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恶曝光实录》作者:[美] 威尔森·塔克(2 / 2)

泰博爬上后车厢,把车门关上。在一片漆黑中他打开显影、干燥两用机,开始把第一只胶片盒里的胶片送进冲洗槽。当胶片尾部从盒里滑十出来并沉入格里时,第二盒的导片随即被送入、接着是第三盒。泰博警官坐在凳子上,在黑暗中一直等到显影、干燥两用机运转完毕,并把尼龙负片传送到他手中。过一会儿,他又打开印相机,然后仍坐在那儿等着。

那女人炸裂的胸部又浮现在他眼前。在黑暗的车里它显得比在明亮的日光中要清晰得多。这回他的胃不再翻腾了,他想这可能是已经适应了先前看过的场面。那次目睹已成为一件往事,唯有那些正在印出的照片才可以使那恶梦般的影象复十活。

法医相信是流十氓谋杀了那个做圣诞娃娃玩具的女人,一些专门以杀人为业的恶棍是什么法也不顾的,哪会遵守什么槍枝管理法。八成是这样,但也说不准。有好些从海外基地归来的退伍军人,一直在私运武器回国,这类情况时有耳闻,他在监狱中看到过许多这样的鲁莽家伙。他也弄不懂是什么原因,尤其是一些前海军陆战队队员是最明目张胆的罪犯,他们走私武器的人数和其他军人相比多三四倍。《迪恩槍枝管理法》明文规定的严惩、重罚一点也没有威摄住他们。

泰博没有带槍,他用不着槍。在3楼的那个巡警带了一支槍,局长和那个便衣侦探也都有。但他认为那个法医不会有,那两个拾十十尸十十人也不会有。国会已明智地宣布,即使是治安官员和军事人员也只有在执勤时才有权携带轻武器,所有其他武器都必须依法十交十出并销毁。但不少陆战队队员仍非法携带槍枝,且不时有平民死于槍弹之下。这个做圣诞娃娃玩具的女人显然也是受害者。

显影机发出—阵轻轻的蜂呜音,表明它工作完毕。泰博把3卷尼龙负片从干燥架上取下,送入印相机。这次等的时间明显短得多,不一会儿,3条长长的印好的相片从印相机里传送到他手中。泰博没时间把相片一张张裁开,他把两条相片往肩上一披,拿上第3条就冲向车门。他一下把门打开,明亮的日光刺得他眯起眼睛,泪水都流了出来。顾不上别的,他立刻察看手中的一条照片。

谁知一看之下不由大叫起来:“噢,见鬼!怎么回事?!”

相片上一十十团十十漆黑,黑得实在不像话。不用查记录本上的数字他也知道这些相片是在日出之后拍摄的,但印出来怎么会是黑的?

泰博凝视着大楼正面,想辨认出那个房间的窗户。他疑惑的目光又回到相片上,由于正对着太十陽十光,他只好眯着眼,凑近点看。有4张是长时间曝光拍摄的照片。其中第3张照片上可看到看门人和另一个张着嘴站在那儿的模糊身影,时间是9点15分。第5张照片画面明亮清楚:那个便衣侦探坐在沙发上,正仰脸说话。其余的则都是房间里一些家具的黑影:有拉开成十床十铺的沙发、有垫得又软又厚的椅子,椅子旁是—张咖啡桌。另外还有窗子和依稀可见的厨房门,他沮丧地盯住那扇窗子——是该死的窗帘!紧紧拉着的窗帘把早晨的十陽十光挡在了外面!

