虎地站在那儿,手脚也不知所措了。他身后的李大婶,望着车上的姑娘,也看直了眼,不知说什么好。

看在眼里,喜在心头,老张头乐滋滋地用手里拿着的小鞭指了指李大婶,冲着女儿说:

“这就是我对你说的李大婶。”

“噢,李大婶好。”女孩忙下车,礼貌地向李大婶打招呼。

这时,李大婶才缓过神儿来,连声答应着,并转身问老张头:

“敢情这是……?”

“是我女儿,我就这一个女儿,娇着呢。”老张头不等李大婶说完,便抢先说。一边说,一边不忘冲着李大婶甜甜地笑笑。

“就一个孩子,怎么能不娇,我儿子也娇着呢。”李大婶显然也不肯服输,边说边看一眼儿子,顺便吩咐儿子,赶紧让贵客进屋。

李家儿子正不知所措,听娘吩咐,这才笨拙地邀请二人进屋。

进了屋,刚才的紧张气氛,一下子便缓和了下来,主客四人,遂开始有说有笑。

说了一阵子闲话之后,经过简短的一番商量,决定让老张头的女孩跟李家的儿子一起、坐李家的机动小三轮去赶集卖菜,老张头留下来和李大婶一起放水浇园子。安排好以后,四人开怀大笑,显然,各遂所愿,皆大欢喜。

以后,伺弄园子,赶集卖菜,两家人便像一家人。原本败落的李家园子,很快便又有了新的生机。

不过,用女儿换小寡妇的传闻却不胫而走。

人们常说:人言可畏。可是,在一些朴实的农家,并没把这当回事。有什么办法呢?好事之人,也只能见怪而不怪了。

青菜鸡蛋面

早晨,窗外的雨很大。

她来到窗边,给自己左手的食指换上新的创可贴。心灵的伤口还未愈合,肢体的伤口又接踵而来,这就叫祸不单行吧,她想。

披了件衣服,她在窗边坐下,手中的红茶冒着热气。看着窗外大雨如注,她开始想自己的事。

也许每个人都一样,眼前过着一种生活,而心里却想着另外一种生活。等到天时地利人和都具备的时候,就迫不及待地把眼前的生活替换成心里的生活。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变化吧。当然,这也无可厚非,因为生命太漫长了,如此漫长的生命,让每个人都拥有了变化的资本,让每个人都具备了变化的可能。可是,为什么当男人变化了之后,女人就要受到伤害呢?

和他在一起五年,她一直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他承担了所有的家务活,从不让她染指。她问他为什么?他说她是上帝赐给他的礼物,他说她是天使。天使是用来溺爱的,不是用来干家务活的。听了他的回答,她的心里除了满意,还有小小的得意。于是顺理成章,她就这样心安理得地被他溺爱着,被他宠着。

一回生,两回熟,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干家务活的手法愈来愈娴熟。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发明了一种名叫青菜鸡蛋面的汤面。青菜,鸡蛋和面全都放进水里煮,看似简简单单的组合,却收到了让她百吃不厌的效果。

前两年生活清贫,银行里没有存款,家里没有电视机,CD机,收音机,连游戏机也没有,身边唯一的娱乐工具只有一把吉他。吃完了面,可以听他弹琴唱歌,可以缠着他让他讲故事,也可以躺在他的怀里,没完没了地撒娇……那样的生活现在想来,真是幸福得没边了,觉得世界不过咫尺见方,日子就是鲜美的青菜鸡蛋面。一切都是那么完美,纯净和滋润。

第三年,他开始频繁地出差,半年后他升职。第四年,他们换房子买汽车,之后,他天天忙于工作。但他还是坚持自己干家务活,他的青菜鸡蛋面,味道依然纯正。只是,他变得愈来愈忙,还养成了晚归的习惯。

