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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武终于将我起诉到了法院。
法院的传讯函寄到了海宁,我依照规定日期,回到了新县法院应诉。
借贷证明人小舅爷也在,其终于跳出了这件事的责任,也不再听潘武啰嗦的催债“耳边风”了。
本来借债是2010春我在航空路租房借的,因日期写成了2009年,潘武说以借贷合同为证,非多讨要一年利息。小舅爷怕得罪潘武,一句话也不讲,这是我在意料之中的事。
人性的贪婪是本质,前几年讨账时,还想着收取利滚利,更何况其以借贷赚钱。
法院的调停之下,两万本金,十一年利息,一共连本带息还其五万九千元,我第一年还了其三千元,还需还五万六千元。春节前先还本金,利息作三年期还清。
其实,我可以咬定第一年还款的三千元是本金,利息一直没有结算,这样我可以少还大约五千元每年累计利息。又少还三千元本金。这样我可以少还七八千元。又多算我一年利息,这样我可以少还一万一千元。
他借钱给我这么多年,拿利息也是应该的。只不过本性太贪婪罢了,以致于僵持之下闹到了法院。
当年借钱,虽说有利息,对我创业也是帮忙,虽创业失败,但也有情份。做人一口唾沫一个印。我第一年送还的钱,当利息算的,也没写字据,较真起来说还本金,潘武也无可奈何。但我默认了这个事实,只当还当年他借钱的情份。
许多朋友说我傻,但这份傻,是我骨子里做人的一种傲气。
曾记得他在2016年,寻我讨钱时利滚利的结算消单上,八年利息,一厘五的月息,本息共计九万六千元,三年之后还少了四万的利息。当年他若是按约定后利息计算,钱我早就还他了。但其贪婪的本性,让我心生厌恶。
我看完了法院的调停判决,口念了最后一句,不经意念出了声“如不符本判决,可半月之内向中级法院申诉”。
“你还要上诉?”潘武问询道。
“我只看上面怎么写的,念出声了。”我回答着。
“就按法院调停的决定把钱还了,以后可不关我的事哈。”小舅爷说完这句话,就先行离去了。
我与潘武也在判决书上签了字。然后一同离开了法院。
元旦的时候,我向大姐的女婿借了两万,向法院还了潘武的本金。
春节前半个月,妻给了我一万元,我凑足一万元,还了大姐的女婿帮我付的本金。
那年春节,妻的工厂,因中美贸易摩擦,产品销售量下降,库存较多,提前放假了两天回到了新县。
母亲的新年祭礼,原定次年正月初三。妻准备好招待客人所需的宴席食材。
从那一年起,创业失败所产生的债务,压得我喘气都困难。春节所需的费用,也包括孩子读大学所需的费用,都是妻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