泰博赶紧再看挂在肩上的第2条相片。它们同样是黑糊糊的。落地灯和吸顶灯都没有打开,房间里一片昏暗。他仅能辨别出取暖炉、花瓶、书橱、小椅子以及经过无数次拍摄的紧闭的房门。拍摄地板的照片几乎是全黑的。相机改变了位置移向厨房门口后,用广角镜头拍摄的那些照片,效果同样令人失望。他只是模糊地辨认出,十床十铺又被折叠成一张普通沙发,咖啡桌摆在了现在的位置,其他的家具仍原样末动。窗帘遮住了仅有的那扇门,屋内仍旧是暗的。

泰博丧气地瞟着最后几张照片,突然,他屏住了呼吸。他看到了一个人,确切地说只是一个人影,暗淡而模糊不清,正站在咖啡桌那边的角落,似乎正看着关闭的房门。

泰博忙抓起第3条相片。

前面4张相片。除了关着的房门什么也看不到。第5张呈现出一个因爆炸产生的明亮的光环:一把手十槍正朝捕捉影象的镜头方向开火,泰博本子上的时间记录是6点45分。

等不及看完,泰博警官跳出车厢,砰地关上车门,飞奔直上3楼。他那伤残的膝盖受不了这样的用劲,不得不放慢脚步。

那个年轻的巡警已不在楼上了。一台守门机挡住了房门。

泰博一边在口袋里摸身份十证,一边小心翼翼地靠近那台守门机。守门机是用不锈钢和无色塑料制作的。它有人的腰部那么高,尖形的头部有一道狭孔和一个闪亮的半球形牛眼灯。守门机能发出一种经过控制的闪光。这种高频率的辐射线能够摧毁动物组织。在走到离它不到2英尺处,泰博就不舒服地感到腹股十沟处疼痛起来。如果有人企图强行通过这台守门机挤进房门,那铁家伙就会毫不留情地撕十破他的五脏六腑。

这种机器用处真不小,它既能使关押的犯人有门不敢出,又使不相干的好事者有门不敢进。

泰博把身份十证插十进狭孔,等到那个半球形牛眼灯的闪光消失后,才进入房间。

电话机放在沙发那头的地板上,半埋在一堆落满灰尘的书里。那女人读的是一些西部小说。

他拨通了警察局长的电话。一听到局长的声音,他就迫不急待地问道:“我是泰博。是谁拉开了帘子?”

“你说的是什么……什么帘子?”

“遮窗子的帘子呀。这屋子只有—个窗户。今天早上是谁把它拉开的?什么时候?”

对方默不作声,片刻才说:“警官,那些相片全都毫无用处吗?”

“很遗憾,先生。差不多没什么用处。我只拍到一张很十精十彩的照片:那个侦探正坐在沙发上。那时他正和我说话,窗帘是拉开的。我真的给那个便衣侦探照了一张很十精十彩的相片。”他停下来再次查看了一下记录本,肯定地说,“槍击应该发生在今天早上6点45分。看门人是在9点10分开门的。”

“就这些吗?”

“我还拍到一张模糊不清的照片,—个人正朝房门看着。但我无法告诉你这人是男是女,穿红还是着绿。看来这也帮不上你什么忙。”

“是法医把窗帘拉开的。他要光线亮点好查看十十尸十十体。”局长终于回答了泰博的问题。

泰博叹惜道:“要是那女人还没有成为十十尸十十体前他把窗帘拉开就好了!”

“你真的能肯定这些照片没用吗?”

“没错。如果你把照片带进法庭,法官非把它们扔出去不可。”

“见他的鬼!你现在打算怎么办7”

“我还想再拍一些6点45分发生的场面,看看能不能拍下当时的槍击情况。我应该能抓住凶手走到门口的时间,我同意你的猜测,一定是那个女人开门让他进来的。不过你别期望过高,局长。我知道这是吃力不讨好的活儿。”

对方又耽石作声了,然后才说:“好吧,你尽力而为吧。多加小心,警官。”

“我会的。”

泰博把电话挂上后又开始摆十弄那台沉重的相机,返回时把相机放在那张咖啡桌边,镜头对准了门口,心想,摆在这个位置上准能拍到那个女人怎样走到门口,怎样开门,又转身走开,攻击者又是怎样进的门来。麻烦的是,他们这一切活动都在昏暗的室内进行,即使找准了时间,也未必能看清画面。泰博把新胶片盒装进相机,检查了一下那一尘不染的镜头,并计算好时间,接着相机开始滴嗒摘嗒地拍照。

