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重生之79年,从公务员开始(2 / 2)

知道陌生人给我糖,不要~不要~ 陌生人带我走,不行~不行~陌生人敲家门,不开~不开~我是聪明宝贝不上当!

这么聪明的狗狗,陈华还是第一次见。

这时候在外面看了有一会儿的陈母开口说话了。

“花花,你在跟谁说话啊?里边儿是不是有个大黑耗子?”

“姥姥,没有大黑耗子,是一条半大的黑狗,长得还挺好看。”

“怎么会有狗呢?咱家又没有养狗,昨晚门儿锁着呢,也没开门儿啊?怎么会有狗跑进来?”

“我不知道,这你得问我舅舅,他肯定知道,他昨天没回来的时候还没有,这一回来就多出条狗,肯定跟他脱不了关系。”

陈华早就猜出来眼前的狗可能是自己小舅从东北带回来的,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昨天回来的时候没看见,但她才不关心,她只知道姥姥不会让舅舅把狗扔了,她也终于可以养狗了。

“陈泽,这是你带回来的狗吗?”

恰巧,这时候陈泽也从屋子里出来了。

睡眼惺忪,似乎还没睡醒。

在火车上当老好人,把自己座位让给漂亮妹子,结果站了一路,一天两夜没睡,回家躺在自己床上,一下子就睡着了,睡得香得嘞。

不过外面这么大动静,还是被吵醒了。

“这是你带回来的狗?”

听到母亲的问询,陈泽揉揉眼。

回头朝自己屋子瞅了眼,发现原本应该在屋子里好好待着的煤球,果然没影儿了。

“嗯,是我带回来的,昨天放李云家了,晚上领回来的,忘跟你们说了。”

陈泽顺带编了个理由,解释了一下狗为什么会出现在家里。

“是你带回来的就好,赶紧把他弄出来吧,它大半夜地蹲在客厅,长得黑我也没看清,我一脚踢上去了,吓了我一跳。”

陈母抱怨道。

而依旧蹲在桌子底下的陈花花,发现面前的小狗似乎又听懂了人话,似乎知道有人在责怪它,小脸委屈巴巴的,像是受了极大的委屈。

这让陈花花觉得这个狗好神奇。

伸手想要去摸,不过却被轻松躲开。

“赶紧把你的狗弄出来吧,现在藏在桌子底下不出来,不行的话回头给他栓个绳子,别让它乱跑。”

陈母跟儿子提议道。

“行!”

陈泽对着桌子的位置叫了一声,

“煤球!出来吧!”

话音未落,众人就见一道黑色的影子,像一道黑色的闪电,从桌子底下嗖——

窜了出来!

出现在众人面前。

然后乖巧地蹲在陈泽腿边。

“小舅,为什么我怎么叫它都不出来,你一叫它就出来了?”

陈花花艰难地从桌子底下爬出来,看向黑色的狗狗,目光贪婪,想要将之据为己有。

“煤球很聪明的,你只要跟他熟悉了,以后你叫他,他也会答应的。”

“这就是你带回来的狗?看着是挺不错,毛发,牙口都还行。

“不过怎么这么小?才几个月大吧?”

陈父蹲下打量着地上的狗。

老爷子年轻的时候也喜欢养狗,可是自从成了亲以后,碰到陈母这个怕狗的媳妇儿,就断了这个兴趣爱好。

这会儿看见儿子带回来的狗,表面上不说,但心里还是挺高兴,像看宝贝似得,很认真地打量着。

“煤球已经两三岁了,不过长得比别的狗有点儿慢。”

陈泽知道这个话题有点儿怪,涉及灵泉,不好解释,于是赶紧跳过,转移话题道:

“不过煤球很有灵性,一般咱们说的话,它都能听懂。”

“狗还能有多聪明?”

陈母表示不信。

陈泽决心让小煤球展示一下神奇之处,小试牛刀,也好稳固一下它以后在这个家的地位。

人不狠,地位不稳!

狗要想混饭,也要有点儿本事傍身。

陈没有任何手势动作,只是弯着腰对蹲在脚边的煤球问道:

“煤球,告诉爸爸,哪个是姥姥?”

陈母、陈父不明白,自家儿子这是做什么?

可是,接下来的情景,却让老两口震惊。

只见自己儿子腿边的那条狗,在听到自己儿子的话后,竟然抬起黑色的前爪,准确地指向了自己这边。

小爪子指向的方向,正正是陈母的位置。

还不等两人惊讶,陈泽随即又命令道:

“煤球,把手放下,再给我指一下,那个是陈花花?”

煤球抬起小爪子,像是思索了一会儿,最终在陈华和陈雅之间做出判断,将黑黑的爪子,指向刚才给它画饼的陈花花。

......

这下,几人是真得惊呆了。

这狗,是真得听懂人话啊?

“这狗是我从东北山里带回来的猎犬,跟咱们这边儿的不一样,有灵性。”

“是有些不一样!”

“太不一样啦!小舅,你这狗太厉害啦!都快成精啦!我要是带出去让我朋友她们看到,肯定会羡慕死。”

“是有点太聪明了。”

“它不咬人吧?”

“不咬人,我养了六七年,从没咬过人。脾气稳定,乖得很。”

“嗯嗯!”煤球像是听懂了一样,点点小脑袋,“表示:姥姥!姥姥!煤球是条好狗,不咬人。”

“哦,对了,你们都可以摸摸它的头,让它记住你们身上的味道,以后隔着几十里它都能找到你们。”

“我们林场之前丢过一大笔钱,请了警察同志也没找到,最后还是煤球出马,一口气追了几十里把人给抓住了。”

“这狗这么厉害?”

众人看煤球的眼神又不一样了。

而煤球也不想之前那般唯唯诺诺,知道主人在夸自己,配合地扬起天鹅般高傲的,额,太胖了,没有脖子......

“别看它小,力气大着呢,村子里能的猎狗,进山能打野猪,老虎;可是两三条加起来都斗不过它一个,我之前带它进山,它还自己猎到过狍子。”

陈泽越说越玄乎,玄乎到陈花花都难以置信,这狗居然这么厉害。

陈父心动了,发表意见,“留着看门护院挺好的。”

这算是表示通过了。

“妈,早上要是想买菜的,它都能帮忙挎篮子!我在那边订了奶,每天早上一到点儿,它自己就帮我取回来了。”

陈泽争取最重要的选票。

而陈母听见这话,也心动了,说道:

“既然是你带回来的,那就留着呗,反正家里也不缺它这一口吃的。”

陈雅没意见。

至于陈华,早已眼冒绿光,想要立马牵着这条狗去前门大街炫耀。

而为自己证明的煤球,此刻则扬起了高傲的头颅!

颇有些小得意!

“舅舅,我能摸它一下吗?”

陈花花率先开口,自告奋勇地冲上前。

“煤球,趴下,让姐姐摸一下。”

“这狗是挺喜人的,让我也摸摸!”

陈父也凑了过来。

陈母虽然有些害怕,但好奇心最终战胜了恐惧,也凑了过来。

“这条狗是怪聪明,比花花小时候都聪明。”

陈花花:???

陈雅没有凑过来,而是去厨房拿了盆昨晚吃剩下的排骨骨头,里面还混了两块肉。

而陈煤球小盆友,则趴在地上,享受着陈家人的服侍,嘴里吃着排骨,被人揉着脖子,舒服地眯起眼。

家庭弟位一跃超过陈花花,来到仅次于野爹陈泽的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