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在蒙损所在的最高那座灵山脚下。
势力的首脑名叫“高堂藤”,先不说此人如何,单提他颁布的律法《乐户捐征收章程和妓\/捐征收章程》。
(乐户:专门从事吹弹歌唱等音乐歌舞专业活动,名隶乐籍,户称‘乐户’。他们的社会地位通常较低,部分来源于罪犯的家属,也有部分原为良人。)
(这种制度作为历代统治者惩罚罪犯和政敌的一项手段,从北魏一直延续至清。)
(此处主要指旧时青\/楼或妓\/院的别称。特别是在官府注册并编上名籍的妓\/女、娈\/童户。)
里面详细规定。
如:
地盘内各等娼\/妓,经衙门发给许可执照后,应向官府捐稽征所纳捐。
各等妓\/捐每月纳捐税率:
甲、一等30%(生意正常的时候,一月约合十枚上品灵石)。
乙、二等20%。
丙、三等10%。
丁、四等以及以下5%。
又如:
每月捐款,应由娼\/妓连同衙门所发许可执照及准据,交由搭住之乐户(青楼老\/鸨、老板等),于每月一日至二十日,赴所缴纳,娼妓更改姓名或移换乐户时,亦同。
再如:
娼\/妓违犯条例者,罚缴应纳一个月之捐款。
娼\/妓抗不缴纳罚款者,得由衙门稽征所函请衙门执行,并于缴款前停止其营业。
……
征收妓\/捐是个肥差,甚至就像学校食堂一样,会被专门承包出去。
这些在衙门登记备案,并且老老实实上缴花捐的,是衙门批准“营业”,按月缴纳“花捐税”而发给执照的,一般称作“公\/娼”。
日常生意都由衙役来保护。
另一种,就是暗地里营业的,可能是没钱的小\/妓\/院或者是个体卖\/淫\/者,称为“私\/娼”或者“暗\/娼”,有时也被叫做“半掩\/门”。
多数是在小巷子里的某处小院,或者一间房屋里招揽客人。
由于不受保护,所以随时都有可能被抓挨罚。
一般这些人被抓之后,会被拉着过街穿巷,众目围观,让当事人羞愧的无地自容。
这样做叫做“捉花捐”。
而把正式夫妻当苟\/合乱抓乱罚的事,常有发生。
这主要是多数人遭遇这种情况之后,为了避免“捉花捐”出丑,只能是付出高价来买通衙役,免遭受游街之辱。
为防偷漏花捐,官府也是手段辈出,规定狎\/客到妓\/院寻欢,先付费拿到发票一联,交给服务对象看过才敢接待。以免被突然抽查挨捉。
故鸨母、妓\/女、嫖\/客三方都不愿出事,小心翼翼,照章行事。
……
虽然社会上也有一些好的首脑,提出废除娼\/妓的呼声。
但大都只能影响自己的地盘。
经营几十年,仗打输了,地盘丢了,换个人来当头,一切依然照旧。
总而言之,什么狮驼岭。
(《西游记》原着中对‘狮驼岭’的恐怖描绘。狮驼岭位于如来佛所在的灵山脚下,被青毛狮子怪、黄牙老象、大鹏金翅雕三大魔王占据,他们手下有四万七八千个小妖,使得这一地区成为人间炼狱。)
(原着中详细描绘了这里的惨状:“骷髅若岭,骸骨如林。人头发翙成毡片,人皮肉烂作泥尘。人筋缠在树上,干焦晃亮如银。真个是尸山血海,果然腥臭难闻。”)
(这一描述展现了狮驼岭的恐怖与残酷,与灵山作为佛祖圣地的形象形成鲜明对比,因此有了“灵山脚下是炼狱”的说法。)
……
在蒙损心中。
少女想要取缔并“禁止娼\/妓”。虽然可以让宫中用仙人的口吻下令,但是少女并不打算这么做。
一来治标不治本,这只会让各种势力阳奉阴违由明转暗,加入到暗\/娼的行列。
因为思想的转变,以及营救后人员的安置,是一个长期的事情。
(观念方面,例如家里面有老人喜欢囤东西、捡废品,哪怕物质是丰富了,过得还非常节俭,这在现代年轻人是真的很难理解,那是真的经历过物资匮乏,饿死过人的年代。)
而人间的苦难,每时每刻都在发生。
想要一劳永逸的解决。
蒙损就必须小心呵护,暗中让自己选中的“幼苗”成长起来。
少女的想法很简单。
没错!
我认可你们的想法: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但!
朋友。
木秀成林呢?!!!
你摧毁一个我看看!
当有一天,一个少女倒下了。
千千万万个蒙损站起来。
那不屈不挠的精神,团结凝聚的力量,革命不息的抗争之心。
这种事情,难道不是别样的浪漫吗!
至于那些作恶多端且不知悔改的恶人,暂时让他们多活一会儿。
就像少女和史长老说的。
罪人之后也不全是罪人。
要拔除毒瘤,这种长久以来的顽疾,也不是光杀几波人,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
为了不放过一个恶人,错怪一个好人,少女非得“抽丝剥茧”不可。
要慢慢的来让他们一个一个化为“经验宝宝”,成为“幼苗”们成长的肥料与助力。
而不是像前世嘉庆皇帝那样,乾隆把和珅留给他当“升级礼包”,这货却把和珅当成“新手大礼包”,给一次性开了。
和珅死的太早,嘉庆失去经验包,虽然一波肥,但他的性格因循守旧,不善用人。又没有培养出合适的助力,导致他虽然勤政爱民,力行节俭。
却“‘嘉’道中衰”,越努力,清朝越糟糕。
蒙损很庆幸自己出生在中国,从小到大听过太多的先人故事。
以铜为鉴,可正衣冠。
以史为鉴,可知兴替。
以人为鉴,可知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