泰博走到窗口,趁着等待的空闲把第3条相片看完。

仍然和前面的那些一样暗。突然,照片明亮起来。那是他换上广角镜头后拍的,那时他正在拍整个厨房的全景照。厨房的顶灯原来是亮着的。

泰博凝视着照片上—个坐在桌子边的十裸十体女人。

她双手十交十叠放在腹部,好像在按十十揉十十肌肉。在她背后,厕所的窄门半开着。桌上空空的。泰博对着相片里的女人直皱眉头,她的姿势实在不雅。泰博从记录本中查出,拍摄的时间是6点5分。那个做圣诞玩十偶的女人在早上6点5分坐在空桌子边,眼朝左边看着,双手按着腹部。

泰博边看边猜测,她是不是饿了,是不是在等佣人来做早餐,为她煎蛋、煮咖啡、烤面包。于是,他又找出一张拍有炉子的照片。只见在咖啡壶下窜出一小股煤气火焰,却没有看见有人在煎蛋。嗯……那些蛋可能3分钟前就煎好了,而相片是每隔5分钟或10分钟拍摄一张的。

他又看了一下那女人,想起局长说的话:这女人是在早饭后40分钟死的。真是开玩笑。

接着他又在第3条相片上发现重要的一点:浴十室的隔帘下透出一丝亮光。泰博一张张相片往回查,找到两张朝浴十室拍的相片,但发现相片是暗的,浴十室也是空的。是拍的时间不对。

这时他身后的相机已经拍摄完毕,自动关机并发出呼叫。

泰博仔细观察屋里的各个角度,又把相机移到屋子另一边,搬到椅子扶手旁,这里的位置更佳。他再次把镜头对着门,并把时间控制器重新调整,以便把刚拍过的情景再重拍一遍。他不敢奢望过多,只希望能拍到那个模糊的人如何走进黑暗的房间,开槍后又再离去。

重新启动相机后,他的注意力又回到相片中那坐在桌边的女人。她坐在那里,双手相叠放在腹部上,头朝左边看着。她在看什么呢?

泰博禁不住走进厨房坐在那女人原来坐的椅子上,坐的位置和角度都和那女人一样。然后他也把手放在腹部,眼睛朝左侧望去。那女人也是这样看的。泰博看到的正是浴十室——那女人正看着浴十室。

泰博想起在那张相片上,他看到浴十室的隔帘下,透出一丝亮光.这会儿,从他坐着的位置看发现错了,应该是肮脏的折叠门下面透出一丝光亮。这扇门已经漏水。

他不由的叫出声:“嗨,真想不到!”在那张6点5分的相片上,当那个女人坐在桌边的时候,有人在洗澡!

他又找出第二条相片最后几张上的那个人。那个模糊不清的人站在咖啡桌那边的角落里,看着关上的门。时间是6点40分。离槍击发生还有5分钟。

这个人究竟是谁?如果是那个女人,难道她在那里足足站了5分钟等人来敲门吗?要不,就是在刚过了6点40她开的门,让那人进来了,又和他发生了争吵,并在5分钟之后死在那椅子后面。会不会是这样的呢?他们开始先是争辩,进而争吵加剧,威胁恐吓不成,于是开槍。5分钟时间完全可以做完这些事。

泰博把手撑在桌子边,思索着。

在这段时间里,浴十室里的那个人又怎么样了呢?莫非直到那女人被槍打倒时,他还—直呆在里面?一直浸泡了40分钟?要不就是已从浴十室出来,擦干身十体后飞快地吃下早餐,在攻击者到达之前离开了房间?

