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消失的借条(中)(2 / 2)

小法庭 柳知非 1031 字 2个月前

审判员问:“原告,你是否答应给被告报酬?”

“我已经给被告报酬了,给了被告2万元,后来被告又分两次向我借了4万元,这4万元我可以不要,算作是报酬,但是这个30万元不是报酬,就是借款。”

审判员又问庄成:“被告,你说原告给你的30万是报酬,你们之间有约定吗?比如合同,或者口头约定,比方说,你们在社交媒体上的对话之类的?”

“没有。”

“你前一次开庭时,说这个30万是原告归还你的钱,现在的陈述与前一次开庭时的陈述不一致,为什么是这样?”

“我记错了。”

“以哪一次的陈述为准?”

“以今天的陈述为准。”

审判员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原告,你申请鉴定吗?”

陶耀语气坚定地回答:“申请。我申请对借条上的痕迹进行鉴定,鉴定白纸上是否存在划痕,划痕的性质是什么。”

“准许,现在休庭。下次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审判员敲响了法槌。

向法庭出示已经变成白纸的借条并申请鉴定是戴聪明的建议,这不是多此一举。纸张中暗藏着物理学原理,只要是物理学原理,都逃不过戴聪明那个聪明的脑袋瓜。幸好审判员主动征询意见,如果审判员不主动征询意见,陶耀也准备主动申请鉴定。

4.调查

“谁是庄成?”

“我就是。”

“我们是警察,依法执行公务。这是我们两个人的《警察证》。”

庄成家门口出现了两位警察。庄成并没有接过《警察证》,而是怯生生地问:“你们……有什么事?”

“你有没有违法犯罪的行为?”

“没……没有。”

“这是我们从电商平台提取的购物记录,这是不是你的购物记录?”

庄成从警察手中接过一份文件。

上一次庭审之后,庄成心里虽然有一些不安,但他并不认为事情有多么严重,就算官司打输了,也不过是还钱的事,再说这些钱本来就是借的。他就这样反复安慰着自己,渐渐地快淡忘了这件事。

这是一份购物记录的照片,购物记录上盖有电商平台的公章。庄成暗自叫苦,购物记录上的姓名是庄成,购物记录上的地址正是警察站立的地方,他的家。

双方的对话在继续。

“购物记录上的商品是消字笔,你买消字笔干什么用?”

庄成没有回答。警察接着问:“你是不是向陶耀借过钱?”

“没有。”

“这是一份鉴定报告,鉴定结论是,一张白纸上曾经写过字。而且,这张白纸跟你有关系。”

“跟……跟我有什么关系?”

“你应该没有忘记陶耀起诉你的事情,我提醒你,这是法院委托鉴定单位做的。”

“做就做呗,爱是什么就是什么。”

“我们现在是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你进行传唤。你不回答问题,我们也可以查清事实,现在,就看你的态度了。”

在看见这份鉴定报告的那一刻,庄成的确认为自己的案件不过是一桩普通的民事纠纷,但在警察严厉的问话下,现在竟然有些慌乱。

庄成对警察的到来毫无防备。前几次法院开庭,他也不是一无所获,他得到经验是,一个谎言要靠另一个谎言来掩盖。他忽然觉得,自己跟面前这两个穿制服的家伙玩“套娃”的游戏,会被扒得连底裤都不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