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子,属于晋察冀边区,很早就解放了。</P>
到1947年,政府组织的工作队入驻村里,组织村民成立农会,并领导村民进行土地改革,力争实现“耕者有其田”。</P>
首先是根据土地、物资和财富的多寡,将农村阶级划分成了“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工人”。</P>
在土改的时候,土地不再归地主和富农所有,而是由农会接受接收他们的的牲畜、农具、房屋、粮食和其他财产,征收了富农所有的财产的多余的那些,另外村里的公地,也由农会接收,按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所有的人获得同等的土地,并归各人所有,前提是所有的人自己耕种土地。</P>
我家之前曾经有几亩地,还有那个长长的院子,因此被划分成中农,地没没收一部分,东西也分出去一部分,院子也被分了;因此那个院子里才住了如此多的人家。</P>
这一年,父亲8岁,二叔5岁。</P>
也是这一年,帮忙做饭洗衣的那个人,也不用了,因为日子日渐艰难,而收入有限。</P>
太太不能下地干活,父亲和二叔还小,不能耕种,于是太太又把地赁给邻居租种,收取一部分粮食以供温饱。</P>
1948年的时候,村里成立小学,太太咬牙把9岁的父亲送去读书,很多人不理解,也有很多人劝解我的太太,让孩子早点回家养活自己,但是太太不同意,估计想到我家那个开私塾的太太爷的影响,曾经到过三里五村,口碑甚好,万一子孙目不识丁,会给祖先丢脸还是别的,不清楚,反正父亲在他同龄人里,文化算高的,他用三年的时间小学毕了业。</P>
那一年,1950年,父亲十一岁。</P>
同年,村里和其他地区一样,再次进行土地改革,由分散的单个个体拥有土地、独立耕作到成立互助组,这个是自愿的,可以农忙的时候,相互帮忙;也可以成立固定的互助组,以年为单位一起从事农事劳作。</P>
父亲毕业了,十一岁也算半大人了,于是太太带着父亲、二叔还有那收回来的几亩地,也积极踊跃的参加了互助组,而且是常年互助的那种。</P>
我们那个互助组一共五家,组里有堂爷爷一家,六口人,能参加劳动的有堂爷爷和二堂姑姑,别的小一点的孩子也可以帮忙。</P>
还有住我们院子里后进的堂太爷爷一家,他家人多,八口人,有五个人能劳动,还是很能干的那种;没解放之前,他们家耕种太太家的土地,太太对他们不曾苛待。</P>
第三家是我的奶奶的继妹妹一家,三口人,夫妻俩都能干活,只是有个才一岁的小姑娘。</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