他没时间讲故事了,也没雅兴弹琴唱歌了。但她还能躺在他的怀里,只是,她已经很少撒娇,更多的时候是向他提问,我还是上帝赐给你的礼物吗?我还是你的天使吗?他说是,当然是,永远都是。可电话一响他就急匆匆地出门,头也不回,抛下一句可有可无的话在空气里,晚上早点睡,不用等我……

没人讲故事了,也没人弹琴唱歌了,百无聊赖的时候,她就陷在客厅的沙发里,边喝红茶边看影碟。电视机里刘德华说,男人都不爱回家。她就开始想了,不回家,男人能去哪里呢?她终于想到,要开始细心地留意他打电话的内容了。

一个星期后的一天下午,她终于听到了她认为有用的信息。几乎是一瞬间,她就在心里作出了一个决定,跟踪他。这个决定把她吓了一跳,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念头,随即,犹豫的情绪开始在心里悄悄蔓延开来。凭她对他的了解,凭他还能煮出味道纯正的青菜鸡蛋面,她就觉得事情应该还没到那一步。可心里想跟的又是那么强烈,怎么办呢?她忽然想起了电影《古惑仔》里,陈小春抛硬币问前程的镜头,于是开始模仿。

她的右手将一枚硬币抛向天空,再用右手接了盖在左手的手背上,然后闭上眼睛,在心里默默地对自己说,正面就跟,反面就不跟。移开右手,睁开眼睛,硬币是正面。既然老天爷都让我跟,我还犹豫什么呢?收起硬币,她笑了。世事难料,一个平淡无奇的游戏的结果,居然成了她五年来第一次对他实施跟踪的充分理由。

晚上九点,没有悬念,因为他准时出门。她按计划行动,开车跟在他的后面。

九点半的时候,他的车拐进一幢别墅的院门。她在马路旁边的空地上将车停住,摇下车窗玻璃,两眼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车,因为她猜不出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车熄了火,他推门从车上下来。这时,别墅的大门打开,一个穿睡衣的女人走了出来,站在门口向他招手。他也向那个女人招手,并快步向那个女人走去……

她将目光收了回来,与此同时,让自己在坐椅上坐正。看到了这一幕,她满足了,只是没想到这一幕来得这么迅速,这多少让她有点始料不及。闭目养了一会儿神,她发动汽车,沿着原路返回。

一路上,她的大脑嗡嗡作响,这让她模糊了现实和梦境的边界,仿佛刚刚经历的一切只是一个梦而已。不用怕,等梦醒了就好了。她这样对自己说。

十点钟,她回到了家。

走进卫生间,洗了个冷水脸。从卫生间出来,感觉神清气爽,她醒了,梦也醒了。

泡了杯红茶,关了家里所有的灯,她坐在漆黑的客厅里静静地思考。她想到了那些他们打算要认认真真去做的事,比如这个,比如那个,很多很多,只是每一件都还没来得及去做。当她想到年底他们将要举行的婚礼时,她就再也没有勇气往下想了,思维仿佛凝固了,时间仿佛静止了。

十点半的时候,楼下传来熟悉的汽车引擎声,接着是楼道里响起的脚步声,声声入耳。

他开门开灯走进客厅,见她还坐在沙发上喝茶,有点猝不及防,有点吃惊。脱下外套挂好,他走过去在她的身边坐下,右手搭在她的肩上,问她怎么还不睡?

她不回答。喝了口茶,她扭过头来反问他,能和她在一起生活,是不是你心里一直向往的生活?

