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杜大用在大白板上面写了一行字。</P>
“交通工具的转换及接应。”</P>
“下面我谈一下犯罪嫌疑人的交通工具问题。从已知的信息中我们发现,只有一辆被焚毁的摩托车,距离案发现场距离并不是很远。”</P>
“这辆摩托车至今不知道出处,是因为它的车架号已经被抹去,发动机号同样被抹去,我们当时通过调查,一直未能找到这辆摩托车真正的来源。”</P>
“后来案件悬起来以后,我考虑了很久,这会不会是一辆拼装摩托车?从当时在现场的目击证人证词来看,我们是不是只能得到一个信息,这辆摩托车就是黑色的,至于其他的信息,你们可以看一看,没有,那么什么摩托车通体都是黑色?”</P>
“我看了好些遍的证人证言,可能由于他们当时也处于慌乱之中,所以对于其他辅助颜色并未能存入记忆当中,只记住了一个主要颜色,黑色!那么排气管呢?还有轮子上的辐条呢?车把呢?哪怕都记不住,我们常理上是不是认可这里不会是完全黑色的?”</P>
“你们翻到卷宗第二册,第七页!”</P>
“看见没有?这个叫胡亮的证人证言,通体都是黑的,我觉得好像没啥亮的地方。”</P>
“那么会不会在当时这辆摩托车进行过涂装?既然车架号,发动机号都没有,那么会不会这些零配件或者旧车件都是来自于摩托车修理铺?要不就是某个盗窃摩托车团伙的盗窃车辆?”</P>
“这里我只是先探讨一下摩托车来源问题,这个过会再谈。下面我谈一下,交通工具的转换。”</P>
“摩托车以及当时劫匪所穿的衣服,还有银行存放钱款的箱子,其实都在一个区域,而且这个区域范围很小。两名持枪劫匪到达该区域以后,有人专门对银行现金金属箱进行了暴力破坏,这个可以看照片,破坏位置非常精准,几乎是一气呵成,没有任何重复打砸撬的痕迹。”</P>
“这里能明显看出来,有了分工问题,那么既然存在分工问题,那就说明,在这个区域可能早就隐藏人在这里了,可能是有一名,甚至是两名同伙提前待在这里。不过由于现场闲散人员很多,造成现场痕迹破坏的很厉害。我们当时没能完全确认这一点!就是现在依然不能确定!”</P>
“我为什么刚刚说那种情况只是一种可能,实际上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两名劫匪到了这里,立刻就进行了分工,一个人破坏现金箱子,一个人焚毁衣物车辆,两个人在实施作案之前就进行过演练,直到非常熟练为止,如果再用提前准备好的破旧鞋子对现场进行破坏,那么就会让我们认为这个团伙应该不止两个人,会觉得是三个人或者是四个人。”</P>
“我目前还不能完全确定这种可能,因为所有足迹照片正在接受专家组的论证性检验,目前还没有具体的论证报告。”</P>