泰博自己回答道:不可能。不可能。但也说不定。

他猛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冲向电话机。由于用力过大,椅子一下子翻倒在地。

接电话的人可能就是那两个抬十十尸十十人中的一个。

“这里是县陈十十尸十十所。”

“我是泰博警官,摄影部的。我已初步拍摄了房间里的那个女人。她在6点至6点15分之间一直坐在早餐桌边。也许这段时间里她正在吃早餐?这和验十十尸十十情况相一致吗?”

那人兴奋地答道:“完全一致.警官。所吃的烤面包还没消化呢。”

泰博轻声说:“我明白了。”

“嘿,等一等,我还有话。她已经怀孕,可能有两个月了。”

泰博欲言又止。一个他不想看到的情景一直要冒出来:验十十尸十十台上,十十尸十十体被划出一两处刀口;验十十尸十十单上,列着死者吃到胃里的东西……他赶紧摆脱掉这个想象,把电话挂断。

他沮丧地嘟哝道:“我本来以为浴十室里的那个人会吃了早饭!结果没有,他没有吃。”桌上只有一副餐具,是那女人用过的。

这时相机停止了拍摄。

泰博把相机拖进厨房,摆在那张椅子后面的位置上,他打算拍下桌子、炉子和浴十室。第一张照片定在6点,接下去每隔2分钟拍一张。相机的搜寻拍摄又开始了。泰博绕过相机,把放在桌上的那几条相片收起来,他离开厨房走到明亮的窗前,再次去查看那些先前拍摄的照片。

他一张张看着:前门、门口的看门人和旁边一个人。那张侦探坐在沙发上的相片拍得好极了,而沙发拉成十床十铺的相片却是黑暗的。泰博停下来仔细端详:十床十上是否会有一个人或两个人躺在那里?可是在模糊的照片里根本看不出来。

现在再来看看这张照片:一个模糊不清的人正看着紧闭的房门。难道他真的是在朝门口走时给拍到的吗?一个念头闪电般出现,此人会不会是浴十室里那一个呢?泰博扔下相片朝厨房奔去。

相机尚未完成预定的拍摄程序。但泰博停下时间控制器,使劲把相机拉开,拖过厨房的地板,三脚架在地上划出了痕迹,桌子也被推到—边。他一把扯开折叠门,把镜头伸进浴十室,对准那个小盥洗盆和挂在上面的镜子。他希望能借助到从白瓷砖反射十出的足够强的光亮,拍摄到那个淋浴的人。泰博装上一条新胶卷,兴奋地用计算尺算着,又在记录本上核对了一遍又一遍,怕把时间弄错。在调好了时间控制器后他就把相机打开,然后退后一步等待着。

他推测,是局长搞错了!那个做圣诞玩十偶的女人并没在早上6点40分左右走到门口,开门让人进来。

事情也许是这样,槍击她的人一直在屋里过夜,并和她在那张沙发拉成的十床十上睡到将近6点钟。他们起十床十后,其中一人上了趟厕所,另一人整理十床十铺。那个男的走进浴十室而女的则坐在桌边,吃了早餐。接着他们吵了起来,也许前一个晚上就开始吵了。当那人从浴十室出来,穿好衣服,似乎不想吃早餐就要走了。

两人又继续吵到起居室。那女人根本就没有走向门口,她是走向窗前,准备拉开窗帘,让早晨的十陽十光照进来。就在这时,那人站在咖啡桌和门之间,开槍射击,然后逃之夭夭。

泰博肯定局长的判断错了。一个小时后,他就能够拿出相片证明他错了。

想至这里,泰博急不可耐,拿着曝光过的胶片跑下楼跳进警车,并立刻把胶片送进显影槽里。从车上下来时,一辆巡逻车正从旁边驶过,坐在司机旁边的一个巡警朝他点了一下头。当再次上楼时,他发觉膝盖又开始痛了起来。这一天,在这3层楼梯上,泰博已经爬了许多遍了。