他不理解她的问话,不知怎么回答。

于是她开门见山,我今晚一直跟在你后面……

他的脸色开始变白,他开始解释。她不想听他的解释。他开始大声说话。她也开始大声说话。于是,他们开始吵架。她的茶杯掉到了地上,碎裂的声音很清脆。后来,他摔门而去,她倒在沙发上哭,很大声……

第二天早晨,她把一张留言纸放在客厅的茶几上,然后拖着旅行箱,走出家门。两个小时后,借助一辆客车,她离开了有他的城市。

留言纸上写着,将眼前的生活替换成心里一直渴望的生活,于你来说,可能时机已经成熟。且种种迹象都表明,这样的变化对你很有吸引力。我不想成为阻碍你变化的人,但又跟不上你生活的节奏,所以,我只能选择离开。过好你的新生活。保重。

两天后,在朋友的帮助下,她在另外一个城市里租下了这间屋子。屋子只有一扇小窗,采光不太好,一到下雨天,屋里就更暗了。但她觉得很好,起码这是一个完全属于她自己的空间,不用担心会被谁打扰,也不用担心会被谁伤害。

想想自己真是没用,昨天开旅行箱拿衣服的时候,居然被箱子的金属扣划破了手指。唉,都是让他给惯的,宠得连旅行箱都不会用了。现在好了,一个人了,以后慢慢学着独立面对生活吧。

想到这里,忽然觉得肚子有点饿,打开关了两天的电话一看,都十点半了,怪不得。心想下雨天就别出去了,吃碗泡面对付一下得了,可偏偏嘴巴不争气,很想吃青菜鸡蛋面。世事就是这样,人可以说走就走,但养成的习惯却往往一时半会儿改不过来。没办法,她只好撑着伞,去楼下的超市买青菜,鸡蛋和面。

每次他煮面的时候,她都站在他的身后,看着他忙这忙那,所以,对于煮青菜鸡蛋面的方法步骤,她早已烂熟于心。只是那个时候被他宠着,她一次也没动过手。想不到如今轮到自己煮面了,非但他不在身边,且自己还身处在离他很远很远的另外一个城市,她的心里有些发酸。

正艰难地切着青菜,她的电话响了,是他发来的短信息。信息的内容是青菜鸡蛋面的配料表,表的最后还有一句话,我还有机会煮青菜鸡蛋面给你吃吗?

她的眼圈红了,但随即就删了短信息,继续切她的青菜。

很快,面煮好了,她给自己满满盛了一碗。端起碗吃了一口,味道涩涩的,一点也不鲜美。这完全不是她想要的青菜鸡蛋面,这也完全不是让她百吃不厌的青菜鸡蛋面。她沮丧极了。这一刻,她才把自己看清楚,看来自己离开他真的是活不了了,连煮碗面都煮不好。她心灰意冷,她想哭。

就在这个时候,电话又响了,还是他发来的短信息。他说刚才的配料表中漏了一点,那就是面在出锅前,一定要放三勺白砂糖,不然,面的味道会涩涩的。还有他说,Robbie是澳大利亚的一个大客户,她很欣赏我的工作能力,也欣赏我这个人,希望我可以去澳大利亚帮她。她觉得我在那里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她很需要我。我仔细地想了两天,然后我对她说,我已经有女朋友了,而且年底就要结婚,我不会去澳大利亚,因为我离不开我的女朋友……那天晚上去Robbie那里,就是为了当面跟她说这些话,说完我就回来了,然后我们吵架。我知道自己因为忙工作,可能忽略了你。但我的心里只有一个你,从前是,现在也是,你是知道的。如果,还想吃我煮的青菜鸡蛋面,就马上告诉我你在哪里,因为,我都快急疯了。

她右手拿着电话,聚精会神地看着他发来的短信息,却竟然忘了自己的左手还端着一碗面。习惯性地一用力,从左手的食指上立即传来一阵钻心似的疼痛,手一松,碗掉到了地上,摔碎了,青菜,鸡蛋和面洒了一地。

看着从左手食指上流出的鲜红血液,看着眼前的这一片狼藉,她再也忍不住了,终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一年后的某天傍晚,他急匆匆地往家赶,因为今天,是他们结婚一周年的纪念日。半路上,他接到她的电话,怎么还没到家呀?他说快了快了,马上就到。

