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绣花鞋血案(2 / 2)

贝纳颂 李木辰 1072 字 9个月前

天亮后,母亲报官,县令派人把鄂秋隼拘来。鄂秋隼胆小羞怯,上了公堂不知道说什么好,一个劲地发抖,县令认为这是杀人犯的表现,对他动用重刑,将他屈打成招。

官司申报到府里,知府审案和县衙差不多,动不动就用刑。鄂秋隼要求和胭脂当堂对质,可是总是被胭脂骂得语无伦次,有口难辩,于是被判处死刑。后面经过好几次复审,经过好几个官员的手,都认定鄂秋隼有罪,维持原判。

后来,这个案子转给济南府复审。济南太守吴南岱,见鄂秋隼不像一个杀人犯,只不过口齿不伶俐,叫人私下里慢慢问他,鄂秋隼讲了全部经过。

吴太守思索了好几天,才开堂审问。他从胭脂和鄂秋隼的口供里,找出了破绽,牵扯出王氏。

过了几天,王氏被拘到,吴太守升堂单独审问王氏。吴太守问道:“杀人凶手是谁?”

王氏说不知道。吴太守骗她,说胭脂已经招认了,杀人的事王氏都知道。

王氏一急,就把她和胭脂之间的玩笑话讲了出来。吴太守问她这事还对谁讲过?王氏说男人不在家,没有对人讲过。

吴太守见王氏讲话闪烁其词,下令用刑,王氏受刑不过,只得招出宿介。于是吴太守释放了鄂秋隼,派人拘捕宿介。

宿介到了大堂,承认确实拿过胭脂的绣花鞋,但是后来绣花鞋丢了,对于杀人的事,他不知情。吴太守不相信,下令用刑,宿介受刑不过,只得招认是他杀了人。

案子了结后,官员们都夸吴太守断案如神。宿介被关在监狱里,只等秋后问斩。宿介听说山东学使施愚山才能过人,就写了一份状纸,托人送给他。

施愚山把案宗调来,查看招供材料,认为宿介确实是冤枉的。施愚山找到抚台、臬台,得到同意,由他重审此案。

施愚山问宿介,绣花鞋掉在哪里?宿介说:“实在想不起来,不过可以确认的是,敲门的时候,绣花鞋还在袖子里。”

施愚山审问王氏,有几个情人?王氏说:“我和宿介是结婚前好上的,婚后没有和其他人好了。”

施愚山下令用刑,王氏说:“只有毛大找过我几次,我没有答应,确实没有其他人了。”施愚山又问:“你老公出门后,有没有找借口上你家的?”王氏招出几个曾经骚扰她的二流子。

施愚山下令把这几人都拘到城隍庙,说道:“前几天城隍菩萨告诉我,杀人犯就在你们几人中间,速速招来。”

那几人都说没有杀人。施愚山假装要用刑,他们都喊冤枉。施愚山说:“既然你们不招认,那就请菩萨指认吧。”

他让人把大殿的窗户遮挡,不透出一丝光线,把人犯的背都裸露着,端来一盆水,让他们洗手,然后用绳子拴在墙下,面对墙壁站好,说道:“菩萨会在杀人凶手的背上写出名字。”

过了一会,打开窗户,透出光亮,施愚山指着毛大说道:“你就是凶手!”

原来,施愚山事先叫人把墙壁上涂上灰,又让犯人在煤灰水里洗手。凶手担心背上被菩萨写上字,把背紧紧地贴在墙上。临出来时,又用手擦背,背上沾上煤灰色。

施愚山宣判,宿介降为青衣,毛大判为斩刑,让县令做媒,促成胭脂和鄂秋隼的婚姻。后来,县令替鄂秋隼送了聘礼,热热闹闹地为两人举行了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