浴十室里,相机已经拍摄完毕并停止工作了。他把相机搬到走廊上,对着那个房间的门又拍摄了最后3张照片,没淮儿他能拍下正在走出房间的凶手。然后,他准备收拾东西离开了。把东西装回那只笨重的箱子里比拿出来还费劲。他本来想拍摄一下那条走廊,但是,被《居民隐私保护法》限制住了,使他无法做到,因为那里没有犯罪场面。

他朝那个房间最后巡视了一遍,透过房间他们似乎一直看到里面的励房,他想象看看到了那女人正坐在桌边,双手捧腹。当他伸长脖子在门口张望时,他看到灿烂的十陽十光映照出窗户的轮廓。泰博决心让窗帘敞开着。要是有人今天或明天又在这里被杀,他希望窗帘还是开着的好。

他关上房门,小心翼翼地走下楼梯。由于膝盖有伤,他不敢走得太快。那只相机箱子又在他另一条腿上碰来碰去。

回到警车,泰博从显影槽里捞出刚才放入的胶片,把它装在印相机上,又把第2盒胶片也装进了显影机。他关上车厢的后门,走到驾驶室门前,并从裤袋里掏点火钥匙。钥匙没在口袋里,还挂在点火装置上。泰博坐进驾驶室发动了引擎,于是汽车汇入了注来穿息的车流之中。

回到警察局,泰博在一处供来访者使用的停车处找到一个狭窄的空位停好车,这回他没忘了把钥匙从点火装置上拔下放入口袋,然后才跑到车厢,去取在途中就已经印好的相片。

第一盘胶片冲出来的相片仍然是暗的,不过其中有两张相片上,从槍口发出的火光却拍得很清楚。接着,在另外两张相片上,泰博的辛苦终于有了结果:—个模糊不清的人正走向门口。这是一个黑影。但泰博对这两张相片已经非常满意了,因为这证实了他的猜测。在灰暗的房屋里这个人影是黑色的,而假如是那个十裸十体女人的话,那么曝光后的人影应该呈白色。

泰博用行家的敏锐眼光仔细地看着第二卷印出来的相片,果然用来装饰浴十室的白瓷砖把光线反射得妙不可言。他认为这是他所拍的最好的背光照。他惊讶地看到和那女人一起过夜的人,照片里那人正在淋浴,又对着洗脸池上的镜子又是刮脸,又是刷牙、梳头。大概在激烈争吵的当中,他不小心在刮脸时刮破了喉结上的脖子,但这并没有使他镇静下来。

最后一张相片是在房门外拍的,它果然使泰博如愿以偿,所做的努力没有白花。但看了相片上的人,又使他惊讶得目瞪口呆。这个面容不很清晰的人正在离开现场。他弯着腰,低着头,眼睛看着自己的脚,就像害伯被拍摄到从女人房间走出来似的。如果他发觉居然有一台相机从浴十室的小镜子里窥视着他,他非生气不可。生气还是轻的,说不定会大发雷霆。“这简直是侵犯个人隐私。”泰博打趣地心想。

整理好相片,泰博走进警察局。有一个警官正坐在办公桌后值班。他好像认出了泰博。如果不是因为有些面熟,就是因为泰博也穿着瞥服。

“你找谁?”

“找你们局长大人。”泰博答道。

那个值班警官用拇指一指身后说:“在集合厅。”

泰博绕过办公桌,朝大楼后面的集合厅走去。

这是一间大屋子,里面摆着一些桌子。四五个人坐在桌子后面,有的在忙,有的闲着。他们都抬起头来看着泰博。

“到这边来,警官。搞完了吗?”局长朝他喊道。

“完了,先生。”

泰博朝局长的办公桌走去。他把第一卷相片在桌子上摊开。

“嗬,看来你对这些相片并不太满意。”

“是不满意。”泰博把第二卷相片摆在了第一卷的旁边。“除了最后那几张。这是在浴十室里拍的,亮多了。我用了逆光照明才拍到几张像样的照片。在里面淋浴的,就是局长你本人。”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