到家后,他急忙走进卧室换衣服,边换边问她去哪家餐厅吃晚餐,订了位子没有?她说还没订。他拿起电话就要拨订餐号码,她却将他拦住了。她把他拉进厨房,厨房的桌子上放着她早已买好的青菜,鸡蛋和面。她说,今天是我们结婚一周年的纪念日,我哪儿也不想去,我什么礼物也不要,我就想吃一碗你煮的青菜鸡蛋面,这会是我今晚最丰盛的晚餐,也会是我们纪念结婚一周年的最好方式。

他还能说什么呢?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了。只能脱下刚换上的外套,然后挽起袖子,开始洗青菜……

心脏的故事

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孩到了出嫁的年龄,也许因为是心脏病的原因,先后谈了几个小伙子都告吹了,女孩很伤心,家里人开始为她张罗换心脏的事。

终于有一天,好机会来了,一个出了意外车祸的女人的心脏被移植到女孩身上,手术非常成功。看着手术后一天比一天健康的女孩,大家都为她高兴,然而还有一件更让人高兴的事,那就是有一个英俊潇洒、各方面都非常出众的男人突然闯进了女孩的生活,他对女孩一见倾心,百般呵护,没多久,两人就在女孩亲友的一片祝福声中举行了婚礼。婚后女孩发现丈夫有一个奇怪的举动,那就是喜欢伏在女孩胸口上听女孩的心跳声。开始女孩好高兴好激动,后来女孩听丈夫的一个亲戚说丈夫原来有过一个非常漂亮的妻子,那个不幸的女人死于车祸,她那颗原本不属于自己的心动了一下,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找到了那家为自己做移植手术的医院,好心的大夫告诉了捐献者的名字。回家后女孩细心翻拣丈夫的东西,终于在一本厚厚的书中找到了一张字条,那个字条上赫然写着那个名字。

某天女孩终于鼓起勇气对男孩说:“我们分手吧。”

男孩问:“为什么?”

女孩说:“倦了,就不需要理由了。”

一个晚上,男孩只抽烟不说话,女孩的心也越来越凉。连挽留都不会表达的情人,能给我什么样的快乐?

过了许久,男孩终忍不住说:“怎么做你才能留下来?”

女孩慢慢地说:“回答一个问题,如果你能答到我心里的答案,我就留下来。”比如我非常喜欢悬崖上的一朵花,而你去摘的结果是百分之百的死亡,你会不会摘给我?

男孩想了想说:“明天早晨告诉你答案好吗?”女孩的心顿时灰了下来,早晨醒来,男孩已经不在,只有一张写满字的纸压在温热的牛奶杯下,第一行,就让女孩的心凉透了。

亲爱的,我不会去摘,但请容许我陈述不去摘的理由。你只会用电脑打字,却总把程序弄得一塌糊涂,然后对着键盘哭,我要留着手指给你整理程序。你出门总是忘记带钥匙,我要留着双脚跑回来给你开门。酷爱旅游的你,在自己的城市里都常常迷路,我要留着眼睛给你带路。每月(好朋友)光临时,你总是全身冰凉,还肚子疼,我要留着掌心温暖你的小腹。你不爱出门,我担心你会患上自闭症,我要留着嘴巴躯赶你的寂寞。你总是叮着电脑,眼睛给糟蹋得已不是太好了,我要好好活着,等你老了,给你修剪指甲,帮你拔掉让你懊恼的白发,拉着你的手在海边享受美好的阳光和柔软的沙滩,告诉你一朵朵花的颜色,像你青春的脸…所以,在我不能确定有人比我更爱你以前,我不想去摘那朵花…(女孩泪滴在纸上,形成晶莹的花朵)抹净眼泪,女孩继续往下看:“亲爱的,如果你已经看完了,答案还让你满意的话,请你开门吧,我正站在门外,手里提着你最喜欢吃的鲜奶面包…”

女孩拉开门,看见他的脸,紧张得像个孩子,只会把拧着面包的手在她眼前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